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停電子垃圾貨櫃 促港府修例停止有毒垃圾自由行

新聞稿 - 2008-06-14
九名綠色和平成員今日登上停泊在葵涌貨櫃碼頭的YM Success貨櫃船,以行動截停一個來自美國奧克蘭港、裝滿有毒電子垃圾的貨櫃,要求香港政府即時將電子垃圾送返美國,確保該貨櫃不會被送往中國大陸,污染當地環境。參與是次行動的綠色和平成員來自印尼、印度、紐西蘭、美國、香港等多個國家及地區,他們表示行動會一直持續,直至香港政府回應綠色和平要求為止。

綠色和平項目總監盧思騁批評:「由於香港的法律含糊不清,為不法的電子廢物貿易商大開中門,讓他們從容地把電子垃圾經香港輸往大陸,是名乎其實的『有毒垃圾』自由行!」根據香港法例,電子垃圾中只有廢舊電池和陰極射線管[1]受到管制,但其他未有在條例中明確定明的廢舊電子產品及部件則可自由出入香港[2] 

YM Success在抵達香港葵涌碼頭前,先在深圳鹽田港裝卸貨櫃。盧思騁指出,今次被綠色和平截停的貨櫃,目的地位於廣東三水,託運商選擇不在深圳而在香港「登陸」,反映出香港已經成為有毒電子垃圾進入中國大陸的方便路線。 

綠色和平在過去數月於香港、美國西岸就跨境電子垃圾貿易作出調查,發現一家名為Tung Tai的回收公司多次從美國加州將貨櫃經香港運往內地,並在530日再次發現該公司於美國奧克蘭港將一個裝有電子垃圾、包括廢舊電路板及電線電纜的貨櫃付運,計劃經香港再轉運往廣東三水市。根據《巴塞爾公約》及中國大陸的法例 [3],貨櫃內裝有的大量電子垃圾被禁止進口到中國大陸。

電子垃圾含有大量有毒物質,對健康及環境造成嚴重及持久的污染[4]。綠色和平自1997年開始一直關注電子垃圾及其在中國的問題,並做了多項調查跟進,發現大量來自發達國家的電子垃圾被出口到廣東貴嶼、清遠以至浙江台州等地進行拆解,嚴重污染當地環境和威脅居民的健康。 

綠色和平要求香港特區政府立即將船上裝有有毒電子垃圾的貨櫃遣送回美國,盧思騁重申:「香港應該按照《巴塞爾公約》,將廢舊電子部件如印刷電路板列作受管制的有害廢物,以確保有毒電子垃圾不能經香港進入中國國土。」

 

 


[1] 俗稱顯像管,用於顯示器

[2] 進出口列於《廢物處置條例》附件七內的廢物需要受到管制,當中包括AA1180受任何物質污染以致成為化學廢物的廢電子或電器組件和電子或電器廢件;進出口列於《廢物處置條例》附件六內的廢物作回收用途的話則不受管制,當中包括GC020電子零件(例如印刷電路板、電子組件、電線等)及收回的電子組件,而此等零件及組件為適合用作底金屬及貴金屬回收再用者。由於缺乏清晰定義,廢舊電子組件如電路板是否得到管制存在灰色地帶,自2006年加入AA1180項以來,從未提出過任何起訴。

[3] 《巴塞爾公約》將廢舊電子產品及部件、包括電路板列作有毒垃圾,規定締約國監管相關貿易。中國政府早於2002年就明文規定禁止進口包括廢舊電路板等電子垃圾,而環保部、海關總署多個部委更於20081月進一步更新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的安排。詳見:www.zhb.gov.cn/info/gw/gg/200802/t20080214_118161.htm

[4] 電子垃圾含有大量有毒物質,包括重金屬鉛、水銀、鎘及有機污染物,這些污染物會嚴重影響人體的血液循環系統、中樞神經系統、內分泌系統等,並且會長期殘留於環境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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