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頁面 - 2006-08-02
一九九七年排放量 (公噸)
二零零四年排放量 (公噸)
一九九七至 二零零四年間排放量的變動
二零一零年的減排 目標
二氧化硫
64 500
94 800
+47%
-40%
氮氧化物
110 000
92 500
-16%
-20%
可吸入懸浮粒子
11 200
8 040
-28%
-55%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54 400
41 900
-23%
-55%
(資料撮自環保署在今年一月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
1. 根據粵港政府制定的2010年減排目標,區內的二氧化硫排放量,需要在1997年的水平上減少四成。可是,在97至04年間,香港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不但無絲毫減少,反而大幅上升接近五成。換句話說,香港必須比原定計畫減少更多的二氧化硫才能達標,令改善空氣質素的工作更艱鉅。造成這一困局的元凶,正是本地兩家電力公司:發電是香港最大的空氣污染來源,所排放的二氧化硫佔全港總量的92%。
2. 港燈表示應該能達到2010年的減排目標;中電則表示延遲至 2011才能完所有脫硫裝置的設備。
3. 根據思匯的研究,改善香港空氣質素帶來的經濟效益包括:節省15億元直接醫療成本,5億元生產力損失及190億完無形成本等。
(資料來源:綠色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