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和平帶7,000巿民簽名 舖環境局大門要求管制電廠二氧化碳

新聞稿 - 2008-05-06
綠色和平兩名裝扮成眼球的成員,今天帶同約7,000名巿民的簽名到環境局,並將象徵市民監察政府的「眼睛」貼在環境局辦公室大門上,喻意巿民正監察政府有否認真應對氣候變化,要求政府立即將電廠的二氧化碳納入《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規管範圍。負責空氣質素政策的環境署助理署長黃耀錦接收簽名,但他表示對市民的聲音無任何回應。

綠色和平成員帶同約7,000名巿民的簽名到環境局,並將象徵市民監察政府的「眼睛」貼在環境局辦公室大門上,喻意巿民正監察政府有否認真應對氣候變化,要求政府立即將電廠的二氧化碳納入《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規管範圍。

綠色和平氣候及能源主任楊凱珊說:「現在是管制電廠作為最大溫室氣體源頭的黃金時機。只要將二氧化碳納入條例中,政府便有權力限制電廠的排放量,賦予政府強而有力的武器對抗氣候變化。更重要是,政府有強大民意作後盾,官員還猶豫什麼?」

立法會今早繼續審議政府提交的《2008年空氣污染管制(修訂)條例草案》。該草案建議用立法形式,制定電廠由2010年起的空氣污染物排放上限,但導致氣候變化的二氧化碳並不包括在內。大部分出席會議的立法會議員贊成將二氧化碳納入條例草案,民主黨議員李永達甚至動議暫停審議草案,直至政府回應議員訴求為止。

政府官員一直辯稱,二氧化碳並非空氣污染物,並無迫切需要管制電廠的二氧化碳排放,一切待政府在2009年底完成氣候變化顧問研究後再作打算。

可是現行的《空氣污染管制條例》指「空氣污染物」包括氣體物質,而「空氣污染」則包括任何損害健康及造成滋擾的空氣污染物 (註1)。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已指出,由人類活動排放的二氧化碳是氣候變化的主要成因,而氣候變化會引發連串生態災難,令數以億計人口面臨瘟疫、饑荒等威脅。世界衛生組織以至香港香港衛生防護中心,均指氣候變化已改變病毒的流行模式,並影響人的健康及福祉。

可見,二氧化碳符合法例對「空氣污染」的理解,政府應該將之納入條例草案中,以便規管電廠的二氧化碳排放。

楊凱珊說: 「氣候轉變化已經發生,不能再拖到政府在後年完成顧問報告才開展應對工作!市民緊盯著政府對環境的一舉一動,反對政府縱容電廠加劇氣候危機。」

綠色和平早前聯同五個環保團體,發動市民寫電郵予行政官曾蔭權和環境局長邱騰華,促請政府管制電廠的二氧化碳排放。(註2)

註1:

見《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第二條。《空氣污染管制條例》指「空氣污染物」定義為「排放於大氣中的任何固體、粒子、液體、蒸氣、難聞氣味或氣體物質」,而「空氣污染」則包括「任何空氣污染物的排放,而它本身或連同另一空氣污染物的排放 (a)是損害健康的;(b)是造成滋擾的」等 。

註2:

綠色和平與香港地球之友、環保觸覺、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綠領行動、爭氣行動聯手發起網上行動,呼籲市民發電郵給行政長官曾蔭權和環境局長邱騰華,要求規管電廠二氧化碳排放,截直五月六日,已有約 5,000名市民響應。此外,世界自然基金會早前在街頭蒐集市民簽名,共有1,800市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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