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團體:打破環境政策劃地為牢的枷鎖

標準頁面 - 2007-12-24
作者: 盧永鴻,王慧敏,李煜紹 瀏覽及列印本文的PDF版本在過去數十年,不少香港的環保團體致力推動本地的環保工作,當中以長春社、地球之友、綠色力量、綠色和平等最為活躍。從開展環境教育、組織專題的環保活動,敦促企業承擔環境責任,到督促政府制訂環保政策,一直採取前瞻、積極及進取的方式, 引領香港社會走向可持續發展的年代。

可是,要保護香港的環境,並不是一個可以獨善其身的工作。隨著珠江三角洲經濟急速發展,環境保護及污染問題日漸區域化,香港環保團體的視野也漸漸從狹隘的地區觀,開始擴闊至粵港跨境環境保護的課題上,當中的共識是:香港的環境污染問題,必須以區域環境保護的思維去解決。

從八十年代的大亞灣核電廠到九十年代東江水污染,以至近年來的空氣污染及食品安全等議題,香港的環保團體都置身其中,並扮演了領導的角色,喚起社會的關注及向兩地政府提出環保的要求和解決的方案。

粵港環境:河水井水的鴻溝

縱使已回歸十年,粵港兩地政府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整體合作的關係依然薄弱,對區域環境污染的理解沒有共識,對環境素質的要求亦因為兩地處於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而有所差異,以致對區域環境保護合作的重要性見解不同。

環保團體均一致指出,香港政府並沒有訂出具體的跨境環境保護的政策,也沒一套完整的策略性方案,故港府與廣東省政府進行兩地環保協作時,往往處於被動的回應式位置,欠缺方向,流於綱領性,也未能主動地引領出粵方的誠意,共同制訂一套促進兩地積極合作的策略性方案。

然而,跨境污染問題在短期內,仍難以有實質解決問題的合作政策和行動方案。即使在治理空氣污染方面有所進展,建立了珠三角空氣污染監測站的通報機制,亦準備推行「排放權交易」,但這些合作並沒有政策或法律依據作為基礎,成效使人質疑。由於粵港兩地政府未能就跨境環境保護合作達成政策上的共識,因此香港政府在這政策探索的敏感時期中,未能提高政策的透明度,更不能確定香港環保團體的參與角色和途徑。

環團介入催化跨境合作

大部份紮根香港的環保團體的定位是官方合作的夥伴,故往往會在粵港兩地扮演中介人的角色,加強兩地政府的合作:地球之友、長春社及綠色力量等團體,都曾多番邀請廣東省環保官員來港參與環保交流活動,一方面與他們建立關係,亦籍此促成他們與本地負責環保的政府官員進行非官方的接觸和交往,以增進相互的瞭解。

這些環保團體在粵港跨境環保問題上所關注的重點亦十分廣泛,包括空氣質素、廢物處理、環境保育、水源污染及食品安全等的問題。他們會以正式和非正式不同的途徑來表達訴求:部份團體會在環境諮詢委員會內定期反映它們對粵港跨境環保政策、粵港建設專案的跨境污染(如:興建港珠澳大橋及西部通道)的看法,並且致信政府及立法會,提交意見書及到環保署交換意見;亦有團體會選擇從非正式途徑著手,如舉辦學術交流活動,或與廣東省環保局、北京環保總局及香港環保署官員進行非正式和不定期會面,從而拉攏兩地官員進一步合作。

環保教育亦是大部份香港綠色團體在推動跨境合作時的主要活動,例如長春社曾在河源市舉辦植樹活動,地球之友曾與內地大學及廣州市環保局的宣教中心舉辦廢物回收活動,以及綠色力量曾與廣州環境科學研究所共同建立的綠田園。亦有團體採取較為進取的方式,透過發動社會輿論,去爭取兩地政府加大力度改善跨境環境問題,例如邀請記者到廣東省考察電廠排放情況、透過國內外媒體揭示電子廢物問題的嚴重性去喚起廣東省政府的關注等等。有國際背景的綠色和平,曾採取較強硬和高調的策略去帶出兩地的環境問題,如在金山電池廠排放污水事件及內地輸港蔬菜的農藥問題上,均以行動方式向粵港兩地政府施壓。

雖然跨境環保工作並非香港環保團體的重點,一些香港團體卻已成立專門負責內地項目的小組,例如長春社的中國事務委員會,由組織內的部份理事成員組成,主要與內地環保機構建立網路關係。

推動粵港環保合作的困局

雖然,看來有不少空間及途徑,讓香港環保團體切入粵港跨境的環保工作,但他們同時亦面對著不少困難和局限。

透過非正式的官方接觸,往往是環團去推動跨境環保合作、一種「投入少效能大」的手段。可是,非正式的官方關係難以持久,每當有內地官員離任,環保團體與該等內地官員建立的網絡便告終止,使兩地交流合作關係不能維持下去。再者,它們舉辦的活動大多是屬於一次性的,所以未能發展為較深層次的交流。資源不足亦是香港環保團體常有的困擾,很多時單單是推動本地的環保工作,已消耗不少人力物力,在人力物力短缺的情況下,使到在內地發展受到很大的限制。

欠缺政府的支持,以及內地政府對環保團體的監督,亦阻礙了香港環保團體在內地的發展,特別是非內地團體到了內地後便成為了一個敏感團體情況。誠然,香港的環保團體對內地的制度及情況亦未能充分掌握,以至很多時都事倍功半。以地球之友為例,它們曾表示對內地認識不足是團體最大的困難和局限。此外,環境問題不受重視,亦是環團在推動兩地合作時的一大阻礙。在這方面, 綠色力量指出內地政府大多以經濟發展為優先,往往把環保議題忽略。再加上內地官員及民眾大多對環保議題認識不足,所以很難說服他們支援這些團體所提出的環保理念和方案。最後,就是環保團體很多時都沒有周詳的跨境環保工作計劃和路線圖,策略性地推進兩地政府及政策的融合,亦沒有一個清晰的目標和長遠的發展方向, 使環保團體在內地的項目很多都未能持續下去。

未來跨境環保工作的走向

對香港環保團體來說,高透明度及開放參與機制是維持良好跨境環境管治的重要因素。可是粵港兩地政府因「一國兩制」框架、本位主義及經濟先行等因素,嚴重阻礙跨境環保合作。

在兩地政府在跨境環境保護方面的低度合作關係、低透明度的運作、及低效率機制的情況下,固然未能聯合制訂足以解決跨境污染的有效政策,亦導致環保團體不能積極參與和發揮合作夥伴的作用。香港環保團體要求官方訂出一盤全面的計劃,並且建立一個高透明度及開放的參與機制,讓環保團體可以就環保政策發表意見及加強與兩地政府的溝通。或許,環團需要一個跨境環保的諮詢架構,使他們可以在建制內參與區域環境保護政策的制訂和執行,並同時可從中取得資料去推動和宣傳跨境環保工作。

作者:

盧永鴻  香港理工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

王慧敏  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

李煜紹  香港大學地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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