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包庇不公電價 中電掩飾欲蓋彌彰

新聞稿 - 2011-02-17
綠色和平於昨日揭露中電電費價目不公,中電及環境局的回應卻不足以為不公電費價目辯護,兩者的解釋反而欲蓋彌彰,反映現時特區政府難以保障低用電量用戶,任由中電向高用電用戶提供大量不合理優惠。以下為綠色和平點出中電及環境局的解釋之謬誤:

綠色和平彩虹勇士號於全球最大型的常設燈光匯演「幻彩詠香江」舉行期間,於文化中心投影「濫用能源,高估用電;核電孽緣,早日了斷」字句,呼籲特區政府盡快推動社會全面慳電,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並同時要求政府中止擴展核電的計劃,從慳電著手,真正邁向綠色經濟。

一.   中電解釋高用電量用戶所享有的優惠是出於輸送電力的成本不同,但這解釋完全妄顧發電機組的成本。因目前住宅用戶所佔用電不過25%,如按中電所言電價按成本攤分,住宅理應只分擔25%發電機組的成本。但中電卻所有發電機組的成本平均攤分予所有用戶,明顯只企圖利用輸電成本此藉口轉移眼球。

中電此解釋更加突顯了目前特區政府根本沒有機制管理電力公司,公平和合理地分擔成本,中電可將任何成本強加於低用量的用戶之上。

二.   中電的回覆試圖以規模經濟解釋為何非住宅用電要採取累退式收費,反之住宅卻要採用累進式收費。但規模經濟其實同樣適用於高用量住宅之上,始終未能解釋何以住宅及非住宅收費機制有別。可見中電只希望繼續提供大量優惠予高用量用戶,降低有關用戶投資節能設施的意慾,阻礙香港整體的慳電步伐。

三.   環境局昨日搶先包庇中電,比中電更早向傳媒解釋高用量用戶的優惠,指出抄表、寄單等固定成本會隨用電量而遞減(此解釋與中電之解釋口徑不一),故中電應提供優惠予高用量用戶。然則,此收費標準又難以解釋住宅用戶的累進制收費。

因此,綠色和平要求環境局切勿包庇電力公司,立即要求兩電公開交代過去2004年以後,不同類別用戶的總耗電量及總支付電費,否則市民根本無從得知過去多年被迫多付的電費;並促使兩電盡快檢討現時的收費機制,取消不公補貼,並統一所有用戶的收費均改為累進制,促進社會全面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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