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巴黎協定?全球氣候協議通過 8 年 控制升溫 1.5 度成效如何?
《巴黎協定》(又稱《巴黎協議》或《巴黎氣候協議》)可說是最膾炙人口的全球氣候協議,由 2015 年通過、2016 年生效至今,一直引領各國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共同應對氣候變化。另一邊廂,極端天氣席捲各地,聯合國秘書長更宣佈「全球沸騰時代」來臨……我們的氣候行動做得足夠嗎?
適逢今年是巴黎協定後首次「全球盤點」(Global Stocktake),評估不同目標的實施進展,在第 28 屆聯合國氣候大會(COP28)開幕前夕,或許能給予我們一些指引,如何在減碳路上繼續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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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氣候協定是什麼?1.5 度與 2 度目標的差異?
《巴黎協定》因在法國巴黎舉行的第 21 屆聯合國氣候大會(COP21)獲得通過而有所命名,2015 年 12 月 12 日獲全球 197 個國家通過,並於 2016 年 11 月 4 日生效,成為具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條約,目前共有 194 個締約方(193 個國家及歐盟)加入;其中在特朗普 2019 年出任總統期間,美國退出巴黎協定,直至拜登上台後才於 2021 年重新加入。
巴黎協定目標明確,就是首要把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工業化前水平以上低於 2°C 之内,並努力將氣溫升幅限制在工業化前水平以上 1.5°C 之内。然而,根據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報告,一旦超越升溫 1.5 度的「臨界點」,熱浪、暴雨、旱災等極端天氣事件的頻率將會大增:
- 「十年一遇」的極端熱浪頻率,在升溫 1.5 度的情況將增加 4.1 倍,而在升溫 2 度的情況將增加 5.6 倍
- 當全球升溫 1.5 度,珊瑚礁將減少 70% 到 90%;若全球升溫 2 度,超過 99% 珊瑚礁將消失殆盡
- 若將全球暖化限制在 1.5 度而非 2 度,2100 年全球海平面上升將減少 10 厘米
因此各國領袖近年均強調要堅守 1.5 度防線,尤其現時地球氣溫已比工業革命前水平高出 1.1-1.2 度 。另外,巴黎協定第四條亦訂明「締約方旨在盡快達到溫室氣體排放的全球峰值」,而根據目前推算,全球需要最遲於 2025 年前達至溫室氣體排放峰值,並於 2030 年減少 43%(以 2019 年為基準),以限制升溫於 1.5 度。
其餘巴黎協定內容及重點包括:保護原始森林等碳匯、提升氣候變化適應及復原能力、加強處理氣候變化相關「損失和損害」、為「最不發達國家」及「小島嶼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與協助技術開發。
巴黎協定目標如何執行?國家自主貢獻、全球盤點機制簡介
巴黎協定主要透過「國家自主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 NDC)機制,由各國從 2020 年起通報其氣候行動,並透過每五年提交一次更新、具延續性的「國家自主貢獻」,逐步增加減排幅度、採取更廣泛的適應措施,從而實現各國制定的「碳中和」或「淨零碳排」目標。
不過,鑑於各國目前的減排計劃與控制全球升溫 1.5 度的目標存在落差,2021 年在格拉斯哥舉行的第 26 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6)通過協議之一,就是要求各國盡快重新審視、並按能力提升其「國家自主貢獻」──至今巴黎協定全數締約方,均至少發佈了首次「國家自主貢獻」,亦有超過 150 個締約方通報了新的或更新的「國家自主貢獻」。
至於同樣以五年為周期交替進行的,則是評估實現巴黎協定目標進展的「全球盤點」(Global Stocktake)。《協定》列明「應在 2023 年進行第一次全球盤點」,而首次盤點將於 2023 年底假阿聯酋杜拜舉行的第 28 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8)作總結,可謂全球應對氣候危機的首份「成績表」,藉此促請各國在 COP28 團結一致,提出可行解決方案。
全球減排進度如何?控制升溫 1.5 度還可能嗎?
若按照 2021 年各國提交的「國家自主貢獻」,地球到本世紀末恐面臨升溫高達 2.7 度。儘管如此,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國際能源署等權威機構均明確指出,只要全球採取迅速行動,我們仍有可能達成巴黎協定努力控制升溫 1.5 度的目標,避免氣候變化災難性的影響。
聯合國全球盤點報告:促各國落實「系統轉型」
2023 年 9 月 8 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秘書處發表首份「全球盤點」綜合報告[1],提出 17 項重點發現,作為 COP28 進一步推進全球盤點的基礎。報告重申巴黎協定雖然成功推動全球開展氣候行動,但「控制升溫 1.5 度的窗口正迅速關上」,並多番強調各國需要落實「系統轉型」(systems transformations),以及就「適應」氣候變化同樣訂立全球目標。
國際能源署更新路線圖:倡 2030 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增兩倍
2023 年 9 月 26 日,國際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因應可再生能源過去兩年蓬勃發展,更新其兩年前發表的「2050 年淨零碳排」路線圖[2],並建基於技術上可行且大多時符合經濟效益的現況,提出 2030 年前四個行動重點:全球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增加兩倍,配合具能源效率的基建設施倍增,大幅提升電動車與熱泵(heat pump)銷售量,以及減少能源業界的甲烷(methane)排放量 75% ,仍有望將全球升溫控制於 1.5 度內。
綠色和平有何方法 減緩氣候危機?
綠色和平視應對氣候變化為全球首要任務,近年在本地、東亞、全球層面積極推動「緩解」及「適應」政策雙管齊下履行巴黎協定,在極端天氣事件當前,以人為本保障您我安全:
香港
東亞
- 「汽車業減碳」項目透過發表研究報告、出席股東大會等行動施壓,成功推動日本豐田(Toyota)及韓國現代(Hyundai)汽車制訂更進取減排目標(延伸閱讀)
- 跟上科技及互聯網公司漸成「碳排大戶」趨勢,成功促使台積電、Samsung、Sony、字節跳動等企業作出不同程度減碳承諾(延伸閱讀)
全球
- 持續以官方觀察員身份出席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遊說各國領袖加緊行動,履行巴黎協定共同拯救氣候的承諾(延伸閱讀)
- 推動各地加快能源轉型步伐,停止開發並盡快淘汰化石燃料,善用可再生能源以達至「淨零碳排」目標(延伸閱讀)
拯救氣候,刻不容緩──有你一同發聲、行動,我們可以凝聚更強大群眾力量,與全球數以百萬計環境守護者共同爭取落實巴黎協定目標,緊守升溫 1.5 度臨界值,力挽狂瀾阻止更多氣候災難。
參考:The Paris Agreement ;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1] Technical dialogue of the first global stocktake ;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2] The path to limiting global warming to 1.5 °C has narrowed, but clean energy growth is keeping it open ; 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