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已經在12月15日結束,比原定的日子延遲了一天,究竟這場國際上的爭論與談判達成了什麼協議?
峇里路線圖 – 規定在未來兩年內,即在 2009 年前,各國將為延緩氣候變化達成第二階段的減排目標,以承接 2012 年到期的第一階段《京都議定書》。這明確的時間表給予全球清晰的期限,在這兩年的實踐是非常重要。此外,發展中國家亦作出減排承諾,就是在得到發展清潔能源的技術及財政上的資助下,他們將同意採取可量度、可諮詢證明及匯報的實質措施。然而,在峇里路線圖當中並沒有訂下具體的減排目標,因此這漏洞將促使已發展國家將具約束性的條約當為自願性的條約般看待 ; 同時,協議當中亦沒有談及導致氣候變化的其中一個主因-「森林砍伐」。因此大會的完結即成為新一輪關鍵性磋商的開始,我們必須繼續施壓,促請並監察各國落實執行緩減氣候變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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