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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雙贏!韓國、德國向可再生能源和氣候保護法大步走

作者: 綠色和平

G7峰會剛結束會議,7國領袖未就應對氣候危機落實發表具體的行動和時間表,不過就算失望不能絕望,全球必須繼續拯救氣候,環保運動不能停步。分享新近兩個氣候行動獲得的成果,韓國推動電氣法修法,德國法院裁定修正氣候保護法,為一直努力緩解氣候變化的你我打打氣。

本星期G7峰會就氣候議題的討論,未有更具體的減排方案和淘汰化石能源的行動計劃,不少媒體直批結果乏善足陳,令環保界失望綠色和平6月13日新聞稿中,國際綠色和平總幹事Jennifer Morgan也形容七國領袖未克其職,尤其對淘汰化石能源的處理,有負疫症和氣候危機中最受難的世界民眾。

不過,就算失望不能絕望,全球必須繼續拯救氣候,環保運動不能停步。以下分享兩個2021年新近的氣候成果,為一直努力緩解氣候變化的你我打打氣。

位於韓國慶尚北道英陽郡的風電場,是韓國第三大風電場,預計每年可產生134百萬度的電力。© Greenpeace
位於韓國慶尚北道英陽郡的風電場,是韓國第三大風電場,預計每年可產生134百萬度的電力。© Greenpeace

韓國:推動電氣法修法,加速企業能源轉型

韓國國會於3月底通過電氣法修正,4月總統文在寅在由美國總統拜登召開的全球領袖氣候峰會上,正式宣佈韓國政府將停止所有對海外燃煤電廠的公共投資。成功並非一蹴可幾,綠色和平首爾辦公室自2015年起,持續在韓國倡議能源轉型,終於樂見當局回應訴求。

綠色和平在青瓦台前的光化門廣場,設置燃煤電廠模型,呼籲停止投資海外燃煤,又向民眾發送「空氣污染棉花糖」,提高公眾參與度。© David Jaemin Byun / Greenpeace
綠色和平在青瓦台前的光化門廣場,設置燃煤電廠模型,呼籲停止投資海外燃煤,又向民眾發送「空氣污染棉花糖」,提高公眾參與度。© David Jaemin Byun / Greenpeace

韓國國會於2021年3月24日通過電氣法的修正,往後可再生能源供應商能夠與一般用戶直接簽署購電協議(Power Purchase Agreement,PPA)。這是眾多國家與地區發展可再生能源的常見模式,透過簽署PPA,用戶可以確保直接買到綠電,選擇環保的用電能源。對於可再生能源業者而言,更可以透過PPA,確立穩定資金收入,向銀行進行融資,創造多贏,並有助當地提高綠電市場佔有率。

韓國企業用電量佔全國總電量一半以上,以往用戶無法自行購買可再生能源,企業難以轉型成低碳甚至零碳產業,如今透過簽署PPA,企業將可實現能源轉型。據統計,如果當地十大能源消耗產業能夠轉向100%使用綠電,將可減少2,700萬噸溫室氣體排放,有助於減緩氣候變化。

2019年綠色和平行動者戴著青蛙頭套,手持「綠色定價 X,企業 PPA O」的橫幅於國民議會會場默站,推動法案修定容許可再生能源供應商與用戶直接簽署購電協議(PPA)。© Soojung Do / Greenpeace
2019年綠色和平行動者戴著青蛙頭套,手持「綠色定價 X,企業 PPA O」的橫幅於國民議會會場默站,推動法案修定容許可再生能源供應商與用戶直接簽署購電協議(PPA)。© Soojung Do / Greenpeace

德國:法院裁定必須修正氣候保護法,奠氣候訴訟里程

2021年第二季,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作出一項歷史性的判決,接受了9名年輕人的訴求:「由於保護氣候不力,人民的自由和基本權利已經受到侵犯」,裁定德國《聯邦氣候保護法》部分內容違憲,指令當局2022年底前完成修法。

訴訟始於2020年,9位年輕人在綠色和平德國辦公室及當地多個環保組織的支持下,針對2019 年通過的《聯邦氣候保護法》(German Federal Climate Protection Act)提出上訴,指出該法的目標和措施,不足以保護德國人民及下一代的基本權利免受氣候危機影響,且無法履行政府在《巴黎氣候協定》中應盡的義務。

原告之一Luisa Neubaue指出,受到氣候保護措施公平對待,是人們的基本權利。© Bernd Lauter / Greenpeace
原告之一Luisa Neubaue指出,受到氣候保護措施公平對待,是人們的基本權利。© Bernd Lauter / Greenpeace

此前,德國已經設定2050年達成淨零碳排的目標,然而對於過渡期間的二氧化碳減量標準,卻「佛系處理」,僅計劃於2030年減碳55%,並表示可能會延遲淨零碳排目標。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是次於2021年4月29日裁定現行《聯邦氣候保護法》部分內容違憲,立法機關須在2022年底前完成修法。

代表原告的律師Roda Verheyen表示:「今天聯邦憲法法院為氣候公義和人權,設定了卓越的新標準。認清當今的極端氣候危機,並以對今世後代公正的方式,解釋人們的基本權利。立法者現在要做的,是訂出有效的減排途徑,實現淨零碳排的目標。消極等待或對積極的減排工作延誤是違憲的,當前的氣候行動,方可確保為後代子孫留下足夠的生存空間。」

來自環保倡議組織Fridays for Future 的Luisa Neubaue是其中一名原告,她認為:「受到氣候保護措施公平對待是人們的基本權利。這次判決,對所有人,特別對我們這群堅持氣候行動已經兩年的年輕人而言,是巨大的成就,我們會繼續為所有世代爭取公義,以維護執行確保全球升溫不超過攝氏1.5度的政策。」

德國聯邦政府通過修訂新《聯邦氣候保護法》,將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減少比例提高至65%,並將德國淨零碳排的期限提早至2045年。© Paul Langrock / Greenpeace
德國聯邦政府通過修訂新《聯邦氣候保護法》,將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減少比例提高至65%,並將德國淨零碳排的期限提早至2045年。© Paul Langrock / Greenpeace

令人欣喜的是,當局對判決確立跟進行動。德國聯邦政府於2021年5月12日通過新《聯邦氣候保護法》,將原訂2030年碳排放減少比例由55%提高到65%,到2040年再減少88%,與此同時,德國需在2045年實現碳中和,即溫室氣體凈零排放,較原先計劃提早5年。

新法更規定2023年至2030年間各個經濟部門的特定年度排放量,尤其是能源及工業部門必須排放更少的二氧化碳,以實現2030年的氣候目標。並啟動80億歐元的緊急方案,以支持新氣候保護法的實施。

全球積極減碳,致力減緩氣候危機

面臨更頻繁的極端氣候危機,層出不窮的高溫、乾旱、暴雨、超強颱風,不斷直接挑戰全球民眾的生存條件和各國政府的應對能力,加上接近兩年的全球病毒大流行,令眾多發展中國家更瀕臨絕境。 此刻,全球需要更宏觀且具野心的氣候政策,並要確實執行,人類方可走出當下的全球困境,繼續展步邁向綠色的未來。今天,面對氣候危機,我們已經有緩解的可行方案,邀請一同加入推動改變的力量,督促政府與企業執起環境公義,積極推進能源轉型,一同守護地球和人類的未來。

以行動落實守護氣候

協助綠色和平督促全球政府實踐減碳目標,將升溫控制至1.5°C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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