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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海洋公約》通過!綠色和平籲臺灣政府跟上國際腳步勿延《海保法》進度

作者: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

經過將近 20 年的協商,聯合國終於通過保護全球海洋的《全球海洋公約》[1],確保全球將於 2030 年前保護至少 30% 海洋的目標(即 30 x 30 目標)。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鍾孟勳表示「通過《全球海洋公約》是全球保護海洋的里程碑,反觀臺灣就連最基本的《海洋保育法尚未進入立院,去年臺灣政府在帛琉主辦的第 7 屆『我們的海洋』(OOC)大會上明確承諾要通過海洋保育法》,迄今承諾都無法兌現,呼籲行政院、海委會和相關立委們,不可說一套做一套,海洋資源是臺灣重要的資產,一定要跟上國際腳步,立即通過海保法。

綠色和平多年來倡議全球制定《全球海洋公約》,為海洋設立足夠的保護區,並於特定公海海域內,明文禁止捕魚、採礦、傾倒廢料等破壞性活動,保護海洋生物和棲息地。鍾孟勳表示「綠色和平在臺灣也持續倡議《海洋保育法》,並在全臺各地推廣海洋教育,呼籲民眾一起關注海洋生態危機。然而,政府卻從 2019 年拖延到現在,法案現還卡在行政院內,仍未送進立法院,漠視海洋危機心態可見一斑!」

隨著海洋生態危機愈趨明顯,劃設保護區的呼聲逐年攀高,目前已有超過 100 個政府支持 2030 年前保護至少 30% 海洋的目標,鄰近臺灣的日本、印尼,以及澳洲等 14 國承諾 於 2025 年以永續方式管理 100% 水域;瑞典丹麥、德國則向歐盟委員會提案,在四個海洋保護區內設立禁漁區。

附註:

[1]為使難產的《全球海洋公約》通過制定,會議期間,綠色和平串連全球辦公室,要求各地政府支持保護海洋。此外,綠色和平亦與藝術家合作進行街頭創作、邀請各地沿海社區代表進行街講,並於聯合國大樓外展開巨型布條「Ocean Treaty Now!」、以巨型投影呈現鯨魚眼睛特寫,向各國代表傳達監督意象,促請制定保護海洋和數十億人民的公約,邀請民眾加入守護海洋的聲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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