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和平>
特區政府去年起實施基因改造食物標籤制度,可是只屬自願性質。根據綠色和平的最新調查發現,在兩大超市出售的共八百多個預先包裝食物,卻由於政府沒有推行強制標籤制度,食品生產商完全漠視自願標籤制;制度完全不能發揮效用,消費者的知情權與選擇權得不到有效保障。
調查亦發現,七個購自本地超市的豆腐樣本,全部含有基因改造成份,其中一款在百佳購得,由台灣進口的中華豆腐樣本,沒有註明含基因改造成份,但在city’super出售的相同產品卻使用台灣原產地包裝,根據台灣法例註明含基因改造成份,出現「同一產品,不同標籤」的情況。
事實上,國際間已有54個國家實施了強制性標籤,包括中國、台灣、日本、泰國和菲律賓等。反觀香港,綠色和平從1999年已開始要求特區政府正視監管基因改造食物的必要,並實施強制性標籤制度。當局至今拖了八年,至今仍未落實相關政策,令基因改造食物不斷流入香港市場。
自願標籤制度實施一年,其失敗有目共睹。食環署在去年七月開始檢討計劃成效,但卻遲遲不肯公布結果,令人質疑政府有意拖延。因此,食環署必須盡快公開檢討結果,並實施強制性標籤,將選擇權交回消費者手中,才真正可保障食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