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和平回應垃圾徵費延期推行
(2024年1月19日,香港) 環境局今日宣佈政府將垃圾徵費延至8月1日實施,是第二度延期。綠色和平指出,政府由通過立法至今已接近兩年半,先後分別延長準備期和延遲後實施期,期間市民、各界和民間團體亦多次反映對執行細節及配套等憂慮。政府作為政策制定者及執行者難辭其咎,不應輕易將所有問題簡化、淡化為宣傳教育不足或市民無法理解如何操作。
綠色和平認為,現時政府的兩大建議,包括爭取更多時間宣傳,以及政府部門先行先試方式,難以釋除市民及各界所有的憂慮。當局發放訊息混亂;執行細節含糊不清;清潔工處理違規垃圾的責任未釐清;源頭減少本港三大廢物──廚餘、塑膠、廢紙的配套仍未到位等,均是引起各界憂慮的主因。
綠色和平強調,垃圾徵費原意是透過經濟誘因鼓勵各界減廢,實現「污者自付」理念,此政策原意亦獲得支持。然而,香港現行廢物政策的原則,側重消費者末端回收,反而甚少著墨商界的責任,例如生產商、零售商製造廢物的責任。例如當市民購買產品只可單方面接收產品的無謂包裝,外賣時亦只有即棄的選擇,處理廢物的金錢或回收的時間成本,很大程度由市民承擔,而非生產的商家。
綠色和平促請政府虛心聆聽民意及各界意見,針對現行的執行問題,制定全盤工作計劃,建議如下:
短期
- 整合各界憂慮,制定全盤計劃和KPI,定期交代於8月1日前的計劃、進展和釐清執行細節,例如改善垃圾徵費網站及各個渠道推廣等。
- 鑑於現時源頭減廢配套不足,加上回收便利點被詬病地點偏遠,回收承載量不足,環境局應加強社區的減廢和回收配套,例如檢視並交代今屆局方改組時的承諾:「整合全港 3 000 個垃圾站,改造為綜合廢物管理設施」。
- 零售商如超市等,優先「一袋兩用」,減少浪費額外膠袋。
長期
- 加快推行各項包裝垃圾的生產者責任制,包括膠樽生產者責任制,讓生產商、零售商承擔「污者自付」責任,而不是單獨由市民承擔。
- 要求商家提供無包裝及重用餐具借還系統,增加市民源頭減廢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