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地球上的生命」高峰會宣言

新聞稿 - 2004-02-20
生物多樣性公約:第七次締約國會議

絕種的危機加劇

世界基因、物種、人口和棲息地等生物多樣性財產正以空前的速度減少著,比人類以往水準要高出100到1000倍。人們普遍的認同:如果我們想停止或者翻轉這種災難性的趨勢,那麼在各個國家甚至全世界建立一個有效的保護區網路就勢在必行了。然而,現有的保護區系統不是非常的健全,同時也不足以廣泛到可以囊括全球的生物多樣性。同樣值得關注的是,有很大比例已建成的保護區由於管理不當或缺少資金,在這些地區大量我們恰恰想要保護的生物多樣性正在消失。這樣可怕的形勢不僅影響到地球土地的表層(大約只有4.5%的陸地生態系統被置於嚴格保護區的地位),而且也影響到了海洋(只有少於0.5%的海洋生態系統受到嚴格的保護)。這緊迫的需要我們採取行動去糾正這些缺陷。

世界上僅存的大生態系統正在迅速退化

森林:世界的原始森林正面臨著危機。我們這個星球一半以上的原始森林植被已經消失,只有20%的大面積天然林留存下來--即未經開發的、功能健全的、主要依靠天然因素和相對極少人為因素形成的森林生態系統區域。這些「古老」的森林是世界上三分之二已知生物物種的棲息地,為本土居民和其他傳統的森林定居者提供生存和文化的基礎。他們大多數都即將面臨來自砍伐、農業清理和其他人類活動的威脅。因此為了當代和後代,保護僅存森林生態系統的整體完好就十分緊迫。那些還沒有受到砍伐、公路、大壩、煤礦和農場開發影響的大塊地區需要立即被保護起來以防侵犯。

海洋:世界的海洋也正面臨危機。過度捕魚、棲息地破壞、大面積污染、石油和天然氣排放的影響、人為氣候變化等威脅著海洋生物多樣性的生存。世界上75%的商業捕魚量是屬於過度捕撈或處於過度捕撈的邊緣。生氣勃勃的珊瑚礁和其他生態系統-海洋的生物的培育室--正以驚人的速度退化。因此我們非常迫切的需要保護那些開發最嚴重的海域以便為即將耗盡的魚類儲量和退化的棲息地的恢復提供避難之所。與此同時,我們需要在預防原則的基礎上,對仍然純淨和無污染的地區採取嚴格的保護,比如極地地區。

資金虧空十分嚴重

最近的一個估算為我們展示了一幅關於全球保護區投資量的令人困擾的畫面。第5世界公園會議最近做出結論:需要用於確保現有保護區有效管理以及新保護區建立、管理的資金總量上每年大約有250億美元的虧空(每年有總共需要100億美元用於海洋,230億美元用於陸地,然而現在每年的總投資量只有80億美元)。沒有大量新的資金來源,世界上的保護區就無法保護世界的生物多樣性。

緊迫的責任--現在行動!

生物多樣性的保護,特別是那些為開發的原始森林和海洋環境中的生物多樣性保護是人類普遍關注的問題,我們所有人都有責任區採取行動。而且,按照生物多樣性公約,各國政府都接受了一個「共同」的「獨一無二」的責任,但各國分別獨立的採取行動。

2002年4月各國首腦聚集起來參加了生物多樣性的第6次締約國會議,用最強烈的語言表達了他們對這一責任的承諾:「承認制定明確目標和時間進程的必要性……我們承諾從紙上談兵轉向實際行動……我們認識到生存面臨危機,因此在2010年以前,我們應該在全球、地區、分區、國家各層面上加強努力、採取措施以停止正以驚人速度發生的生物多樣性流失。」

2002年9月在約翰尼斯堡的世界可持續發展大會上,各國首腦:

  • 重申了他們的信念,即「生物多樣性公約是生物多樣性保護和可持續資源利用的重要手段」。
  • 確認其各國政府對2010年以前大幅度降低生物多樣性流失速度的承諾。
  • 同時強調實現這一目標,「將需要為發展中國家提供新的額外的資金和技術支援」。



2003年9月在南非德班的世界公園會議上,參加者指出:一個有代表性的管理有效的保護區系統對於實現公約中生物多樣性的目標十分關鍵。但是也緊迫的指出「在一些重要物種和生物群系上還有很大差距,許多現有保護區的管理也非常低效。」

生物多樣性第8號檔中,各國政府批准建立一個保護區網路已以實現公約的目標。到目前為止,承諾還未得到履行。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國第7次會議為實現保護世界自然生物奇跡的目標提供了一個絕好的機會。第7次締約國會議即「為了地球上的生命」高級會議(Summit for Life on Earth)。

