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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和平針對全臺首宗氣候訴訟提上訴 政府應正視氣候變遷科學證明及人民權益

作者: 綠色和平氣候能源小組

 

綠色和平基金本週針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作出的氣候訴訟駁回判決提出上訴,案件歷經四年,原由綠色和平聯同環境法律人協會與四位公民共同提起,要求經濟部需強化「用電大戶條款」,以確保企業承擔更積極的減碳義務;綠色和平將持續對法院的裁量進行法律與事實層面的挑戰,以確保在氣候正義道路上,所有聲音皆能受到公平對待。

綠色和平指出國際間早有科學證據證明臺灣極端氣候事件與氣候變遷有關,政府更應正視氣候災難下的人權保障。

根據判決書提及,法官認為臺灣地理位置本多颱風、水災,難以證明和氣候變遷有關,並以公民只有請求權、沒有告訴權駁回訴訟;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專案主任忻儀表示:「法院駁回的理由令人遺憾,國際間早有科學證據證明臺灣極端氣候事件與氣候變遷有關,政府更應正視氣候災難下的人權保障。面對氣候變遷帶來的極端天災及環境長期惡化,人民皆有權利要求政府與企業承擔應有的減排責任。」

以2024年造成慘重災情的「凱米」颱風為例,世界氣候歸因組織(World Weather Attribution)的研究指出 [1],凱米因為氣候變遷,系統風速增強約7%、臺灣降雨量增加14%。該研究中的氣候模型亦顯示,在全球已升溫1.2°C的背景下,此類強風豪雨事件的發生頻率將提升約30%,且最大風速平均增強3.9公尺/秒,明顯極端氣候事件的頻率與強度正持續攀升,已實際影響民眾的居住環境與安全,綠色和平認為政府必須立即強化減碳與防災對策,以降低未來災害風險。

另根據2023年《氣候變遷下水災危害脆弱度以新北市為例》報告指出[2],本案其中兩位原告所居住地區均屬高風險潛勢區,一位居住在新北市三重區一帶,鄰近菜寮捷運站,該站未來淹水危險脆弱度被評為3–5級,屬於中高級危險程度;另一位原告家中半徑5公里範圍內的浮州站,於2024年7月極端降雨事件中曾發生嚴重災情,而同區板橋車站亦因地形與排水設施不足,被列為脆弱度偏高的交通樞紐。這些案例凸顯,本案原告所面臨的居住與通勤環境,已受到氣候變遷引發的極端水災實質威脅。

2023年《氣候變遷下水災危害脆弱度以新北市為例》報告。

原告林季蔚強調當初提出這場告訴,目的在於提醒政府當局以及既得利益者,太多政策無法讓民眾參與討論,他表示「本次判決只是由於資源與權力不對等的因素,猶如此次訴訟原告與被告間的立場差異。我們升斗小民對於環境政策,幾乎毫無影響力。因此上訴不是為了取得任何給付,是期待立法者優先實現國家保護責任,積極請求法院介入,以彰顯全民共識。」

綠色和平也再次呼籲,面對日益嚴峻的氣候威脅,誠摯呼籲所有關心環境的團體與個人一起關注這起訴訟案,共同保障未來世代的生存權。

附註:

[1] Climate change increased Typhoon Gaemi’s wind speeds and rainfall, with devastating impacts across 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2]2023年《氣候變遷下水災危害脆弱度以新北市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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