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巴黎氣候協議》

專題報導 - 2015-12-16
巴黎聯合國氣候會議結束,新的協議是將全球升溫控制長遠限制在攝氏1.5度之內,但各國必須謹記,按照目前各國提出的措施,升溫恐怕仍逼近攝氏3度,可見全球尚有1.5度的距離需要跨過。協議豈會自我實現?全賴全球人類凝聚力量,讓目標成真。

我們怎樣減少碳排放?

許多國家已意識到減緩全球氣候變化危機刻不容緩,必須將全球升溫控制在攝氏1.5度之內,才能阻止全球陷入難以補救的氣候災難。現在各國政府需要做的,是重新檢討現行能源政策及目標,加快全面轉型可再生能源的步伐,停止繼續投資化石燃料項目,以及在2020年前遏止砍伐森林。

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嗎?

根據國際法,是次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協議中的「國家自定減量貢獻」(INDCS)則沒有法律約束力或財務協定。這個安排原意是讓美國毋須在當地重新立法和避過國會內反對派的阻力,也能加入國際協議,是協議重要一環。

長遠目標是甚麼?

根據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的說法,是在2060至2080年前,將所有溫室氣體降至「零排放」,其中碳排放量率先在2050年前達標。雖然這個目標未盡人意,但已較早前七大工業國組織承諾的2100年前「零排放」目標,以及歐盟的做法進取。

協議能幫助飽受氣候變化煎熬的弱勢國家嗎?

雖然發達國家對貧困國家的援助仍然不足,但總算有新進展。發達國家原先承諾至2020年前,每年資助1,000億美元予發展中國家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和減排,現在資助將延續至2025年,讓這些國家能有效解決當下各種氣候危機。

此外,貧窮國家的訴求和全球捍衛氣候公義的呼聲,無論在會場內外或街道,亦空前強大,迫使各國和企業領袖細心聆聽。將全球升溫控制在攝氏1.5度,對貧困國家尤其重要,所以各國必須採取更多減排行動,阻止升溫失控,為地球氣候送上堅實的保障。

協議能守護森林和海洋嗎?

各國必須遵循協議保護森林和海洋等生態系統,但綠色和平留意到,協議雖鼓勵各國透過森林調節碳排放量,但此舉或讓發達國家將減排的責任轉嫁到貧困國家上,所以我們需要持續監察,阻止這種壞事發生。

碳排放量是否已穩定下來?

是的,這是多年來能源改革和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成果,尤其中國正在減少消耗煤炭,但能否逆轉仍然言之尚早,再者如果全球要將升溫控制在攝氏1.5或2度之內,各國必須加快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您我也感受到今年天氣特別熱吧!可見減排之路仍然艱巨漫長。

核能的角色又如何?

是次協議並無提及核能。要知道,我們踢走骯髒的化石燃料後,轉用的是更安全、便宜和潔淨的再可生能源。核能不僅較再生能源高昂,且至今尚未有解決核廢料的方法。事實上,早已在全球蓬勃發展的可再生能源,是巴黎協議中唯一提及的清潔能源技術,巴黎協議有助加強可再生能源的發展,為人類對抗全球氣候暖化加油。

未來會是怎樣?

2016年,反對化石能源的聲音,將在全球繼續壯大,最重要是我們必須團結力量,一起決心全速走向無碳的未來。巴黎聯合國氣候會議雖曲終人散,但綠色和平深信減排力量已進入新的時代,我們將持續監察,確保各國遵從和實踐協議,冀望2018各國再度聚首檢討減排進展時,各國能為地球送上好消息,以及進一步制訂更進取的減排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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