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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 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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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去除歐盟對臺灣發出遠洋漁業黃牌,一張走向改變的入場券

作者: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 蔡佩芸
去年10月初,歐盟對臺灣遠洋漁業發出黃牌,遠洋漁業條例改革之路就此展開。遠洋漁業三法修改與立法於7月初通過,在這篇訪談中,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蔡佩芸對於修法是否完善、綠色和平還將如何監督法規執行,以及如何看待黃牌這個轉變契機,有更深入的說明。

「臺灣是海島國家,但生長在此的人們,普遍對大海感到陌生。因為黃牌,揭露了眾多您我過去不太容易注意到的問題,更多臺灣公民因此理解到臺灣遠洋漁業的傲人實力。」

問:遠洋漁業三法 7 月 5 日終於通過立法院三讀,那麼黃牌是否解除了?

蔡:歐盟尚未解除臺灣的黃牌,因為法規通過只是第一步,但是這一步很重要,代表臺灣有心解決非法漁業問題。歐盟同時也在觀察臺灣的執法成效,遠洋漁業三法後續執行內容如何、法規是否完善才是重點,因此黃牌尚未解除。

問:您認為新的遠洋漁業三法是否完善? 

蔡:臺灣遠洋漁業所面臨的問題其實相當複雜,除了漁船的管理,還有涉及海洋資源保育、外籍漁工管理、經濟等面向。因此很明顯的,若只交由漁業署一個單位負責,其實是不足且吃力的,要能有效管理臺灣遠洋漁業,確保資源永續發展,未來也勢必要海巡署、外交部甚至經濟部與勞動部的共同合作。

管理遠洋漁船除了是國內政府部門得相互合作之外,還會是跨國的合作,需要投入的資源和人力相當可觀。臺灣大部分的遠洋漁船是在國外港口卸貨,因此有效的港口檢查,是漁船管理和打擊非法漁業關鍵的步驟和措施。臺灣政府需思考要與哪些國家合作、簽訂 MOU(備忘錄),以及是否派駐人員於該國檢查臺灣漁船,或是授權該國檢察人員有權登上臺灣漁船進行檢驗,這些都屬外交範疇。此外,目前境外雇用外籍漁工的管理,是漁業署管轄,但是真正的專業是勞動部。因此在臺灣遠洋漁業管理上,勞動部也該加入,以其專業,協助漁業署有更好的管理辦法。

行政院也明瞭解決非法漁業,是個龐大且複雜的問題,因此承諾將組成跨部會小組。這個小組據我們了解,會包括外交部、經濟部、海巡署、衛福部、交通部、農委會等,一起討論如何有效施行法規,安排足夠的人力資源。

問:如您所說,臺灣政府的執行能力是關鍵,因此接下來綠色和平會有什麼監督行動嗎?

蔡:綠色和平將會監督漁業三法實施的進展。法規雖然通過了,不過六個月後(2017年1月20日)才會生效並開始實施,在這六個月裡,漁業署還有大約 13 條子法要設立,並訂定相關的執行方案。

目前法條僅訂定漁船該遵守什麼規定,綠色和平不免也對未來的執行方式與效力感到擔憂,我們將持續監督,關注跨部會小組成立時間,也期望未來跨部會小組應將 NGO 、學界、業界一同納入討論,確保接下來的執行措施是廣納各方意見,做到有效的意見交流,讓決議更全面性,不偏頗任何一方。

綠色和平也將監督政府研擬臺灣遠洋漁業未來發展政策。打擊非法漁業其實是末端管理,從源頭管理海洋資源,才能確保資源永續。就目前的遠洋漁業三法,對海洋資源管理與永續的著墨相對薄弱,因此這是綠色和平接著要向政府倡議的方向。守護海洋、確保永續是綠色和平一直以來,不變的長遠目標。

問:去年 10 月接到黃牌後至今,綠色和平做了什麼?

