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月亮特別圓?- 國外環保運動的經驗給中國的啟示

標準頁面 - 2007-12-24
作者: 盧思騁 瀏覽及列印本文的PDF版本 十月的政治圈可謂非常熱鬧,當中的焦點肯定是中共黨十七次代表大會,以及多項的人事新佈局。「和諧社會」、「環境友好型」與「節約型循環經濟」重覆出現在不同的講話與文件中,「科學發展觀」更正式寫入黨章,成為指導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方針。

  字眼與論述的背後,既反映出過往廿多年經濟強勁增長下,對環境與人們基本生活的破壞與危機已非常嚴峻,亦警告目前「三高一低」(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發展模式若持續下去,將會威脅社會的和諧與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中國的環境與生態危機是逼在眉睫與史無前例的。無論是出於對環境危機的關切,或是對社會發展提出更合時宜的新戰略,除了如十七大上顯示的政治決心外,自六十年代始國外的民間環保運動的進路,亦正好給予關心環境與長遠發展的人們一些啟示,為這片遼闊的天地重見生機提供多一重的思考。

《寂靜的春天》的破曉意義

在戰後歐美經濟蓬勃增長之際,伴隨而來的城市污染(如毒霧、廢氣)與生態危機卻未得到正視,人類「控制」或「征服」大自然是主流的意識。1962年在美國問世的《寂靜的春天》劃破這種愚昧的誤區,透過作者蕾切爾.卡遜教授對農藥與殺蟲劑使用及其危害的研究,和對工業化催毀大自然的深切感受,猶如一石激起千層浪,既啟蒙民眾與學界對人與自然關係的反思,亦招引了既得利益集團(如經濟部門、化工財團、農業生產單位)前所未有的反擊。

卡遜教授在書本出版後兩年不幸因乳癌逝世,但正由於書中所揭發的問題是關乎全社會,挑戰狹隘自私的金權關係,書本的巨大回響與民間的爭取,成功推動當時的國會成立了第一個農業環境組織。

從《寂靜的春天》開始,民眾的環保意識逐漸醞釀與成長,亦巧合地與當時的反戰與和平運動連結,牽動民眾關懷個人利益以外的種種,特別是社區、環境與發展的議題,以爭取合理與公義的生活空間與有效的制約金權交易的制度為目標。

這股學界與民間的力量,不僅衝擊主流「人類征服自然」的意識,為環保運動播下種子與論述土壤,更重要的是催生了環保部門的成立(1970年美國成立環保署),以及各項環保政策的制定(如1963年Clean Air Act,1972年Clean Water Act)。隨著政策的到臨,企業亦不能再「逍遙法外」。

環保團體或廣義的民間社會的獨立性之所以重要,正由於坐擁無上權力與資源的破壞者(如企業、財團、政府部門),與被蒙在鼓裡或有口難言的受害者(如村民、工人、農民,甚至是下一代與環境本身)有著鮮明的強弱懸殊,具獨立性的環保團體或廣義的民間社會的存在尤其重要。沒有獨立於企業與政治勢力的民間力量,揭發污染源頭、組織受害或關心的群眾、促使政策改變等,弱勢者與整體環境利益只會無聲無息地被犧牲。

埋身肉搏的生存權利

歐美以外,發展中國家的環境運動觀(Environmentalism from the South/Poor)直截了當地從批判不公平的全球資本與權力集中的制度出發,認為環保要同時兼顧「發展」與「貧窮」的向度。貧窮既是不公平制度下的產物,亦是被逼放棄長久以來與自然和諧相處之根本。

具體一點說明。當發達國家由於自身的資源無法維持其現有的經濟規模與生活水準,特別是天然資源的短缺,透過資本全球化進行不同的剝削,讓發展中國家為他們的資源與環境「埋單」。同時,當發達國家制定更高的環保要求與標準時,促使高能耗與污染的工業轉移發展中國家,同時將廢物與有毒物質「出口」。愈趨肆虐的消費領域亦逐步「轉移」,以維持發達國家在經濟與技術上的優勢,以及從製造需求與消費帶來的循環不息的利潤。

過程的荒謬在於無止境的資源消耗,只會加速全球生態與環境的枯竭,既牢固了強國與弱國的勢力懸殊,亦令弱國更難自主地尋找富強與發展之路徑。這與植根於發展中國家的環保運動與爭取社會公義和公平國際秩序遙相呼應:環境破壞不是人口太多,而是因為某些利益集團霸佔著太多的資源,製造大量的浪費與虛耗;窮人在不公平的制度下難以維持基本的生活條件,不得以只能依賴大自然資源,或者在被逼的情況下(如農地、土地或魚塘被開發或佔用)放棄與大自然最和諧與協調的生活方式。

