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綠色和平資深項目主任古偉牧
本文亦刊登於2012年4月9日星島日報綠色論壇

保安局最近向立法會提交大亞灣緊急應變計畫並作討論。應變計畫固然是為了減低核災對市民的影響而設,但保安局卻沒有在討論裏交代預期核災的嚴重性,似乎現時保安局的應變計畫,只能應付一場受控的核災,故在文件中亦只稱之為「核事故」,而不是無法預料的「核災」。如果要預防「核災」,唯有防患於未然,重組電力市場的規則,減少耗電,以節能代替增加輸入核電,將問題消滅於萌芽狀態。



計畫無交代預測泄漏量

保安局檢討大亞灣緊急應變計畫時,應該列明檢討是為了應對甚麼程度的核事故。正如面對水災,都需要先預測洪水的流量,再制定應變機制,因為應付百年一遇的洪水、與應付爆水渠完全是兩碼子的事。在核事故中,輻射物質的泄漏量(以「貝可」為單位)就等如洪水的流量,必須事前作不同程度的估算,才有效適時應對。

日本福島核災,之所以是一場災難,是因為單單在大氣中的輻射泄漏量已達七十七萬兆貝可,泄漏量極之高。但在最新的大亞灣緊急應變計畫中,卻隻字沒有交代政府預測的輻射泄漏量,根本沒有人可得知應變計畫是應付一貝可、一千貝可,還是一兆貝可的輻射。唯一可以肯定應變計畫絕不是用於應變七十七萬兆貝可的核災,因為保安局在立法會上曾解釋大亞灣出現福島規模核災的機會,根據風險評估是「微乎其微」,僅一億分之三。但保安局卻拒絕正視核電站的風險評估,原來與現實的統計數字有極大的落差。

全球過去五十年,先後有五個核反應堆出現爐芯熔解的災難。但根據風險評估的推測,這種情況理應每二千五百年才出現一次。正因為核災難的不可預期,過去每次核災都因為應變計畫準備不足,而令大量周邊居民承受不必要的輻射擴散風險。最近,就連法國官方核輻射防護研究所(IRSN)亦於研究內提出,由於核災應變計畫在設計階段,已低估了核災的嚴重性,故現行緊急應變計畫不足以應付最嚴重的核災。

相信香港市民最希望的,就是特區政府可以制定一套足以應付任何級數核災、即近似福島核災中七十七萬兆貝可輻射泄漏量的緊急應變計畫。可惜從保安局在計畫中全都用上「核事故」的字眼,以及維持舊有二十公里的疏散範圍,毫不見其防「災」意識,市民的期望怕且都註定落空。

重新規劃 以市民利益為先

事已至此,香港唯有盡快落實淘汰大亞灣核電站的計畫,才能保障環境與巿民的安全。這個主導權完全在香港手上。首先要說明一個由保安局提供的事實:就是哪怕現時大亞灣即時停電,香港的電力供應亦有能力維持穩定供應。所以,香港沒有核電也能過與現時一樣的生活。既然核電對香港而言不是一件必需品,香港人就有更大的空間反核,杜絕核災。

要防患於未然,必須全盤扭轉目前的電力困局,因為目前有關電力的一切事宜,香港人都不准過問。我們過去都習慣由兩電及政府代勞,對於電力只擔當消費者的角色,甚少關心香港的電力規劃,例如到底用多少電?電從哪裏來?又或者浪費了幾多電?結果就釀成了現時鼓勵浪費,濫用核電的電力市場壟斷。

在區議會上,小至重整一條巴士都會諮詢地區,但全港綿延數百公里的電纜卻從未諮詢一個香港人;政制改革同樣會讓香港人發表意見,但電力的改革卻由兩電及政府說了便算。就算是立法會,議員可以有權阻止興建焚化爐,但原來卻無權阻止建發電廠,如果兩電與政府狼狽為奸,堅決要興建核電站,原來香港人在現行的機制下,是反無可反。

話說回來,兩電《利潤管制協議》的中期檢討在即,不過至今依然音訊全無,可能政府又已經開始與兩電談判,大家都懵然不知。所以,要反核,就必須要先從香港的電力規劃上下反轉,推動一場電力維新,將一貫的由上而下,改變成一個由下而上的規劃方式,建立一套以市民利益為經,環境保護為緯,既反核,又減排的電力市場新規則,真正防患於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