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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對臺灣權宜船大旺發出漁獲暫扣令

作者: 綠色和平遠洋漁業專案

2020 年 8 月 21 日臺北 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CBP)合理懷疑掛籍萬那杜的臺灣權宜船大旺 (Da Wang) 有強迫勞動的跡象,因此在18日對該漁船所有的鮪魚及其他漁獲發出暫扣令 (Withhold Release Order, WRO)。大旺並非無端收到暫扣令,而是因為受到綠色和平東南亞辦公室(Greenpeace SouthEast Asia) 發表的「海上奴役」調查報告《Seabound: The Journey to Modern Slavery on the High Seas》揭露才引發當局調查,是繼和春61號(Tunago No.61) 及漁隆 2 號 (Yu Long No.2) 兩艘漁船後,再次遭CBP暫扣令處分的漁船。

目前全球漁業界只有這三艘漁船遭受制裁,全都是臺灣擁有或臺灣籍的船隻。被CBP發出暫扣令,該進口商必須在三個月內提供相關證明,說明其商品並非透過強迫勞動所得,例如,此商品供應鏈的評估報告,CBP檢視後將決定商品是否可進入美國市場。此外,這三艘被制裁的漁船中,有兩艘被證實供貨給座落於臺灣的豐群水產,是豐群的合作漁船,該公司為全球最大規模的水產貿易商之一,也是北美最大鮪魚罐頭「大黃蜂」 (Bumble Bee Foods) 的母公司。這幾項暫扣令再度凸顯臺灣遠洋漁業中系統性的強迫勞動問題,迫切需要政府當局及水產公司等利害關係人盡快解決。

對此,綠色和平遠洋漁業專案主任陳珮瑜表示:「這次美國發出的暫扣令顯示出我們不能再坐視遠洋漁船中的人權問題持續發生,我們呼籲像豐群水產這樣的跨國企業,應該制定更完善的勞工權益政策,主動公開解決自身供應鏈中強迫勞動的問題,落實人權盡責調查,徹查合作漁船的狀況,揭露這些供應商的身份及相關詳細資料,包含是否涉及侵犯人權的行為,以及針對受害者的賠償措施。」

這次被發出暫扣令的大旺漁船,掛籍萬那杜,實則為臺灣人經營的權宜船,其被指控涉嫌6項強迫勞動指標,包含濫用弱勢處境、欺騙、人身暴力、扣發薪資、超時工作和苛刻的工作與生活條件。事實上,大旺在今年疫情期間曾經返回臺灣港口,船上漁工向「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求助,指其被大旺漁船丟包在臺灣,並曾在船上遭受強迫勞動,為此,連同綠色和平在內的「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當時召開聯合記者會,呼籲政府必須規管權宜船,同時保護被不當對待的外籍漁工

綠色和平美國辦公室資深海洋顧問 Andy Shen 也表示:「這次的暫扣令對於採購大黃蜂或豐群水產鮪魚的美國業者來說是個警訊。如果向無法善盡維護東南亞外籍漁工人權責任的公司採購漁獲,就必須付出法律、金融和商譽上的代價。我們現在需要大刀闊斧的改革,以免未來的制裁行動對美國零售商的鮪魚漁獲供給造成更嚴重的影響,導致與臺灣遠洋漁業直接或間接往來的各個公司,蒙受重大的財務損失。」

附註:

[1] 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新聞聲明稿

[2] 綠色和平東南亞辦公室 「海上奴役」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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