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和平呼籲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為未來奧運主辦城市制訂強制性環境準則

標準頁面 - 2008-08-28

致:雅克•羅格主席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OC)

Château de Vidy, 1007 Lausanne, 瑞士

綠色和平呼籲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為未來奧運主辦城市制訂強制性環境準則

尊敬的羅格先生:

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降下帷幕之際,綠色和平敦促國際奧會(IOC)為今後的奧運主辦城市制定強制性的最低環境準則。作為一套規章, 最低的環境準則應加入到奧林匹克憲章中,也應該成為未來奧運申辦競標的評判標準之一。

綠色和平認可國際奧會和相關的奧運組織委員會在籌備和舉辦奧運會期間,對加強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所做出的努力。但是,綠色和平認為,國際奧會只有制定強制性的環境準則才能使環境真正成為奧林匹克精神不可動搖的第三大支柱。

在2000年悉尼奧運會的籌備階段,綠色和平監測了奧運會的環境足跡,並將奧運相關的環境問題引入公眾視野,起到了關鍵的作用。在悉尼奧運會期間,綠色和平開展了廣泛的活動, 其中包括與悉尼奧運會組委會(SOCOG)一起制定環境準則,遊說一些贊助商儘量降低他們對環境的影響,並且發佈了《悉尼奧運會環境評估報告》。

在悉尼奧運會後不久,綠色和平還組織了一批專家就許多問題起草了一套具有約束力的環境準則--《綠色和平奧運會環境標準建議》(註1),以確保"綠色奧運"不止於悉尼。這些建議針對奧林匹克運動及贊助商需重視的主要環境問題,旨在推動環境成為奧林匹克精神的第三大支柱。

我們的奧運環境工作在雅典和北京得以延續。最近,我們在北京發佈了題為《超越北京,超越2008》(註2)的報告,評估了2008年北京奧運會在環境方面的得與失。綠色和平認為,北京的主要成就包括了採用更嚴格的車輛廢氣排放標準,將可再生能源引入北京的電力系統,以及改善公共交通設施。但是,我們也要指出,北京並沒有抓住奧運會的契機來引入世界最佳的環保措施,如清潔生產、零廢物政策、森林管理委員會(FSC) 認證、以及綜合節約用水政策。

綠色和平在長期的奧運相關工作中發現,在缺乏國際奧會深度參與和強制性環境準則的情況下,很難將奧運會的環境負面影響減至最低。國際奧會必須制定出強制性的環境準則,增強對申辦和主辦城市的環保指導和督促,以確保這些城市實現他們的環保承諾。

以下是《綠色和平奧運會環境標準建議》所宣導的一些奧運環境準則,綠色和平敦促國際奧會將其制訂為強制性的環境標準:

  • 停止使用化石燃料,並以可再生能源取而代之;
  • 發展公共交通,減少對私人汽車的需求;
  • 禁止在建設過程中、以及在產品和服務系統中使用溫室氣體氫氟碳化物(HFCs) 或消耗臭氧層的氟氯化碳(CFCs)和氟氯烴(HCFCs);
  • 推行森林管理委員會(FSC)認證的木材採購政策;
  • 維護全球、區域、和當地的生物多樣性;
  • 只使用環保的建築材料和產品;禁止使用有毒材料,如聚氯乙烯(PVC);
  • 實施廢棄物綜合管理方案,避免或儘量減少廢棄物的產生。

基於我們對北京奧運會的調查和評估,我們也將在2008年加入以下準則:

  • 採用現有的獨立可信的建築評級體系來衡量所有新建奧運場館,並公示評級結果;
  • 採用現有的可信的評估體系對溫室氣體排放量或溫室氣體足跡進行全面的核算,採取措施儘量減少這種足跡,並將評估資訊公示。

綠色和平呼籲國際奧會將這些準則制訂為一套正式的規章,使今後所有的奧運會相關活動都成為解決全球環境問題的推動力。綠色和平也敦促國際奧會要求未來的主辦城市公示所有的奧運會環境資料,同時將獨立監測作為奧運會環境準則的關鍵組成部分, 以確保資料的可信度和準確性。

綠色和平衷心希望和國際奧會合作,制訂奧運會環境準則,以保證未來所有的奧運會留下持久的、積極的環境影響。

我們期待您的儘快回復。

此致,

綠色和平項目總監

盧思騁

2008年8月25日

註:

1. 請參閱 http://www.greenpeace.org/china/ch/news/green-beijing-olympics-report

2. 請參閱 http://www.greenpeace.org/raw/content/china/zh/press/reports/200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