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漏洞放行有毒電子垃圾貨櫃

綠色和平已向國家環保部示警

專題報導 - 2008-06-17
六月十四日(上週六),綠色和平成員以直接行動截停裝有有毒電子垃圾、包括廢舊電路板的貨櫃,並迫使香港政府承諾扣查該貨櫃。可是,香港政府在未有第三方的情況下進行檢查後,聲稱貨櫃內並未發現「受管制廢物」及「有害的電子廢物」,並倉卒放行裝有有毒電子垃圾貨櫃。綠色和平批評這種做法,並把香港環保署的決定匯報予國家環保部,促請相關部門跟進事件。

綠色和平調查員在五月三十日目擊回收商於美國加州工場,將廢舊電路板裝箱付運香港。調查員於三日後在調查現場再次發現類似的廢舊電路板堆積於工場內,並拍下此照片。

事實上,綠色和平的調查員在五月三十日於美國目擊廢舊電路板(見圖) 被裝上一個貨櫃,並於調查後發現該貨櫃將經香港轉運至中國廣東三水。根據《 巴塞爾公約》,廢舊電路板屬有害廢物、需受到管制,而中國政府亦已明文規定禁止廢舊電路板進口,惟香港的法例卻未有管制相關廢物。

行動期間,綠色和平向香港政府提供情報,建議香港政府扣查在同一訂貨單內另外兩個貨櫃,以防止有更多電子垃圾被偷運至中國內地。綠色和平成員亦曾要求見證香港政府檢查貨櫃,但遭拒絕。

 

隨後,綠色和平一直與環保署保持聯絡,希望取得關於該貨櫃的最新消息。直至六月十六日(本週一)傍晚時份,環保署官員向綠色和平成員表示於貨櫃內並沒有發現「受管制廢物」。據悉,環保署官員於當晚在回應媒體查詢時表示,由於貨櫃內並未發現「受管制廢物」及「有害的電子廢物」,而他們只能發現「廢金屬」,故已將貨櫃發還予貨主,轉運內地。我們很擔心這批電子垃圾,在香港法例未有清楚管制的情況下過關, 毒害中國內地的環境和居民。

香港政府在未有第三方的情況下進行檢查,並倉卒放行裝有有毒電子垃圾貨櫃。綠色和平批評這種做法,並已把香港環保署的決定匯報予國家環保部,促請相關部門跟進事件。

由於香港現行的《廢物處置條例》佈滿漏洞,在電子垃圾中只有陰極射線管(俗稱「顯像管」)及儲電池受到管制,而廢舊電子零件如廢舊電路板並未有被界定為「受管制廢物」或「有害電子廢物」。綠色和平要求香港政府盡快根據《 巴塞爾公約》修改法例堵塞漏洞,杜絕有毒電子垃圾、包括廢舊電子零件如電路板的貿易。

回顧6月14日綠色和平截停美國電子垃圾貨櫃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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