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不要成為下一個福島

專題報導 - 2014-03-11
3 年之後又 3 年,是不少福島人今年的憂慮。因為,核災已經過了 3 年,但清理工作甚為緩慢,核電站處理停滯不前,居民重返家園遙遙無期。 3 年之間,輻射並沒有受控,受控的只有我們的記憶,我們的關心,而這正是災民面對最危急的問題。

文:綠色和平資深項目主任 古偉牧
本文亦刊登於《經濟日報》Green Forum

日本政府去年為了東京申請奧運,宣稱福島核災已經「受控」,部份日本和香港市民也許就信以為真。在這場「受控」的核災中,災區核心福島核電站範圍內的輻射水平於 2014 年仍持續上升,一號及二號的反應堆附近更發現致命水平的輻射污染,而站內廢水的累積已上升至 39 萬噸。

核廠持續滲漏    魚類輻射超標

廢水處理設施亦持續出現滲漏的情況,污染海洋生態。在核電站 37 公里範圍以外的水域,今年就捕獲輻射水平超標 124 倍的鯛魚,每公斤肉含超過 1 萬 2 千貝可輻射,而在政府的監察井中,更發現水內含有超標 3萬6千倍輻射。

以上的種種駭人聽聞的災情,都是在日本政府宣佈核災「受控」後出現的,那日本政府到底是要控制什麼?

日本安倍政府上台後一直希望重啟核電,簡單的方法就是要市民以為核災受控,而不是控制核災。回望 3 年間,對政府而言,真正「受控」的,亦只有市民對福島核災關心日漸減少的情況。日本開始出現質疑福島災民為「釘子戶」的聲音,不禁令災民擔心自己的權利將會逐少逐少被剥奪,爭取賠償亦將舉步為艱。

對於核災,東京電力早已無力支付清理核污的成本,日本政府環境省要求東京電力為清除輻射污染,支付 4,040 億日圓的成本,東京電力只曾上繳 67億 日圓,當中拒絕付款的理由竟推說「清理輻射應為政策一部份」。更可怕的是日本政府並未有任何行動去追討欠款,用上國庫去填補,顯然是為免東電再度破產,加劇社會對核災的批評。

3 年過去,災民仍在捱苦

而福島災民的生活其實並未得到改善,災後倉卒興建的臨時房屋,天花及牆身開始出現損壞,部民災民在剛過去的冬天就被迫與寒風為伴。更甚的是災民重返家園的計劃開始出現延遲,其中飯館村及葛尾村估計取消撤離令的時間表,宣佈推遲一年至2015年3月,但到底有多少災民願意冒險重返家園,又是另一個未知之數。

在災民的調查中,有七成災民表明不會選擇重返災區居住,希望展開新生活。但災民開始新生活的支出,亦對政府構成龐大的財政壓力,到底應該由誰來為災民負責?

「誰為核災負責」是一個思考 3 年也絕不足夠的問題,因為責任大得無人能負擔,淡忘和推卸反而更加自然。

我們身在香港,大可指罵日本政府不負責任,大可責罵日本人坐視不理。但與此同時,中國政府也開始重新提出啟動核電的發展,國家能源局年初提出「適當時候會啟動核電重點項目審批」,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兩會中的工作報告,更提到要提高非化石能源發電比重,其中包括核電項目。

香港,可在步福島後塵?

香港多年來一直購買大亞灣核電廠 7  成的電力,最近中電早前更突然在立法會上公布未來  5 年購電量會增加到  8  成。中電在政府公布能源組合公眾諮詢前,即是大眾還未有機會發表意見的前提下,私下增加輸入核電,這又代表了什麼呢?

不言而喻。香港支持購買核電的人抱著的心態,正是將風險轉嫁在內地人身上,自己不需負責的心態。如果大亞灣發生核災,相信那些支持核電的人,也不會願意對內地的災民承擔責任,他們也會選擇淡忘和推卸,那怕大亞灣有 8 成的發電量供應香港,那怕香港對核災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福島核災後「受控」的不只是日本人,還有香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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