對中國的啟示:「三腳櫈」的獨立與互動

如開首所說,十七大對處理國內迫切的環境危機與改變「三高一低」的經濟增長方式的政治決心是值得肯定的。但是,無論政府有多大的決心或制定多少的環保政策,現實情況下往往卻是不得要領,因為目前太多的特殊利益團體無視制度與法律,以延續其短視的自私利益,亦從中鞏固其利益輸送體系。

因此,綜觀歐美環保運動的經驗,強調政府決心與角色時,環保團體與民間社會亦要更「自強」,以其獨��性去推動更問責的企業行為與政策的改善;同時,民間力量要自覺地站在獨立於政治與企業利益的位置,不斷尋根問底,為民眾與弱勢者(包括環境和生態)找出問題的真相,逐步將環境公義放在政治議程上,最後得以將過程成為提升民眾意識與參與的步驟,成功地建立一股制衡政府與企業的力量。

現時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強調與鼓勵公眾參與在環保工作上,包括對重大建設項目的意見、對污染企業的監察,以及個人行為與社區層面上的改變等,都走對了方向。當公眾參與的意覺成為一種主流,甚至是公民的責任或義務,過程中得以培養更成熟的民間力量,官、民、商之間漸能找到互信與互動的基礎,令大眾利益能更有效與更大程度地得到體現。

對香港的啟示:超越「自家後園」的安全區

殖民地時代下的香港,環保團體曾經是推動社會改變的先鋒。猶如70年代的美國,一些今天看來很基本的環境保護政策,如噪音、空氣、水污染、動物保護等議題,香港的環保團體不時向政府施壓與組織基礎民眾,因此曾被殖民地政府視為不受歡迎的組織,但本地的環保政策得以落地生根,市民的環保意識與參與感也隨之上升。

可惜,當政府與社會愈趨開放發展時,環保團體亦漸趨「客氣」,一方面傾向於支持政府的政策,或擔當了被政府各委員會諮詢的環境「管理」工作;另方面,那些傾向於以教育為主的環保活動也只是依附在政府和商業機構的贊助或「公關基金」,先鋒角色大大減退。

能說得上獨立的環保團體,真是聊聊可數;而敢於觸動制度與權力資源分配不公平的政經結構因素的團體,只能說是聊勝於無,卻苦於孤掌難鳴。因此,曾有學者形容現時香港的環保「活動多、行動勁,但運動弱」。

可以說,在香港環保運動的「敵人」從沒有改變,而在引致種種環境破壞與不可持續的金權關係與政經結構牢牢地被穩固下(如依賴不斷消費 / 耗的經濟體系、沒有成熟的官民商「三腳櫈」之互動,沒有民主與行政主導、仍未充分民主化的政治體制等),環境公義隨時被犧牲。最明顯的,要說是缺乏公民參與的土地與規劃政策,即使某些項目需要進行環保評估,但往往是地產財團說了算,城規會或相關諮詢會的成員亦因其與政府與財團的關係,起不了獨立的監察作用。

環保團體理應有充份的土壤繼續扮演其先鋒的角色,讓民間力量成熟起來;但大部份團體樂於其自身的「安全區」,少有跳出「自家後園」的心態,令環保運動諷刺地於回歸後愈趨矮化,不僅絕少介入香港以外(包括內地)的環境議題與運動發展,亦遙遙落後於國際與國內將環境公義放在發展核心的大形勢。

生態文明的發展之路

當「生態文明」的概念首次寫進十七大黨代表大會的政治報告,與「科學發展觀」及「和諧發展」等一脈相承,著實看到領導核心對前廿多年的改革開放之路來一個修正。

這種取向與上面論及的發展中國家的環境主義觀相類似,即從改變發展模式開始,經濟增長不能犧牲社會與生態公義,關顧環境與資源的可持續性正是讓大部份人得以分享經濟增長成果的基礎。同時,大部份的農民群眾的生活模式與意識,往往是最能貫徹可持續性與大自然融合的,發展過程中保障農民的自主性與利益不被少數人剝奪,同樣是兌現「生態文明」的必經之路。

環保不是少數人的專利,正如經濟繁榮的好處不能只肥了少數既得利益者。當社會物質條件有所改善,卻以環境與生態資源作代價,只會得不償失,最終危及整體的社會發展空間。因此,「生態文明」必須比「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更被社會重視,成為發展的核心原則。

(原載於:《明報月刊》2007年12月號,38-41頁)

作者: 盧思騁 綠色和平項目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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