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地大搜查線!直擊電子垃圾拆解場

專題報導 - 2018-07-06
連日「放風」表態撐填海,又指開發2至3%綠化地或郊野公園邊陲地帶「非常值得深思」,令「土地大辯論」提早Close File?與其任由珍貴自然資源承受不可逆轉破壞,綠色和平調查隊帶您來一趟「棕地精華遊」,直擊棕地如何淪為非法處理電子垃圾溫床,由此促使政府正視土地規劃,認清棕地建屋潛力,足以成為香港人置業安居首選。

綠色和平成員實地調查,發現坪輋棕地有工人正拆解電子垃圾。

棄置零件堆積如山、塵土飛揚形同廢墟,電子垃圾處理場與香港這個繁華都市「大纜都扯唔埋」?儘管隱匿於路邊圍板,或在衛星地圖化身「404 NOT FOUND」,實情卻是:它們散落新界棕地處處。

之前追蹤電子垃圾去向時曾與工人「吹水」,言談間得知行內作業模式一般「斷貨櫃計」,迅速完成一批貨物後便人去樓空,藉機動、游擊之計逃避追查,自然無視妥善處理電子垃圾,只會草草焚燒或隨處傾倒,釀成環境禍害。而對農地地主而言,由於棕地賠償額存在議價空間,往往高於甲級農地,提供了刻意破壞的誘因。

歸根究柢,自1983年「生發案」至今,新界棕地連官方定義亦欠奉,遑論全面規劃與發展藍圖。而在土地供應專責小組5月推出的公眾諮詢問卷當中,「棕地發展」被分拆成110公頃短中期選項及220公頃中長期選項,看似「濕濕碎碎」,但據團體估算,現有723公頃棕地尚未納入發展,面積相等於四個荃灣市中心,卻只有約15%被納入短中期選項,另邊廂卻向填海、郊野公園邊陲地帶打主意。珍貴自然資源面臨不可逆轉的破壞,重訪棕地調查的念頭亦由此萌生。

恐龍坑是香港其中一個電子垃圾拆解場「重災區」。

需要物流倉庫?需要電子拆解場?

「唧……唧……」一牆之隔傳來熟練的拆螺絲聲音,證明駛過粉嶺坪輋一帶「九曲十三彎」、滿佈岔頭路且有別於衛星地圖顯示的道路後,終於找到這片「重災區」內其中一處電子垃圾拆解場。現場所見,工人正在拆除、篩選液晶體及價格較高的零件,其餘電子廢物則丟棄一旁;廢棄電腦顯示屏則來自多個國際知名品牌,包括香港不設零售門市的美國Best Buy,令人質疑場內正處理非法進口的「洋垃圾」。

面對民間提倡「綠野‧先棕」,當局經常聲稱難作整全規劃,三位前規劃署署長更「出山」護航,指青年人網購需要棕地倉庫處理……住屋問題,一日最衰都係淘寶?更甚是,為何以物流、運輸等合法作業,合理化散布新界棕地的非法作業?坪輋這片面積70公頃的相鄰棕土群充斥電子垃圾拆解場和違規作業,一經取締及重新規劃,估計可興建約35,000個公營房屋單位。非不能也,實不為也?

坪輋的電子垃圾拆解場,棄置了不同品牌的電腦顯示屏。

13年如一的「無掩雞籠」

從東北一路向西,來到毗鄰民居、更有山羊悠然路過的元朗大棠棕地,一樣找到電子垃圾場蹤影;數星期後重返現場,面向大馬路的疑似「更亭」已經拆除,但拆解電子垃圾的工作枱依然存在,距離民居更只有數十米之遙。電子垃圾的環境污染與健康禍害,從未離開我們。

早於2005年,綠色和平派員巡查粉嶺、八鄉等多處地點,發現多個運作中的露天電子垃圾處理場堆存大量電子廢物,並於恐龍坑一個電子垃圾處理場周圍抽取樣本化驗,顯示土壤每公斤含鉛量達51至142微克,遠超每公斤10至30微克的標準,以此促請政府嚴格規管電子廢物進出口,並要求各地遵從《巴塞爾公約》。13年過去,香港仍像「無掩雞籠」縱容電子垃圾自由行,並牽連更廣泛的土地規劃與住屋問題。

左方的電子垃圾拆解場與右方民居相距甚近,山羊則「亂入」其中……

何謂零散?識用其實好好用

當問責官員倡議填海增地應付房屋需求,並標榜面積「大過沙田」(但土地大辯論五個維港以外近岸填海選址當中,只有馬料水一幅涉及住宅用途),背後反映必須大規模造地的狹隘思維,亦與棕地總被冠於「零碎」、「零散」原罪一脈相承。不過,民間團體早已提出在棕地興建中低密度鄉村式公屋,只要利用三分一(即約241公頃)未作發展規劃的新界棕地,已可興建84,000個公屋單位;中文大學地理與資源管理學系教授伍美琴亦曾撰文駁斥「零碎棕土不可能有效利用」之說,「只有不認識規劃設計的人才會這樣胡說」。

事實上,棕地從來不如既定印象般零散,例如已納入新發展區的元朗南及廈村相鄰棕土群,分別佔地113公頃及96公頃,而橫台山佔地71公頃的相鄰棕土群,至今卻未有任何具體發展計劃或確實時間表。另外,不少棕地所在位置已有一定交通基建配套,毋須如確實位置成謎的私人農地儲備般刻意「鋪橋搭路」,例如位於元朗南的逢吉鄉,距離元朗西鐵站僅七分鐘車程,更專享林村郊野公園的雞公嶺風光,近年在旁落成的私人屋苑PARK YOHO便是最佳證明。

「尚方寶劍」在手,綠野‧先棕做得到

萬事俱備,只欠收地東風,坊間日漸了解《收回土地條例》這把「尚方寶劍」──每當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須收回任何土地作公共用途時,行政長官可根據本條例命令收回該土地。儘管特首林鄭月娥稱隨意引例會遭遇司法覆核挑戰,反提倡「公私合營」發展私人農地儲備,但據發展局數據顯示,政府過去20年曾為154個公共工程及市建局項目引例收地,當中13個為公營房屋項目,其間面臨八宗司法覆核個案從未敗訴,最長處理時間亦只需12個月。

覓地建屋理應區分優次,考慮取締非法作業的正當性、引例收地應對逼切住屋需求的即時性,以至興建中低密度公營房屋的可行性,棕地無疑是最佳土地選項。與其「大膽講」填海,不如大膽正視棕地「冇王管」的例外狀態,妥善規劃、修復及善用,並加強打擊非法電子垃圾貿易。有您與兩萬位市民聯署支持,綠色和平將繼續大膽發聲、行動,與香港市民及並肩追尋綠野仙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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