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工盟世界人權日呼籲政府儘速提出《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2.0》 以人權保障贏取全球競爭力
美國海關日前以「強迫勞動」疑慮暫扣臺灣自行車大廠巨大集團產品,引發各產業對供應鏈人權風險的高度關注。適逢農業部漁業署專案處理遠洋漁工勞動議題的《2022~2025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本月屆滿,「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漁工盟)於今天(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政府應儘速提出新版《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並解決目前計畫中多項懸而未決的漁工人權困境——包括遠洋漁工不受《勞基法》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保護、漁工在海上缺乏制度性保障的自主對外聯繫管道、漁船每航次海上停留時間長達10個月等系統性問題,提出積極可行的改革措施,以加強我國遠洋漁業在全球供應鏈中的競爭力。
在國際貿易夥伴逐漸提升對供應鏈中人權問題的重視下,臺灣政府除了應努力提升供應鏈上游勞動條件外,更必須建立對供應鏈中下游具有法律拘束力的供應鏈盡職調查制度。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郭珮嫻表示:「人權不應成為商業利益的犧牲品。臺灣遠洋漁業高度依賴勞動力,尤其臺灣早已進入超高齡化社會,長期仰賴雇用外籍移工以維持生產力,不僅需以制度性改革確保產業永續,水產品供應鏈更應徹底杜絕強迫勞動與人權侵害,避免重演巨大事件,並兌現農業部日前聲稱的『2026年退離美國強迫勞動清單』承諾。」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針對《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指出,「第一期計畫內容以漁業產業利益優先、漁工基本人權保障可有可無的思維,試圖維持遠洋漁業強迫勞動高風險困境,無意根本解決結構性問題。在臺灣遠洋漁船上辛苦勞動、為臺灣遠洋漁業創造大量經濟產值、並冒險為家人生存奮鬥的漁工們,仍離海上尊嚴勞動目標非常遙遠。我們期待臺灣政府透過新的「積欠薪資零容忍」政策,解決許多漁船業者透過犧牲遠洋漁工薪資,來維持漁船經營者的營運的惡行,根本杜絕強迫勞動。」
桃園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政策處主任汪英達強調,「外籍漁工是遠洋漁業的基礎,但漁工盟成立多年至今,遠洋漁工不但繼續被排除在勞基法之外,從薪資給付、工作安全、勞資爭議處理、勞動檢查、確保讓漁工在海上使用Wifi、迅速偵辦可疑的人口販運案件等各方面,都沒有任何實質進展。我們看到政府積極協助被美國發出暫扣令的業者向美方遊說,也看到花在宣傳上的資源,更看到被業者大書特書、其實本質是提供勞務的商業契約、且完全無人看過內容的「團體協約」,而整體而言,漁工權益仍舊原地踏步。就連被雇主下令搬運毒品、本應被列為人口販運被害人的多名漁工,卻被列為被告;許多遠洋漁工勞動契約上,仍舊直接被仲介寫下每十個月發薪一次。凡此種種,都讓人懷疑《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到底是真的有心消除漁業強迫勞動,或只是作文比賽?我們期待政府把各種漁業強迫勞動直接寫在新版計畫內,並付諸行動,讓漁業強迫勞動在台灣徹底絕跡。」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李麗華秘書長則呼籲,新一期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必須聚焦實質改革,否則就只是又一場精心策劃的公關秀,「美國勞動部每隔兩年發布一次『童工與強迫勞動製品清單』, 臺灣漁業自2020年起至今,已三度蟬聯上榜,這代表過去6年政府並未積極採取行動進行改善。政府耗資上億預算做出一份不斷被修飾、美化的成果報告,營造出努力讓臺灣脫離強迫勞動黑名單的假象。諷刺的是,當遠洋漁船上的漁工遭受剝削、虐待或孤立無援時,真正採取行動、冒著風險進行救援的,卻往往是沒有任何政府資源的基層漁工工會和公民團體。如果新一期《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只有華麗的詞藻和空洞的承諾,臺灣永遠無法擺脫血汗漁業的惡名。」
環境正義基金會(EJF)海洋專案主任林佑亮指出,「台灣政府雖已採取重大行動打擊非法、未申報及不受管制(IUU)漁業及相關人權侵害行為,且漁業署定期執行船隻檢查,但環境正義基金會持續發現遠洋漁船隊頻繁發生嚴重IUU漁業及海上人權侵害案件。這些犯罪行為持續存在,台灣政府沒有無法解決的理由。然而,國際勞工組織第188號漁撈工作公約的批准程序嚴重延宕,第二期《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的討論過程極不透明,公民社會參與度極低。此舉與漁業署今年稍早承諾持續推動提升漁業資訊透明度的政策背道而馳。我們敦促政府立即完成《漁撈工作公約施行法》的立法程序,不得再拖延;落實《全球漁業透明度憲章》,並即刻採取果斷行動,徹底終結這些犯罪行為。」
漁工盟呼籲臺灣政府在盡快公布新《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以免臺灣的漁業出現成為下一波人權禁令的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