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綠色和平的調查員在五月三十日於美國目擊廢舊電路板(見圖) 被裝上一個貨櫃,並於調查後發現該貨櫃將經香港轉運至中國廣東三水。根據《
巴塞爾公約》,廢舊電路板屬有害廢物、需受到管制,而中國政府亦已明文規定禁止廢舊電路板進口,惟香港的法例卻未有管制相關廢物。
在
行動期間,綠色和平向香港政府提供情報,建議香港政府扣查在同一訂貨單內另外兩個貨櫃,以防止有更多
電子垃圾被偷運至中國內地。綠色和平成員亦曾要求見證香港政府檢查貨櫃,但遭拒絕。
Tung Tai集團把電子垃圾送到中國。這是他們的海報。
隨後,綠色和平一直與環保署保持聯絡,希望取得關於該貨櫃的最新消息。直至六月十六日(本週一)傍晚時份,環保署官員向綠色和平成員表示於貨櫃內並沒有發現「受管制廢物」。據悉,環保署官員於當晚在回應媒體查詢時表示,由於貨櫃內並未發現「受管制廢物」及「有害的電子廢物」,而他們只能發現「廢金屬」,故已將貨櫃發還予貨主,轉運內地。我們很擔心這批
電子垃圾,在香港法例未有清楚管制的情況下過關,
毒害中國內地的環境和居民。
香港政府在未有第三方的情況下進行檢查,並倉卒放行裝有有毒
電子垃圾貨櫃。綠色和平批評這種做法,並已把香港環保署的決定匯報予國家環保部,促請相關部門跟進事件。
由於香港現行的《廢物處置條例》佈滿漏洞,在電子垃圾中只有陰極射線管(俗稱「顯像管」)及儲電池受到管制,而廢舊電子零件如廢舊電路板並未有被界定為「受管制廢物」或「有害電子廢物」。綠色和平要求香港政府盡快根據《
巴塞爾公約》修改法例堵塞漏洞,杜絕有毒
電子垃圾、包括廢舊電子零件如電路板的貿易。
回顧6月14日綠色和平截停美國電子垃圾貨櫃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