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仍是殖民地? - 寫在曾特首公布2007-08年度政報告之後

標準頁面 - 2007-12-24
作者: 黎安國,何渭枝 瀏覽及列印本文的PDF版本 剛聽完特首新一份的施政報告,說了不下數十次「新方向」,頭有點痛。2500億的十大建設,講得具體有力;然後10億搞環保嘉年華,再10億活化文物建築,就實則虛之。

他說得對,香港人要務實,他的新方向,卻是老老實實的走回一條老路。香港主流發展模式以所謂大部分人類的利益發展為口號,但這些效益往往不能回饋給大多數的人,只是為少數有權力人士和集團所獨享。這種香港性格,殖民地完結前後,以至今天,絲毫沒有動過半分。

這條老路,緣來已久。在以出口導向型的擁護成長經濟模式,右派經濟學的霸權,沒有民主制度及有限的自由空間,保留殖民地的管制「管治環境」等因素下,香港社會對環境一向不甚關注,且落後於同類型的經濟地區。

曾經先鋒的民間組織    曾經雄心的董氏政府

在殖民地政府本質上忽略長遠規劃這個大氣候下,環保團體曾經在香港環保運動中起著一定的先鋒作用,也是推動改變的主要力量。六八年成立的長春社,以及後來的地球之友和世界自然基金會,在推動物種保護及一些今天看來很基本的環境保護政策,例如噪音、空氣及水污染等議題,不時向政府施壓,就曾被殖民地政府視為不受歡迎的組織。在政府較開放的發展下,慢慢他們採取了較支持政府的環境保護政策,以客氣和非對抗手法去促進經濟發展與環保的和諧。但另一方面,它們以教育為主的環保(活動)運動也只是依附在政府和商業機構的贊助或環保(公關)基金,其先鋒角色就因此大為失色。

及至八十年代,戰後出生的一代開始在各社會議題,更投入參與,也有更多較大規模的環保運動,如八十年代中期的反大亞灣核電廠運動。但另類的、對現有制度有較大衝擊的,例如九十年代中期以的綠色力量和九六年後登陸的綠色和平等組織。他們分別在綠色思想和行動方面,刺激了本地的環保運動,綠色多元化及滲透性,新政治互動和相互角力,挑戰了香港既有的社會及政經制度和運作模式。

九七年後的特區政府,曾經滿懷大志、雄心勃勃。董建華治下各種後來皆失調失控的大藍圖,環保「有幸」也曾是座上客。各環保團體的政策遊說,也漸漸成為日常工作的一環。其中也有取得一點成果,例如塱原濕地,保護海港及紅灣半島,都較深入民心。但政府及大部分環保團體,在關注環保政策之餘,卻不敢去觸動引致種種環境不可持續的政經結構因素,例如缺乏公民參與的規劃過程及土地政策,以及依賴不斷消費╱耗的經濟體系。因此十年以來,環保工作做了不少,但細心盤算,我們的環境好不了多少。我們這十年,私家車增長了百分之十四,人均的固體廢物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一,老樹少了百分之十五,用電量增加百分之三十二。

可以說, 環保運動的敵人從沒有改變,而且愈益聰明,更肥大了不少公關公司。

綠色批判思考軟弱

至於地區上,在有限的社區組織動員下,環保訴求有限地關注個體的利益(作為污染問題的受害者)。誠然,環保運動和社會公義的結合是此一類社會動員的特徵。在爭取基層利益的同時,生活環境質素的改善也是社會動員的主要訴求。但環保一談到公義,就大失市場,往往被大眾和媒體所忽視。

有關這種環保意識薄弱,並落後於其他已發展地區的情況也可在學術圈中反映:環境與社會的綠色課題沒有在大專的教學課程或在香港政治議論和訴求中出現。在全港的環保活動、行動或運動上,過往十多年的《另類香港年報》(The Other Hong Kong Report)裏,就有關環境和社會的文章中,可以看到兩種不同的演繹:以自然科學或批判的角度探討有關課題,前者為論述的主流。以政府環保署的科學數據為基礎去附和並配合小規模之政策建議,沒有觸及環境運動的根本課題,以批判或社會學的角度去審視環境問題則十分少見。

帶有批判性和反省性的學術文章更是鳳毛麟角。在有限的環境(社會學)研究中,較值得一提已經要追溯到的是文思慧在九五至九九年間,在《中文大學環境研究中心通訊》中發表的批判性短文。她與一些環保人士的觀點是傾向新社會運動的解放性、多元性和反建制,並挑戰既有的社會制度和利益機制。他們嘗試以超時空之角度審視人與環境課題的矛盾性。更重要的綠色思潮討論,還見於周兆祥在《信報》的專欄「野鴿居」和其言論,他的綠色生活體驗和記錄在中產階層有一定的影響力,很大程度上他是綠色生活的力行者。

在九○年代周兆祥現象是綠色運動之反射。有社會學者懷疑這些是否社會學的分析,但筆者則認為,在沒有其他本地環境社會學分析和研究出現前,他們的社會動員的主要訴求、分析和批判仍有其特定的歷史意義。

香港無法獨善其身

人類和環境的關係並不一定是一個零和遊戲,但人類文明史也確認了現時不會有永續發展的趨勢,和全球的系統性危機。

在時空面上,綠色思想的傳統性在其推崇東方文明對大自然(例如風水觀念等)的肯定和以大自然為本的農業社會中可見一斑。綠色思想則強調生態的永續性和以大自然��主:人類只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其所有的「開發」權利應和其他生物世界的分子類同;人類更不應以開發為名去破壞自然界的生態多元性(Bio-diversity)。

七十年代的環境問題全球化所帶出的危機預言,到八十年代期間都大致應驗了!

遠如印度布泊爾(Bhopal)化工廠的慘劇,前蘇聯切爾諾貝爾(Chernobyl)核電廠的區域性禍害,近至現年氣候變暖而出現的特大天災,這些都令人談「核能」和「工業化」而色變。人類和大自然的永續發展的研究,已是全球性生死存亡之重要課題。香港不能獨善其身,香港的新方向,不在十大建設,而在於如何回應全球化的風險、環境和人類的共生和永續發展。

若社會樂於在這些大是大非的價值問題上原地踏步,這不是香港環保運動之失,而是香港之失。前輩們為我們建設的路,並不是要我們盲目的走上一個自身滅亡的時代。

(原載於:2007年10月18日 « 明報»世紀版D06)

作者:

黎安國 -日本關西學院大學綜合政策研究科教授, 香港大學城市規劃及環境管理研究中心研究院士

何渭枝 - 曾任綠色和平總幹事, 現為一私人慈善基金行政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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