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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和平的陳宇輝在中環空氣監測站前發表談話。

綠色和平的陳宇輝在中環空氣監測站前發表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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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和平指出香港政府於1987年制定的《空氣質素指標》過時,標準遠遠落後於歐盟及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要求政府從速檢討該指標,並制定工作計劃及時間表,以期能改善香港的空氣質素。然而政府的回應令人失望,環境運輸及工務局長廖秀冬批評「在污染嚴重的地方實施嚴謹的標準不切實際」,並指「標準過高反而會沒人願意減低廢氣排放」。

我們感謝廖局長終於勇於承認本港空氣污染嚴重,事實上香港的空氣質素較政府所展述的情況更為恐怖。以可吸入懸浮粒子的為例,其濃度差不多每天都高於歐盟可容忍濃度的四至六倍;而另一污染物二氧化氮,根據香港《空氣質素指標》,2002年除銅鑼灣、中環及旺角三個監測站外全部達標,但若以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來計算,全港只有塔門一個監察站能達標!

過高的空氣標準當然是不切實際,但過低的空氣標準只是自欺欺人。當整個社會都在批評本港空氣質素惡劣時,根據《空氣質素指標》2002年的香港空氣達標率竟高達95%至100%不等!事實上廖局長在隨後的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的會議上亦承認,在我們能達到原有的指標後,香港便可以踏出新的一步,朝更好的《空氣質素指標》前進。既然現在香港達標率已達95%以上,香港政府還在猶疑甚麼?

廖局長批評如採納更嚴格的標準,導致香港的空氣質素日日超標是沒有意義的。按照這樣「因為不能,所以不為」的邏輯,是否意味著如香港學生的能力太差,香港的公開考試必需要調低其難度?「斬腳趾避沙蟲」是否就是解決香港空氣污染的良方妙藥?令人覺得更奇怪的是,廖局長自己在港台的節目也承認(《明報》,2004年10月24日)在《空氣質素指標》最初定訂時,由於空氣質素欠佳,懸浮粒子的污染濃度經常超標,需要一定時間才能改善。既然當年政府在制定《指標》時也有政治勇氣面對超標的挑戰,今天為甚麼又會畏首畏尾?

我們明白,要解決空氣污染問題不是一時三刻的事情,但如今天香港仍然抱著過時的指標,這個問題一定不能解決。必須重申的是,《空氣質素指標》不單止是用於計算空氣污染指數,還規管七種空氣污染物的可容忍的濃度,而且是城市規劃、環境影響評估的指標,亦是特區政府制定長遠管治空氣質素政策的基準!

我們要求政府拿出應有的承擔及決心,從速檢討過時的《空氣質指標》,制定達到該指標的時間表,配合對主要污染源──燃煤發電廠──的減排措施,並從速引進可再生能源。只有這樣選擇,香港的空氣質素才有一線生機。

(作者為綠色和平項目主任陳宇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