蔡:去年 10 月初,當歐盟祭出黃牌不久,綠色和平隨即發佈一份對臺灣遠洋漁業改革建議書(報告),也提交給當時的政府與三位總統候選人參考,希望他們表態是否支持改革。同時,展開「除黃牌,救漁業」連署。 12 月邀請產、官、學界的專家與代表人士,召開一場臺灣遠洋漁業改革的座談會,勞動部、漁業署、移民署、海巡署都有代表到場參與座談。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蔡佩芸與行動志工前往兩大黨總統候選人競選總部贈送2.6公尺高「黃牌裝置藝術」。

今年 4 月,我們在臺灣與全球同步發佈報告「臺灣製造―失控的遠洋漁業」,再一次點出臺灣遠洋漁業面臨的問題之龐大,除了非法漁業,還有境外雇用漁工的工作待遇和環境,是否獲得保障。綠色和平試著指出這兩個問題的關聯性,因為兩者背後有同一個動機:降低成本。如果真的要有效管理遠洋船隊,勢必得解決這兩個問題。這段時間,我們與立法委員和其黨部進行倡議和溝通則是一直持續不間斷。

問:綠色和平是否有給予臺灣政府什麼樣的協助或建議?

蔡:綠色和平的優勢是我們有漁業法的國際專家可以諮詢,這些國際法專家長期與全球各地的綠色和平辦公室合作。歐洲辦公室的同事中,也有國際海洋法或是漁業相關法規的專家,對我們在臺灣進行法規倡議時幫助非常大。獲得這些國際專業建議後,我們也結合臺灣在地律師的意見。頻繁且即時的來回討論,才能確保法規符合國際趨勢與要求,也可以在臺灣的體制內施行。當時我們試著向漁業署取得草案,就是希望可以提供綠色和平在國際上的資源,確保臺灣的法規可以跟上國際趨勢。

3 月 17 日我們得到行政院版的漁業三法之後,也針對內容條例給予逐條建議。不只是針對法規,也在後續實際執行層面上給予建議。當時我們有四項建議:落實漁業資源永續利用與管理,強化資訊管理與資訊透明,釐清境外雇用外籍漁工管理之灰色地帶、,以及建立跨部會合作。

我認為除黃牌是一個契機,它讓臺灣公民看見臺灣的遠洋漁業在臺灣與全球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以及當前所面臨的重大挑戰,改革勢在必行。但是任何法規的設立或政策的建議,不該僅是為了因應國際上的壓力,而是趁此機會,更加深入思考臺灣的遠洋漁業究竟要往哪個方向走。

問:您提到黃牌是個契機,請跟我們多談談這個契機。

蔡:很多人其實並不知道臺灣遠洋漁業的實力與規模之強大,以及問題的嚴重性。臺灣遠洋漁業發展得很早,在 1950 年代迅速突飛猛進,年產值居全球前三名,鮪延繩釣的規模更是全球第一。臺灣遠洋漁業在全球扮演的角色就如同臺灣的電子業或紡織業,但絕大多數的國民都沒有意識到它的顯著性。

臺灣遠洋漁業不僅對臺灣漁業有貢獻,在外交上也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因為有強大的漁業實力,臺灣在很多區域或國際漁業組織裡,能夠以正式的會員身分參加會議,進行漁業管理、海洋資源配額設定的重要議題討論。藉這次黃牌事件,臺灣的公民認識到臺灣遠洋漁業,從這個角度來看,我認為是一件好事。

相較於遠洋漁業規模之大,臺灣政府投入的資源和關注度不成正比,甚至連漁民本身都認為這已是夕陽產業,若政府再不幫助這個產業永續發展,遠洋漁業可能真的會走進末路。

漁業法是個年老的法規,它在民國18年公佈,迄今走過87個年頭,在這段期間,臺灣遠洋漁業不斷壯大實力與規模,但漁業法卻僅僅只有微幅的修訂。現在有了新的漁業三法,對管理遠洋漁業來說,是一個很大的進步和進展

訪問後記:

實力強大的臺灣遠洋漁業,過去有不少 IUU 的紀錄,這張黃牌,其實是帶領臺灣遠洋漁業走向改變的入場券。能力越強,責任越大,應是臺灣遠洋漁業的使命。在「海島子民的心中有了大海」裡,海洋專案主任蔡佩芸還將分享,公民的力量在推動制定符合現狀的法規上,扮演了如何至關重要的角色,以及法規該如何乘載漁民的權利與生計,還有綠色和平如何達到始終堅定的目標:守護海洋,永續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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