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早於1993年成立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簡稱『環資委』),就各環境議題提交議案和報告,並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監督法律實施、開展執法檢查。環資委還會同有關部委組織記者就環境議題作深度調查採訪,揭露環境違法行為。近年「人大」在就環境法的立法內容與過程上亦有所建樹,例如2006年通過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法》便首次就該草案徵詢綠色和平的意見;而剛修訂的水污染防治法亦更廣泛的徵求了民間意見。

另一方面,「政協」也成立了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加強環保工作。如剛卸任的十屆「政協」便特別關注農村與環境保護的關係,又設立專案組就節能、東江流域水資源保護以至三峽庫區環境治理作出調研及提交建議。

人大政協可扮演更主動角色

然而,現時行政當局始終於環境工作上佔有明顯的主導地位。「人大」、「政協」作為在行政單位以外、國家體制內的組成部份,可扮演更主動的角色。「人大」環諮委及「政協」的相關委員會可以更主動的指出未被行政當局關注的環境問題,並就此提出具體的立法、政策建議,而無需只按著行政當局的「議程」去定義中國的環境問題。

另一方面,代表亦應充份利用「兩會」的平台協助環保部門的工作。部門利益之間的矛盾導致環保政策得不到有效落實是公開的秘密。例如年前環保總局推出「綠色GDP」統計,但由於其它部委以至地方政府的壓力,在試驗一年後便無疾而終。經過多番蘊釀後人大終於通過將環境總局升格為環境保護部,無疑是對行政當局環保工作的一個支持。「兩會」代表如何在他們的位置上,為行政當局的環保工作掃除障礙,將是一大挑戰。

「人大」、「政協」代表亦應增加環保工作的透明度。例如應適時更新「人大」環諮委的網站,公佈委員的聯絡方法、曾提出的議案、關注的議題等,以促進公眾監督及參與。「政協」方面更應盡快為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設立網站,向公眾公開「政協」於環保工作上的進展。要進一步推動中國的環保工作,代表們一方面應加強聽取人民的聲音,亦應加強與環保組織及其它非政府組織溝通合作,以強化代表們在環境議題上的專業性及獨立性。

香港代表責無旁貸

香港在議會政治的實踐上較中國內地成熟,加上有多年環保工作的經驗,亦和世界各地有緊密接觸,香港的代表在推動「兩會」在環保工作上,實在是責無旁貸。今年有多名香港的「兩會」代表提出和環保有關的提案和建議:鄭耀棠先生主張深化綠色GDP計算的工作,羅范椒芬女士提議在內地推廣使用慳電膽(節能燈),蔡素玉女士關注基因改造水稻種植及造紙紙業發展的環境問題等,是一個良好開始。我們期待更多的香港「兩會」代表關心中國內地的環境議題,並與香港及國內的環保團體、專家合作,透過「兩會」深化中國的環保工作。

(作者為綠色和平中國項目總監盧思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