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和平項目主任丘梓蕙

近期塑化劑風波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食物安全危機。但食物安全問題只是塑化劑事件的表徵。由此再到仿瓷餐具甲醛超標「發現案」,再一次說明有毒有害物質不只存在於食物與日常生活產品中,而是活生生成為了我們生活的一部份。政府無法只見樹不見林,逐次與有毒產品單打獨鬥。只有從更高層次討論以及監管化學品等有毒有害物,提高社會對化學品危機的意識,迫使政府認真處理化學品管理,並靠有效的政策及立法規管,才是根本避免環境及人體受有毒有害物質危害的最佳方法。

消委會檢測永劫輪迴 

以最近消委會驗出香港仿瓷餐具釋出的甲醛和三聚氰胺含量超標事件為例,就看有毒有害物問題永劫輪迴的慘況。消委會驗出有仿瓷餐具的有關化學品超標逾3倍,超出人類每日安全吸收的上限。但原來早於2009年3月,消委會已就市面上仿瓷餐具的使用說明進行調查,發現只有少量產品有「不可在微波爐使用」的警示,市民可能在不知情下加熱引致甲醛或三聚氰胺釋出,並研究有關產品必須以雙語列出安全使用說明。然而,事隔超過兩年,消委會又再驗出仿瓷餐具的化學品含量超標,但消委會卻連「研究立法」也懶得說,只繼續呼籲「促飲食業避免用仿瓷盛載高溫或強酸食物,保障顧客安全。」

反觀全球,歐盟已定由本年七月一日起對香港出口的同類產品實施進口限制,指明入口商必須預先提供實驗結果證明產品符合歐盟安全規定,才可在歐盟國家出售。值得注意的是,這個限制只特別針對來自中國及香港的產品,可見香港的產品已等同慣性出現產品及食物安全問題的中國產品,在歐盟眼中同樣有風險!這個消息並沒有得到香港傳媒的青睞,社會似乎還未意識本港對管理化學品的缺失,已不止危害我們的環境及健康,更影響香港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誠信!

當歐盟已經禁止在仿瓷餐具中使用甲醛,但香港政府連最基礎的市民知情權、立法保障市民減少曝露於有毒有害物質也未能做到,那消委會每年重覆地驗測同類產品的同類有毒有害物質,作出同樣的建議又有何用?

化學品管理:不重視,沒資源

最關鍵的問題是,香港政府不重視化學品管理,因而只投放極少量的資源研究此問題。目前,環保署未有專責部門負責統籌化學品管理工作,與廣受市民關注的空氣污染問題管理比較,政府投放於化學品管理的資源完全是九牛一毛。做一個簡單比較,政府電話簿中,只有四個課表明是從事化學品管理工作,但他們散落於不同部門中,更不涉及任何政策、評估及研究的工作,如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管理在國際社會已是一個高度被關注的議題,但環保署只有一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管理課,沒有細分的部門,而且只有四名職員;而空氣污染單是政策課已分五課,還有多個負責科學及技術的課負責研究及政策執行。

含糊的《消費品安全條例》

管理不足亦衍生化學品管理法規及執行上嚴重的漏洞。香港的法例並沒有管制入口貨品中所含的有毒有害化學物。絕大部份的產品進口前都不需要登記化學成分,亦不用提交安全驗證,包括人體最容易直接接觸的餐具、化妝品、衣服等。而保障消費品安全的唯一途徑,只是靠香港海關根據含糊的《消費品安全條例》執法,在產品進入巿場後才有限度地進行抽驗工作,即使驗出有問題,因無法定標準,也只可勸籲有關產品下架。如此不濟的多方面漏洞,只會令類似塑化劑風波不斷重演。

要解決「愈驗愈有」的有毒有害物超標問題,香港急須從以上兩大方面著手:先訂立更嚴謹的化學物管理政策,再加強執法:香港政府應在環保署設立專責部門統籌所有化學品管理工作,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管理化學品及各類消費品的化學成份,並建立一套完善的化學品環境管理系統,包括設立化學物名錄及優先監察名單;在執法上需加強進口把關,要求消費品的進口商或製造商提交化學成份資料,並訂立明確的法定產品化學品含量標準。

只有立法、執法並駕齊驅,才是最有效保障市民免受有毒有害物影響的最好示範。

本文作者: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丘梓蕙
本文亦刊登於2011年6月27日星島日報綠色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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