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香港電力市場

標準頁面 - 2012-12-10
目前本港的電力市場在《管制計劃協議》下,側重經濟表現,令兩電新協議的淮許利潤在2008年生效後,連年上升,合計由2009年的128億增加至2011年的138億 。但《管制計劃協議》在社會和環境的表現上並未如理想,因為《管制計劃協議》不單無法平抑市民的電費支出,更無法促進本港的節能表現,應對氣候變化,只有兩電的利潤不斷增加。

綠色和平分析香港過往用電情況,發現如香港能將2020年的本地耗電量控制在2010年的水平,再配合特區政府計劃中增加天然氣的計劃,香港毋須增加核電亦能達到聯合國對發達地區的減排要求─比1990年減少40%的碳排放,以應對氣候變化。所以,綠色和平認為,政府必須於2013年的《管制計劃協議》中期檢討中加入修補條文,確保香港的電力市場發展兼顧環境、社會及經濟三個範疇,並達到:

  1. 聯合國要求的減排目標;
  2. 維持本港電價於可負擔的水平;
  3. 保持電力公司可賺取合理利潤的營商環境。

香港的電費收費制度有什麼問題?

現時電力公司對商戶和住戶的收費方法有很大的不同。對於住宅收費,電力公司採用的是「累進制」,即用電愈多,每度電的價格愈高。相反,對商業用戶則採用「累退制」,即用電愈多,每度電的收費反而愈低。

為何住戶與商業用電的收費制度會不同?

目前環境局根據《管制計劃協議》,按照兩間電力公司的固定投資成本來釐定基本電價(即每度電的平均價格)。不過,由於政府並沒有規定電力公司實際售電予不同用戶的價目,所以電力公司可以自行針對不同種類及用電量的用戶收取不同費用。

以中電2012年的收費制度為例,非住宅大量用電用戶(即每月用20,000度電或以上之用戶)每度電之基本電價為$0.593 - $0.667,不但較平均基本電價($0.842)低,而且用電越多,更可進一步得到減價優惠。相反,住宅用戶每度電則付$0.778-$1.295。這種做法根本未能有效保障小市民及中小企享有公平的電費,不利推動香港社會節能。

為何香港透過 節省能源便無須增加輸入核電?

環境局在2010年推測香港未來十年的用電量將大幅增加近40%,並建議增加輸入核電。不過,過去十年香港每年的平均電力只增長1.5%,由此看來,政府的估算並不合理。綠色和平認為,若加上改革電費機制、鼓勵社會節能,相信可以令商業用電以至香港的整體電力需求下降,毋須增加電力供應。此外,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的比例亦可以達致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的目標,因此政府無需要增加核電供應。

電費收費制度應如何改變?

全港三分之二的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由發電過程引致而成。因此,要解決氣候變化及改善空氣質素,節能是最有效及快捷的方法。要達致這一點,先要改革電費制度。而政府與電力公司,更是主要的帶頭人。

電費收費制度要如何改革?倘若電力公司也可以把商業用戶的收費改為漸進制,商戶就有節能的誘因,減少用電,令環境變得更好。

《管制計劃協議》的 3 大不足:

  1. 兩電無承擔:

    應對氣候變化雖是全人類的責任,而電力公司作為本港最大的排放源頭,理應擔起部份責任。不過,現時兩電的所有開支,都可獲平均9.99%的准許利潤回報,意味著當中所有減排的成本均轉嫁在消費者身上。

    因此,《管制計劃協議》中期檢討,應列明兩電作為電力市場的唯一服務提供者,理應履行的減排責任。
     
  2. 慳電無保證:

    應對氣候變化雖是全人類的責任,而電力公司作為本港最大的排放源頭,理應擔起部份責任。不過,現時兩電的所有開支,都可獲平均9.99%的准許利潤回報,意味著當中所有減排的成本均轉嫁在消費者身上。

    因此,《管制計劃協議》必須加大節能的力度,把標準提升至有效應對氣候變化的水平。綠色和平認為每年的節能目標應為售電量的0.5% - 1%。
     
  3. 基層無保障:

    電力是生活的必須品,電費開支是基層市民生活中無法避免的負擔。在改革能源架構,政府提出增加天然氣以助減排。然而,現行的《管制計劃協議》卻將所有減排成本轉嫁在消費者身上,不但沒有考慮基層市民的負擔能力,亦沒有任何緩衝機制,最後令基層市民首當其衝。

    因此,政府在保障電力公司的股東得到合理回報之餘,同樣需要確保基層市民的整體電費開支處於合理水平。因此,綠色和平認為,引入新機制調節基層市民的減排負擔,是中期檢討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

按此了解如果解決香港電力市場的問題,綠色和平提出三個改革電力市場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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