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交易」絕非兩電加電費的藉口

新聞稿 - 2006-08-02
綠色和平歡迎粵港兩地政府決定今年內推出空氣污染物的「排污交易」計劃,亦支持港府進一步提出減少本港兩間電廠排放量的措施。綠色和平認為,減排是兩電必須負起的責任,不應把減排的成本轉嫁市民。

兩電是導致本港空氣污染的元兇,其中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佔全港總排放達92%。若電廠排放量超過了環保署定下的標準,就必須繳交罰款,不欲超標交罰款,就必須減排。

 

「減排是兩電必須負起的責任,更何況市民現在沒有任何選擇權,不能選擇使用更潔淨的能源,所謂『污者自付』的『污者』,正是電廠。」綠色和平項目主任張韻琪表示。「無論超標被罰、安裝脫硫設施或向其他電廠購買排污額,都不應納入計算利潤的《管制協議計劃》之內,不應成為牟取利潤的固定資產。」

 

根據立法會的資料,本港二氧化硫排放量於97年至04年間,大幅上升接近五成,主要原因是電廠增加了排放(註:詳閱附件一)。「排污交易」為電廠提供多一個減少排放的方法,以達粵港兩地2010減排的總體目標。

 

「排污交易」能否有效減少珠三角整體汚染物排放,取決於三項基本條件:一、電廠的排放上限;二、超過排放上限的罰款則必須具阻嚇性;三、每噸污染物交易的價錢(註:詳閱附件二)。綠色和平要求,環保署應盡快制定和公佈兩電至2010年的排放上限,同時大幅增加罰款,由現時的10萬元,提高至一個具阻嚇性的水平,如與准許回報率掛勾等。

 

另外,對於特首是次廣東之行,並沒有與廣東省政府商討如何加快區域的可再生能源的合作,尤其是風能這個項目,對此綠色和平表示失望。根據綠色和平《風力廣東》的報告,廣東龐大風能潛力,在十五年內,每年發電量足以供應全香港的電力需求,並能減少排放2,900萬二氧化碳,和其他空氣污染物。

 

綠色和平呼籲粵港政府制定區域的可再能源政策,推動電廠發展風能,為促進投資、環境與社會福祉,創造三贏局面。同時,由於電廠亦是溫室氣體的排放源頭,綠色和平希望,「排污交易」計劃能逐步擴展至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舒緩氣候變化對地球帶來的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