兩電漠視排污責任 政府縱容豈有此理

專題報導 - 2005-09-29
綠色和平成員今天帶同兩名小丑,到立法會門前上演街頭雜耍,諷刺中電、港燈和特區政府將改善空氣質素的責任互相拋擲,不願承擔,對早已定下的空氣污染物減排目標視若無睹。

數名綠色和平成員,帶同兩名小丑到立法會門前上演拋球雜技,諷刺兩電和香港特區政府,將改善空氣質素的責任互相拋擲。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今天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和香港電燈有限公司(下稱兩電)2004至2008年財政計劃的環境問題。兩電的減排目標, 是環保署根據2003年與廣東省政府同共制定的《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素管理計劃》而訂定的,而該管理計劃的目標是於2010年將珠江三角洲地區的幾種主 要空氣污染物,減少20%到55%不等(註一)。在經濟發展及勞工局的文件中,兩電都以不同理由,解釋其於2010年不達標的原因,如煙氣脫硫器和低氮氧 化物燃燒器等未能及時安裝、沒有符合成本效益的技術改善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排放等。

可是,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卻要求立法會通過兩電的財政計劃,無疑是縱容兩電以成本效益為由,推卸為燃煤發電所帶來的空氣污染和全球暖化問題應負的企業責任,綠色和平對此完全不能接受。

除了要求兩電遵守減排目標,綠色和平還要求特區政府嚴格執行減排目標,阻止兩電違反減排目標,並立即制訂發展可再生能源的目標及時間表,長遠解決空氣污染和全球暖化問題。

註一:根據管理計劃,到2010年,可吸入懸浮子、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需按1997年的排放量為基準,分別減少55%、55%、40%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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