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和平回應「粵港合作框架協議」簽署儀式

新聞稿 - 2010-04-07
今天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及廣東省人民政府簽署的「粵港合作框架協議」(下稱「框架協議」),綠色和平作出以下回應:

燃煤是中國最大的空氣污染和溫室氣體源頭。

就創建「綠色大珠三角地區優質生活圈」:

 綠色和平認為「框架協議」的簽訂對《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下稱《網要》)如何落實「綠色大珠三角優質生活圈」(下稱「優質生活圈」)具指導意義。

就氣候變化及能源問題

 對於「框架協議」內只粗略談到區域性的能源發展,而沒有提及氣候變化以及相應的能源問題,綠色和平表示非常失望。  為回應中央政府於2007年提出《中國應對氣候變化方案》及2008年10月公佈之《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綠色和平認為:

i. 「框架協議」應提出進行大珠三角地區氣候變化影響評估,並制訂適應政策。

ii. 「框架協議」應為大珠三角的節能減排訂定目標。

iii. 作為國家發展的前沿地區,珠三角的減排目標應不低於國家去年提出於2020年碳強度較2005減少40-45%的目標;而香港更應跟隨發達地區的做法,於2020年較1990年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總量40%,或2020年將碳強度較2005年減低66%。

iv. 「框架協議」亦應列出於大珠三角地區發展可再生能源的策略與政策目標,逐步減少對煤碳的依賴。

就兩地空氣污染問題:

 在空氣污染問題上,綠色和平建議粵港政府統一兩地空氣質素的量度指標,以世界衛生組織的空氣質素標準為終期目標,並於2010年年底前公佈達致世衛目標的工作計劃。

就水資源保護:

 現時國內就水質監控上忽略了大量有毒有害物質,導致水資源保護有所欠漏。綠色和平建議粵港政府於「框架協議」下開展珠江內有毒有害物質之研究,率先在東江流域水量水質監控系統中加入有毒有害物質的監測,並於區內逐步加強對有毒有害物質的監管控制。

除此之外,「框架協議」應強化「諮詢渠道」及「民間合作」的條文,促進粵港兩地民間組織及市民大眾就「框架協議」的落實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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