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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正源頭減塑解方,綠色和平於「生物可分解塑膠的使用與去化」公聽會發言

作者: 綠色和平減塑專案主任 張凱婷

2021 年 12 月 28 日,綠色和平參與「生物可分解塑膠的使用與去化」公聽會,並解說生物可分解塑膠的隱憂和風險,呼籲政府與企業應優先討論源頭減量的方法,才能真正減少一次性塑膠對環境的污染。以下是綠色和平減塑專案主任張凱婷於現場的發言。

綠色和平於 2021 年 3 月,發布破解「生物可分解塑膠」:生產,使用與環境衝擊》研究報告,彙整國際文獻,對全球生物可分解塑膠的生產、使用與環境衝擊做全面的評估,希望促進大眾理解,所謂「一次性生物可分解塑膠可以完全被生物分解因此更環保」、「仰賴生物可分解塑膠解決塑膠氾濫問題」,在目前的現實條件之下,是一個不切實際的假設,有諸多前提需先被滿足。

生物可分解塑膠做為一個新興材質,整體還面臨五大問題:

第一,缺乏對應的處理系統,難達塑膠污染治理的目標:

生物可分解塑膠可以被妥善處理的大前提是「可被辨識」、「能被獨立回收」、「有終端處理設施」。然而我們面臨的現實是,一般民眾無法區分生物可分解塑膠以及一般塑膠,目前也沒有獨立回收的管道,因此若混入一般塑膠,反而會讓回收系統增加壓力。

終端處理設施方面,臺灣目前的堆肥設施,在處理廚餘就已經有每日 4,700 公噸的缺口[1]。在沒有完整的回收管道以及有機廢棄物處理系統的討論跟制定之下,我們不應該任意地讓更多生物可分解塑膠進入市場。

2021年3月,綠色和平召開記者會針對生物可分解塑膠,表示消費者難以從外觀上辨別一般塑膠和生物可分解塑膠,而目前臺灣也沒有獨立回收的管道。
2021年3月,綠色和平召開記者會針對生物可分解塑膠,表示消費者難以從外觀上辨別一般塑膠和生物可分解塑膠,而目前臺灣也沒有獨立回收的管道。 © Greenpeace

焚燒也不應該是生物可分解塑膠更好的去化方式,這種處置方式還是造成材料浪費、焚燒垃圾的爭議,也跟全球零廢棄城市要淘汰焚化爐、循環經濟原則背道而馳,更不能聲稱採用生物可分解塑膠有助於減碳。

第二,生物可分解塑膠沒有明確、統一的認證標識供消費者辨別,命名也沒有法律規範,容易使消費者誤解:

號稱生物可分解的塑膠種類繁多,這些可分解塑膠通常都被冠以「綠色產品」、「更環保」、「天然材料」等宣傳用語。即使分解所需要的條件不一樣,這些材料通常都被簡單地認為「可在自然環境中分解」。已經有多個研究表示,這樣的宣稱已經會誤導消費者,會讓消費者誤以為「生物可分解」產品丟棄後可以在環境中迅速分解,導致任意丟棄垃圾的現象更容易發生​。

另外三個問題是「可分解認證體系無法反映真實環境中可分解產品的分解情況」、「可分解產品主要依賴生物原料,原料的供應鏈缺乏規範」、「需要更多研究與監管確保生產過程以及分解過程無毒」,詳細內容可見報告全文以及中文摘要。

綠色和平於2021年12月28日參與「生物可分解塑膠的使用與去化」公聽會,表達生物可分解塑膠並非源頭減塑的真正解方和其原因。
綠色和平於2021年12月28日參與「生物可分解塑膠的使用與去化」公聽會,表達生物可分解塑膠並非源頭減塑的真正解方和其原因。 © Greenpeace

綠色和平建議,在沒有明確的末端處置管道的時候,不應該放任生物可分解塑膠進入市場,今天我們面對的是「塑膠污染治理」的議題,轉用生物可分解塑膠,不能帶來實質減量。政府跟企業,應該更優先討論如何達到源頭減量,例如制定蔬果逐步達到全面裸賣、重複填裝的販賣方式如何在臺灣規模化,這樣的討論方向才能達到實質的減量。我們呼籲政府跟企業都應該定應量化的源頭減量目標,搭配重複使用目標,才能真正減少一次性塑膠的污染。

備註:

[1]臺灣目前公有廚餘處理設施,每天處理量只有 450 噸,加上民間堆肥場、養豬場,一天總共可處理約 1400 噸。臺灣平均每日廚餘量達 6,100 公噸,若要妥善處理目前的廚餘產生量,每日就有 4,700 公噸的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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