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團體同促政府 管制兩電二氧化碳排放量

專題報導 - 2007-11-29
政府即將與本港兩家電力公司的商討新的«管制協議計劃»。兩電排放的二氧化碳,佔全港排放量的七成二。氣候變化危機當前,政府必須要在新的«管制協議計劃»內,限制兩電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綠色和平與多個環保團體的代表到環境局抗議政府在制訂新《管制協議計劃》的制訂過程中,忽略電廠排放溫室氣體的問題。

在現行條例下,政府只管制電廠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懸浮粒子,可導致全球暖化的二氧化碳的排放則完全「無皇管」,電廠可以無限制任意排放。全港有72%的二氧化碳來自兩電,香港要像其他國際城市,擔起保護氣候的責任, 就一定要管制兩電的二氧化碳排放。

可是,政府在制訂新的《管制協議計劃》時,完全忽略如何管制電廠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這無疑等於縱容兩電無視作為大企業的責任及地球公民的責任,繼續大量排放溫室氣體,加劇全球暖化。

 新的兩電《管制協議計劃》制訂在即,綠色和平把握這個重要時機,與香港地球之友、綠領行動、環保觸覺、爭氣行動和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於11月27日到環境局抗議。代表帶同多個躺在紙皮箱內的洋娃娃,象徵政府縱容電廠把二氧化碳當像棄嬰一樣置之不理、任意排放, 並拉起一幅寫著「領回電廠CO2棄嬰」的橫額,抗議政府未有在檢討《管制協議計劃》時考慮到相關問題。

綠色和平氣候及能源項目主任楊凱珊認為,當全世界都積極對抗氣候暖化之際,政府卻對這個問題置諸不理 ; 管制電廠的二氧化碳排放,政府實在責無旁貸。此外,政府雖然在新的計劃內提供誘因,鼓勵兩電節能和推行用電需求管理,但是由於要求並非強制性,做法難免流於空洞、可有可無。

新的《管制協議計劃》將決定兩電未來十至十五年對環境構成的影響,政府必需把握機會,在新的《管制協議計劃》中 :

1. 制定電廠的二氧化碳排放上限,若電廠排放超標,便扣減其利潤

2. 加入節約能源的目標,並且訂出以下內容:

• 明確而進取的節能目標,而目標應該至少雙倍於過去與電力公司制定的用電需求管理計劃

• 明確的經濟誘因或投資回報,以鼓勵電力公司積極參與節能

• 節能計劃必須是長久性的,政府應避免推出「交差」式的一筆過或短期計劃

• 電力公司若無法達至節能目標,應有相應的處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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