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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查核:台電說,我們需要深澳燃煤電廠。真的嗎?

作者: 綠色和平減煤專案主任 蔡佩芸
三月初,公民團體與綠色和平發起「撤回深澳案」緊急連署,至今,已有超過58,000人加入發聲!面對公民要求經濟部撤回深澳燃煤電廠興建案,台電發信回應。以下是相關的事實查核。

台電:「深澳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確保電力系統備用容量率達 15% 法定目標。」

FACT CHECK根據台大風險中心估算,即使沒有深澳燃煤電廠,2025 年備用容量率是 14.9%,2025 年後臺灣的備用容量率即可達到 15% 以上。此估算是在未來尖峰負載年均成長率 1.2% 的情境下(此情境是行政院於 2017 年 11 月 8 日產業穩定供電策略記者會中提出)。

台電:「深澳更新計畫在穩定供電方面,該更新計畫 2026 年完工後,將占尖峰供電的 2.8%,對於全國電力供應具有貢獻。」

FACT CHECK:依政府規劃,2025 年將發展 27GW 的再生能源,其中太陽光電有20GW。臺灣用電的尖峰正好是太陽光電發電效率最佳的午後時段。隨著再生能源發展,未來尖峰負載需求應該運用再生能源搭配儲能來滿足,不應該再仰賴骯髒的燃煤發電。

台電:「未來核一、二及協和電廠等機組陸續除役。倘再無深澳電廠更新計畫,2025 年北部供電能力占比將更為下降,加重電力供需失衡情形。」

FACT CHECK:誤導。依台大風險政策中心的推估分析,2017 年北部電力供應缺口為 57 萬瓩,即使沒有深澳電廠,到了 2025 年,缺口仍會縮小到 17.1 萬瓩。台電說法認為,核一、核二除役後,北部供電能力下降,需要仰賴深澳電廠補足。但依據現行電源開發規劃,2025 年前同屬北部供電分區的林口(燃煤)、大潭(燃氣)以及協和(燃氣)三座電廠淨增加的裝置容量已經達到 446 萬瓩,高於核一、核二除役的 324 萬瓩。

台電:「深澳廠址受限當地環境條件影響,且深澳灣內已有中油卸油碼頭及漁港,就面積及安全距離考量下,無法於灣內設置天然氣接收站,故採燃煤發電較天然氣發電適合深澳計畫採用。」

FACT CHECK:如果僅用這樣一段話就要完全否定其他電源開發的選項,讓人很難接受。我們找不到台電關於其他電源選項評估的完整說明,除了天然氣外,更沒有台電評估北部地區再生能源(如:太陽能、地熱等)開發的潛力評估。

台電:「深澳電廠採最先進之污染防制設備,已接近燃氣電廠排放標準。」

FACT CHECK:錯誤。燃煤發電即使裝有污染防治設備,空氣污染排放量還是比其他發電來源多。根據新北市政府資料,比較林口燃煤電廠和桃園大潭天然氣電廠,以每度電排放的空氣污染物硫氧化物對比,差異是 138.33 倍,氮氧化物差異是 1.84 倍,包含 pm2.5 在內的粒狀物差異則是 47.5 倍。而且,燃煤發電所排放的空氣污染物中更重要的是汞、砷、鎘、鉛等重金屬物質,大多為致癌物質,高度危害人體健康。

綠色和平專案主任蔡佩芸在距離深澳一公里的象鼻岩,向往來居民、遊客說明這項重大開發案,以及「撤回深澳」連署。

其實,關心臺灣能源未來的公民想要問的問題,很簡單。2025 年,臺灣不缺燃煤發電,甚至,即將迎來煤電產能過剩。當各國為了應對氣候挑戰、空污危害,停止批准新的燃煤電廠興建,為什麼政府卻要花費六年時間、高達 1,000 億的經費,違背能源轉型目標,執意興建深澳燃煤電廠?

台電的回應中稱,沒有了深澳燃煤電廠,將加重北部電力供需失衡。這是誤導。根據台大風險中心估算,到 2025 年,因林口、桃園大潭的機組陸續上線增加的產能,將高於因核一、核二除役而減少的產能。換句話說,北部供電正逐步改善。

電力是民生與產業的基礎,「供電穩定」確實重要。然而,為了北部能穩定供電,從來不只有多建一座發電廠一途。比鄰的韓國首爾市透過節電,積極「省下一座核電廠」。當臺灣在地公民團體致力推廣節能,越來越多公民自主組織公民電廠,人民大步向前,積極改變,政府卻不進反退?

自 3 月 14 日的環評大會以來,面對環評委員、專家的質疑,政府的回應零零星星。顯露更為致命的問題,是政府的長遠電源規劃,沒跟上能源轉型的新政策,該公開的資料與提出的長遠規劃,都付之闕如。

燃煤發電根本不是最環保、永續的選項。邁向再生能源,才是臺灣該走的路。當全球的趨勢是減少、淘汰燃煤發電,臺灣,別走回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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