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和平對高院裁決深表遺憾

專題報導 - 2004-03-09
要求特區政府遵從市民意願停止填海工程 綠色和平對高等法院今午裁決接納政府就中區第三期填海工程的上訴,容許填海工程繼續進行,感到極度失望。今日的裁決並不能完結有關填海工程的爭拗,反而突顯中區第三期填海工程與之前灣仔第二期填海工程判決的矛盾。

拯救海港,停止污染

綠色和平質疑今日的裁決如何做到如政府所說的「大家攜手一同改善維港兩岸的環境」。

綠色和平有毒物質項目主任梅家永指出:「唯一改善維港兩岸環境的做法,就是尊重市民強烈要求保護維港及海洋生態的意願,停止一切填海工程,因為只要工程一動工,足已對海洋生態造成永久破壞。」

根據政府就中區第三期填海工程的環評報告,該項填海工程需要挖掘和傾倒580,000立方米的污泥,當中超過三份二含有水銀、鉛、鎘和銅等有毒重金屬,這些重金屬會傷害我們的神經系統、血球和腎臟;而挖泥工程也會令多氯聯苯和氧化三丁錫等有機污染物釋出海洋,污染海產,並透過食物鏈,傷害人體。

綠色和平反對任何海洋污染,認為填海工程會對海洋生態造成永久及不可彌補的傷害,因為在挖掘和傾倒污泥時,泥土中的有毒污染物會被釋放,污染更大範圍的海港,破壞海洋生態,並透過食物鏈傷害人體。

綠色和平要求政府永久停止包括填海在內的任何污染海洋的舉動。梅家永強調:「我們會密切留意事態發展,堅持拯救海洋;並呼籲廣大市民及各界愛護海洋的人士,挺身而出,攜手阻止政府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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