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北極的訴求,豈能被蜆殼石油SHELL滅聲?

專題報導 - 2015-04-10
簡單邏輯題:「來自A國的你,在外地與並非A國的人發生糾紛,那麼,你可以向A國的法院申請按A國法律來處理嗎?」蜆殼石油SHELL的答案竟然是「可以」。SHELL正向美國阿拉斯加法院申請禁制令,藉以逼使在北極鑽油平台留守的6名義工撤離,同時試圖扼殺全球數百萬反對北極鑽油的聲音。

作者:綠色和平守護北極全球項目主管Ben Ayliffe

6名義工連日來冒著強風在SHELL的鑽油平台Polar Pioneer高空留守,堅守向公眾揭露SHELL北極鑽油野心的使命,轟動全球傳媒。SHELL急於申請禁制令,證明它已對更趨強大的「守護北極」的呼聲有所顧忌。

問題是,SHELL真的可以藉著向美國的法院申請,向綠色和平美國辦公室發出禁制令,禁止來自世界各地的義工,在國際水域從荷蘭註冊的「希望號」登上同屬荷蘭藉的重載運輸船,再攀上鑽油平台作和平請願嗎?

這完全是無視聯合國國際海洋法公約的規定。公約訂明,一艘船若處身在公海,則有關司法管轄權歸於船隻的船籍國。「希望號」與正在運送北極鑽油平台的重載運輸船同屬荷蘭藉,只有荷蘭法院才可指令停止請願行動。

說穿了,這似乎是SHELL的律師團急於藥石亂投。細看SHELL向法院提交的文件,更出現讓我為之失笑的奇怪要求,例如要確保免受「臥底忍者」(undercover ninjas)騷擾。這只是守護北極的和平示威,難道SHELL以為是在拍動作電影嗎?

SHELL提出的禁制令,遠遠超出美國司法體系的適用範圍,令人不禁質疑是在濫用法律程序。SHELL意圖向綠色和平美國辦公室發出禁制令,將「與之有關或相呼應的行為」一併滅聲。但我們知道SHELL不會成功,因為沒有人會相信SHELL,對其危險而魯莽的北極鑽油計劃置若罔聞。2012年,SHELL的北極鑽油計劃錯漏百出,前車可鑑,這次其鑽油平台前往阿拉斯加楚科奇海的每一刻,都應該受到嚴密監察。

SHELL提出的禁制令,不僅反映SHELL對和平請願、自由言論的厭惡與恐懼,更顯出SHELL被公眾質疑能否安全鑽油時,是何等的厚顏無恥。

SHELL的律師說,相信公義會得到伸張。希望阿拉斯加的法院會承其貴言,了解SHELL奢想到阿拉斯加北極鑽油的危險計劃後,會作出彰顯環境公義的裁決。

此刻,6名義工登上SHELL的北極鑽油平台已超過100小時。他們將會繼續留守,堅負向公眾揭露SHELL北極鑽油野心的使命,直至最後一刻。他們需要你的聲援,一起守護北極。

最新消息:「希望號」船上時間4月11日約下午2時,由於天氣即將轉趨惡劣,海浪高低起伏可達7米,為確保6名義工的安全,決定結束歷時123小時的留守行動。6名義工已安全返回「希望號」,繼續追蹤SHELL的北極鑽油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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