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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遷因應法》三讀通過將帶來什麼改變?4大修法亮點一次看懂

作者: 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專案小組

氣候危機頻發,全球紛紛著手更新氣候治理的法律工具,以強化減碳目標與政策,減緩氣候變遷。2023 年 1 月 10 日臺灣三讀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成為亞洲少數將淨零排放入法,並且實施碳定價的政府,綠色和平為您剖析 4 大修法亮點。

什麼是氣候變遷因應法?

《氣候變遷因應法》,簡稱《氣候法》,其前身《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簡稱《溫管法》,是 2015 年公告實施最重要的氣候治理法律。七年過去,隨著國際最新的科學證據顯示全球急遽升溫、氣候危機來臨,全世界無不紛紛著手更新氣候治理的法律工具,以強化自己的減碳目標與政策工具,而臺灣也透過修法跟進了國際趨勢,並於 2023 年 1 月 10 日三讀通過。

綠色和平曾於2021年4月20日世界地球日,向環保署提交溫管法修法建議書,盼2050淨零排放儘速入法。
綠色和平曾於2021年4月20日世界地球日,向環保署提交溫管法修法建議書,盼2050淨零排放儘速入法。 © Greenpeace

亮點一:2050淨零排放入法

為了達成巴黎協定所建議的控制全球升溫於攝氏 1.5 度的目標,此次修法將原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為 2050 年排放量降為 2005 年排放量 50% 以下,修正為 2050 年溫室氣體零排放(淨零碳排)。此舉將使臺灣的《氣候法》對齊瑞典、英國、法國等,成為少數有將 2050 淨零目標納入的法律

亮點二:碳定價及審議機制入法

碳費入法,意味著臺灣正式進入「排碳有價」的紀元,環保署未來將分階段對企業徵收碳費。在綠色和平與許多民間團體的共同推動下,法條規範主管機關設置「碳費審議委員會」,依照臺灣減排現況、排放源類型、排放量規模、企業自主減碳情形等相關因素決定碳費的徵收費率,並有定期檢討之規範入法。

徵收的碳費會納入溫室氣體管理基金中,用於補助地方與中央政府執行減碳工作、研發減排技術、氣候變遷調適、公正轉型等項目中。

臺灣於2023年1月10日三讀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法,成為亞洲少數將淨零排放目標入法,並實施碳定價制度的國家及地區。
臺灣於2023年1月10日三讀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法,成為亞洲少數將淨零排放目標入法,並實施碳定價制度的國家及地區。 © Yanik Chauvin / shutterstock.com

亮點三:調適與人權入法

本次氣候法修法另一亮點為新增「調適專章」,雖僅以文字帶過,未有具體規劃和政策框架,但仍具意義。綠色和平期許未來主管機關與各部會及地方政府密切合作,且納入更多公民團體參與討論,實際以行動改善遭受氣候變遷衝擊之脆弱族群的人權及調適能力。

亮點四:部會權責入法

在原先《溫管法》的規範下,減碳責任主要由環保署負責。此次修法於第二章明定跨部會的權責,由行政院永續會統籌,明確指派各部會負責各項減碳工作。例如節能、產業減碳等相關工作由經濟部負責、運輸相關減碳工作由交通部主辦、公正轉型則由國發會負責。

被指派相關工作之部會包含環保署、經濟部、國科會、交通部、內政部、農委會、海委會、金管會、財政部、外交部、國發會、原民會。

令人遺憾的是...被漠視的公民訴訟權

此次公民訴訟權未被納入《氣候法》,雖然部分在野黨團認同相關規範,但最終仍因票數不足被否決。如此決議將使政府執行減碳不利時缺乏司法監督機制,也使因氣候變遷蒙受損失的民眾無法可循,顯見政府仍以保守態度看待公民參與監督氣候政策,令人質疑政府對於 2050 淨零排放的決心和公民參與的重要性。

綠色和平樂見《氣候法》通過為臺灣的氣候治理帶來改變,也將持續監督環保署與相關部會制定子法和工作計畫。邀請您持續關注臺灣的氣候政策,一同為邁向 2050 淨零排放目標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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