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解「商業用電劃一收費」 中電當住宅市民「羊牯」?

專題報導 - 2012-01-10
去年底中電懸崖勒馬,公佈電費加價的終極方案,看似是回頭是岸,但仔細看看加價細節,就知普羅市民又再次做羊牯!今次,令我們不滿的不只是中電在通漲高企之時,堅持只加市民電費而繼續給予商業大戶優惠;而是不斷利用所謂的商業機密,去跟政府和大眾玩數字遊戲,以把加價的舉動合理化。說穿了,中電就是透過左加右減的方法調整電價和燃料費用,目的仍是用盡利潤管制協議的9.99%准許利潤回報,充分表現何謂「賺到盡」。

中電先是大刀闊斧向住宅用電大戶開刀,加價超過20% ,但另一邊廂對商業大戶卻「施行德政」:把本來決定取消的累退收費中電收回,且同時卻不收因為取消累退收費而推出的商業優惠----高負荷系數特惠,變相令更多商業用戶享有優惠比去年還要多!中電一面叫市民慳電,一面鼓勵商業用戶浪費能源,手段令人憤怒!

圖表:2012年中電各類客戶電力費用

 

如我們再仔細研究電費價目,還會發現更多不公平之處!我就嘗試把用電量最多的住宅用戶跟商業用戶相比,發現商業大戶比住宅便宜3倍!再加上中電所提出的「地租及差餉特別回扣」,卻「一視同仁」所有用戶都可享有。所以,在中電日後官司勝訴,大家再一律回扣每度電3.3分時,商業用戶的電價將可以有更大的減幅。試問中電如何對得起付較高電價的住宅用戶和中小企呢?

文:綠色和平項目主任容慧敏

 

如果中電真的落實回扣,又用得不其所,更會導致鼓勵浪費電力的情況,對環境利弊多於利。過去,政府曾推出電費回扣,早已遭人垢病為鼓勵用電。如果中電真正希望回扣能夠紓解民困,又能夠幫助節能,便應趁官司完結前,想想如何可以善用這筆地租及差餉的退款。例如,以這筆回扣去鼓勵市民節能,讓慳電的市民市民或私人機構享有回扣更高的回扣,把餘下沒有分配出去的回購撥入電費穩定基金,作為日後壓低基本電價增幅的用途。那麼,就能既可鼓勵更多市民節能,亦能加大電費穩定基金的儲備。

與此同時,政府亦應該把握2013年兩電中期檢討的契機,立即着手向立法會申請撥款予外國獨立專家,研究改革電力市場的方案,重新制定監管電力市場的政策,杜絕兩電壟斷電力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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