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電縱容商業大戶十年無加價

綠色和平要求政府加強電價管制

新聞稿 - 2014-12-17
香港2014年12月17日 綠色和平今天揭露電費不公現象仍然持續,中電制定電價表時仍然採取雙重標準,向大商業用戶傾斜。中電住宅用戶的最高用電量電費,在過去11年來加幅高達60%,但商業用電大戶的電費卻不加反減。在現時的《利潤管制協議》下,政府不但無力控制電費加幅,更縱容兩電收費不公。綠色和平要求兩電改善電價表的制定準則,以及建議政府在制定2018年的新電力市場規管方案時,亦要加入監察兩電電價表的機制。

綠色和平翻查中電2004年和2014年各類型電力用戶的電價表,發現商業用戶當中,用電量最大的高需求用戶,每度電最平的電價是 $0.431, 比2004年的收費便宜0.69%。反觀住宅用戶,2004-2014年間累進收費級別不但由4個增加至7個,最高級別的電價更比十年前增加60%。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楊文友批評這是雙重標準:「往宅用戶用電愈多電費愈貴,但商業用電最多的反而減電費,中電這個電價的設計未能反映大用電戶的責任。而兩電制定電價表的準則亦缺乏透明度,公眾無法判斷電價制定是否公平,政府在現有的《利潤管制協議》下,亦無從作出任何監管或改變。

此外,三個類別的商業用戶當中,一般商業用戶的電力收費為每度電$0.973及$0.982,比高需求用電大戶貴超過一倍。在現時的電價表之下,中電雖然會向高需求用電用戶額外收取需求量費用,但計及這費用後,商業大戶仍比一般商業用戶少交20-40%電費。楊文友補充:「大型商場像海港城,每年可少交一千多萬電費,這情況對佔用戶大多數的小商戶來說極不公平,亦減低了大戶節能的誘因。兩電應盡快研究在商業用戶電價表推行公平的累進制,在此之前可先劃一大小商業用戶的收費。 

綠色和平建議政府在明年開始諮詢2018年新的電力市場規管方案時,要增加對電價表的管制,令其更能反映污染者的責任及鼓勵節能。同時要求兩電在制定明年的電價表時,考慮商業用電大戶的責任,長遠制定公平的累進收費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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