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舒緩氣候變化的承諾
因此,在國際上,中國政府一直參與國際氣候變化談判,批准《京都議定書》,並認為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負有『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而在國內,中國政府於2007年6月頒布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是首個發展中國家頒布這樣的方案,總結了中國採取的相關措施,包括2006年到2010年降低單位GDP能耗20%、到2010年將可再生能源比重提升到10%、森林覆蓋率從18%提高20%等。
此外,中國在2004年底之前建成完工的43個風電場的總裝機容量達到76.4萬千瓦,比前一年底增長了34%。目前的增長只是起步,2008年初正式實施的《可再生能源法》,才真正啟動中國風電業的引擎,令產業真正高速發展。
未來,風電的影響將不僅限於發展中國家的發電部門,而且還將創造新的製造業契機。風力發電主要配件在中國生產,將直接降低風機價格15%,並且隨著產量上升,價格還會繼續下降。風機購置佔一般風電項目投資的八成,風機製造本地化將大大降低風電的成本。因此,『中國製造』將在全球風電發展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05年2月28日表決通過中國第一部《可再生能源利用法》。這部法律為可再生能源提供了一個政策框架。風力發電必將成為領頭羊,帶動中國成為這場能源革命中的主要力量。可再生能源是舒緩氣候變化的最終出路,這部《可再生能源法》也將為中國的經濟發展承擔舉足輕重的作用。
相比起中國政府的積極態度,香港特區政府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卻遠遠落後。香港既沒有應對氣候變化的方案,更無意規管香港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源--發電廠。發電廠排放的二氧化碳佔香港總量七成,其排放量在過去十年更不斷上升,增幅接近兩成。根據香港天文台的最新評估:香港平均氣溫在本世紀末上升4.8度,冬天很可能提早在2020年後消失。可見如果香港政府仍不馬上行動應對氣候變化危機,香港將難以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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