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海洋保護新紀元!《全球海洋公約》達門檻 2030 保護至少全球 30% 海洋 綠色和平籲臺響應國際趨勢,立即擴大在地海保區
全球海洋保育邁入新里程!聯合國《全球海洋公約》(Global Ocean Treaty ,亦稱 BBNJ)於 9 月 19 日迎來第 60 個國家批准,正式達到生效門檻。這是首部具有法律約束力、可在國際水域劃設海洋保護區的全球性公約,以保護公海生物多樣性為宗旨,並為實現 2030 年前保護至少全球 30% 海洋的目標奠定關鍵基礎。
綠色和平國際總部(Greenpeace International, GPI)發布新聞稿表示,目前全球公海僅有 0.9% 受到有效保護,《全球海洋公約》的生效將有助擴大全球海洋保護範圍,設立可緩解氣候危機的海洋保護區,同時守護數十億人口賴以維生的糧食安全,具有深遠影響。
根據規定,公約於達成批准門檻後 120 天正式生效,並於 2026 年召開首屆締約方大會(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COP)。針對公約生效後對臺灣可能帶來的影響,綠色和平臺北辦公室海洋專案主任郭珮嫻表示,「全球即將針對 2030 年前保護 30% 的公海進行實質性的討論,臺灣擁有全球第二大遠洋船隊,作業範圍遍及三大洋,在國際早已聲名遠播,海洋公約勢必將對臺灣海洋資源管理、公海權益及國際合作產生深遠影響。呼籲政府應加速跨部會協調,制定因應公約的相關配套,包含強化遠洋漁業管理,積極參與國際海洋治理行動,才能在產業發展和永續海洋的國際框架上持盈保泰。」
另外,她也強調,「此外,臺灣四面環海,與海共生,擁有國際級的海洋生態與景觀,海保署也多次大力支持保育臺灣 30% 海洋,目前臺灣海洋保護區僅占整體海域的 8%,距離『30x30』相差甚遠。尤其《海洋保育法》已於一年前三讀通過,海保署應該立即行動增設海洋保護區,並且整合過去循法規疊床架屋在各地劃設的海保區,統一由中央主管機關管理,現在正是政府擴大海保區範圍、推動具體保護行動的關鍵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