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和平「核廢料」送環境局 要求擱置擴大引入核電研究

新聞稿 - 2010-06-28
綠色和平四名成員今天穿起全副防化衣,將兩個象徵核廢料的鐵桶送到環境局,並展示「核電凶險 仲想擴建?」的橫額。上月大亞灣核電廠發生安全事故,核電一直潛藏的重要危機再次浮現。政府較早前亦透露有意研究擴大核電供港的計劃,綠色和平認為此舉極為不智,要求環境局擱置研究計劃,全面公開有關的內容,保障香港市民免受核幅射的威脅。當年港英政府無視104萬名香港市民簽名反對,執意興建核電廠,綠色和平強調當局不應重蹈當年的覆轍。

綠色和平要求環境局擱置擴大引入核電的研究計劃

1979年興建大亞灣核電廠,是由一份可行性研究開始。1986年 7月16日的立法局文件記錄了經濟司的立場:「中電曾在1979年詢問政府是否反對該公司參加上述可行性研究,政府決定不加反對。」這種情況似乎極有機會在2010年再度發生: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較早前透露,特區政府積極研究為香港引入更多核電,而市民對此研究全不知情,再次被蒙在鼓裡。為免政府再以「先斬後奏」的方式將核電的風險強加於香港人身上,綠色和平已去信環境局,要求局方於6月30日前公開交代並擱置有關研究。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古偉牧表示,環境局考慮擴大引入核電,低估核電的風險:「可再生能源才是真正安全和環保的電力,而香港,以至鄰近區域都有充足發展這些可再生能源的潛力。因此,環境局應先全面推動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和發展,包括風能、太陽能,而並非以充滿安全風險的核電來滿足電力需求。」機電工程署於2002年的研究亦指出,香港各種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潛力足可提供每年 201億千瓦時之電力,接近香港每年總耗電量的50%。目前香港的可再生能源比例仍不足1%,可見環境局尚未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卻決定研究從廣東省引入更多風險極高的核電。

大亞灣核電廠於今年5月23日發生安全事故,事發後兩星期特區政府仍懵然不知。期間環境局局長邱騰華雖曾參觀核電廠,卻從未獲悉有關事故。此外,該次事故發生至今,特區政府仍未作出詳細解釋,忽略特區政府在核安全上應該承擔的公眾責任。因此,綠色和平有以下的訴求:一,促請環境局立即公開交代引入核電的研究進程;二,宣布擱置有關研究;三,承諾以發展可再生能源為滿足能源需求的目標;四,制定全面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定下真正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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