綠色和平在生物多樣性公約第七次締約國會議上呼籲各國政府做出決定:

為了生物多樣性公約8號檔的立即實施,我們必須對保護區實施一個強有力的計畫--包括強制性的嚴格目標、精確的時間安排、明確界定的關於保護、恢復、可持續利用的責任,以及公平的利益分配,以期建立一個有代表性的、綜合的���健全的保護區網路。這需要各國政府確保現有保護區的有效管理;停止一切對大片無保護的生態系統存在威脅的工業化活動;建立新的保護區以彌補生態缺陷;確保本地社會和本土居民在實施過程中的有效參與;投入足夠的資金確保工作的完成。這一計畫的所有組成部分都必須考慮到"預防原則"和生態系統方式研究。

特別是我們敦促生物多樣性締約國做到:

1.確保現有保護區的有效管理

加強對現有保護區系統的工作力度。確保全面、有效的協商,尋求新的夥伴,讓本地社會和本土居民都能夠參與進來。確保相關法律規定和本地居民慣有的各種土地權利得到落實。確保提供足夠的資金來源和訓練程式。杜絕一切保護區內的工業化活動。

2.在大塊的非保護區域上立即停止「工業化活動」

對於大片的、未開發的,並經確定為需要生態保護和恢復的森林和海洋地區,在全球、地區和國家個層面上的分析完成並採取建立新保護區措施之前應該立即停止一切大規模的工業化行為。

3.2010年以前在保護區網路建設過程中彌補所有的生態缺陷

制定全球、地區、國家各層面的一整套計畫:(1)對一個完善的、綜合的、有代表性的保護區網路來說必不可少的陸地和海洋生態系統區域;(2)世界現有的保護區區域;(3)為確保各地理層面上建立有效的網路所要彌補的缺陷。開發和採用的一個詳盡的計畫--包括強制性的可行的嚴格的目標和時間安排,通過新保護區的建立,在2010年以前彌補所有的缺陷。新保護區的建立應該優先考慮那些大片未開發的區域和有高度地方特殊性和唯一性的區域。對於海洋,應優先對退化的區域、大的海洋生態系統和公海地區實行嚴格的保護;並且應將世界上至少40%的海洋置於嚴格保護的地位。

4.確保本地居民有意義的參與和介入

在對是否建立、在何處建立保護區以及一些相關日程、計畫、管理和實施過程,包括管理計畫的進展等問題的決定都要考慮到當地居民和本地社會。所有關於保護區建立的決定都應取得該地區本土居民的同意。完全依照國際勞工組織條例第169條關於本土居民的規定。當資金缺陷嚴重的阻礙了參與者的有效參與時,政府和其他相關組織應該保證提供足夠的資金。

5.投入足夠的資金以確保工作的完成

認識到資金虧空的重大影響,我們就應該投入新的、額外的資金和技術資源,特別是在發展中國家,以確保建立完善的全球保護區網路。所有相關成員提供這些資金和技術支援必須制定明確具體的時間表。規定詳細、確切的責任,確定所有資源,包括創新機制。每個締約成員都要根據自己的經濟實力為生物多樣性公約8號檔做出自己的巨大貢獻。各國政府須共同努力去消除各種反常的「退化現象」。把儲蓄資金轉投到保護區的建立和保護上來。

有效的實施保護區工作計畫

以下程式步驟將幫助確保生物多樣性公約保護區工作計畫的有效實施和以上所列目標的實現:

  • 建立一個永久的保護區工作組,在全球、地區和國家各層面上為締約成員國在保護區工作計畫實施過程中、在追求以上目標實現的過程中提供幫助。

    除其他事務外,保護區工作組應該做到:

    (a)根據締約成員以往的經驗制定出建立和管理保護區的最好行動綱領和指導方針。

    (b)以「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分類作為模版,為特殊類型的保護區建立一套國際通行的定義、標準和管理等級。

    (c)在現有經驗的基礎上,向全球環境機構提供「如何為保護區給予足夠資金支持」的指導。

    (d)幫助締約成員明確資金和技術資源,以加強保護區工作計畫的有效實施。

    (e)對加強生物多樣性公約8號檔的實施途徑提出有效建議。

    (f)接受和認真考察保護區監督委員會的年度報告。

  • 建立一個保護區監督委員會:

    (a)接受和考察來自各締約成員、學術機構、科技團體、國內社會和其他組織在保護區工作計畫實施過程中提交的年度報告。

    (b)在與締約成員的合作過過程中,考察保護區系統中,各國家的差距和缺陷。

    (c)評價保護區工作計畫實施的水準。

    (d)向保護區工作小組提交年度成果報告。



公約的批准

綠色和平組織呼籲安道爾、汶萊、伊拉克、索馬里、美國批准生物多樣性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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