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正義再下一城!國際海洋法法庭:溫室氣體是海洋污染物
氣候變遷威脅人類生存,海洋保護成重中之重!國際海洋法法庭(ITLOS)在 2024 年 5 月發布諮詢意見,將溫室氣體排放定義為海洋污染,並要求各國政府「有義務」積極減排,確保全球升溫不超過攝氏 1.5 度,這是為人權正義和氣候正義的重要勝利!
保護海洋不僅是為了海中的生態和動物,對減緩氣候變遷和人類生存也有極大幫助。然而,過量溫室氣體排放已對海洋造成沉重負擔,更威脅數十億傍海而居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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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海洋法法庭:過度碳排是海洋污染源
2023 年 9 月,九個海島國家原告國家為:
中美洲的安地卡及巴布達(Antigua and Barbuda)
大洋洲的萬那杜(Vanuatu)和吐瓦魯(Tuvalu)
太平洋中南部的紐埃(Niue)
西太平洋的帛琉(Palau)
加勒比海的巴哈馬(Bahamas)、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St. Kitts and Nevis)、聖露西亞(St. Lucia)、聖文森及格瑞那丁(S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共同狀告高污染國家助長氣候變遷,迫使氣候脆弱的海島小國面臨生存危機,要求資料來源:France24: Small island states hail 'historic' victory in UN climate case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的 169 個締約國履行減排義務,以減少對海洋與氣候的破壞。
2024 年 5 月 21 日,國際海洋法法庭(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ITLOS)發布諮詢意見(advisory opinion)正式宣布資料來源:GPI: ITLOS sets groundbreaking victory for ocean and climate protection: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溫室氣體排放屬於一種海洋污染,各政府必須採取一切應盡的措施,避免、減少並控制與氣候變遷有關的海洋污染,且有義務將全球平均升溫控制在攝氏 1.5 度以下。
當海洋吸收了大氣中過量的溫室氣體,會導致海洋酸化,影響海洋生態健康,甚至造成海洋生物變得脆弱、降低繁殖能力。
除了海洋環境,氣候變遷對沿海地區與海島國家也帶來嚴重衝擊。隨著全球暖化,南北極與冰川快速消融,海平面逐漸上升,海島國家正遭受威脅,人民生存權面臨危機。
ITLOS 表示,各國政府必須採取比《巴黎氣候協定》更積極的行動,保護海洋環境和以海為生的國家。
國際海洋法法庭是什麼?
國際海洋法法庭(ITLOS)是國際間最高等級的獨立海洋法庭,專門解決與海洋相關問題,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框架下成立。ITLOS 負責裁決與海洋公約的詮釋和應用相關的爭議,並提供諮詢意見,管轄範圍包含海上邊界、環境保護、航行權及漁業管理。
「諮詢意見」是 ITLOS 以法律聲明回應國際組織或聯合國機構所提出的問題,建議如何詮釋國際法,以及提供法律指導。然而,相關建議並無法律約束力。
此次 ITLOS 發表的諮詢意見強調了預防、減少和控管溫室氣體排放的重要性,相關措施所帶來的好處是無價的,不僅保護我們的海洋,也保障所有仰賴海洋為生的社群。這項決定的影響力遠遠超越了法律系統的範圍,更關乎數十億人民的生存、生計與文化。
海洋與氣候變遷關係密切!
海洋不僅製造氧氣、吸收二氧化碳、封存二氧化碳,更有調節溫度、孕育生物多樣性的功能,是地球的維生系統。對於海島國家和沿海居民來說,海洋是重要的生活資源。然而,近年來越來越劇烈的氣候變遷,正對海洋帶來巨大衝擊,惡性循環更助長氣候危機。
根據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於 2022 年發布的報告:
- 過去 40 年間,海洋吸收了全球 20% 至 30% 的碳排放。
- 海洋暖化和酸化、失去氧氣與改變養分供給,早已影響全球的海洋生物。
- 南極部分區域的暖化速度是全球最快。
- 南極冰層正大規模消融,加劇全球海平面上升。
- 若想控制升溫於攝氏 1.5 度內、避免更嚴重的氣候衝擊,必須在 2030 年前保護至少 30% 的海洋與陸地,並盡早淘汰化石燃料,減少 45% 溫室氣體排放。
如今,海平面上升、海洋酸化及極端天氣事件正威脅海島國家和沿海居民的生存,若失去健康的海洋,對抗氣候變遷的挑戰將更將嚴峻,衝擊全球人類的糧食安全、居住安全與國際經濟。
為海島人民爭取人權正義
國際海洋法法庭表示,各政府除了應履行《巴黎氣候協定》的義務,也必須嚴格落實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有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使全球平均升溫不超過攝氏 1.5 度,並保護海洋環境。
法庭認為這些義務是為了緩解發展中國家所經歷的不公義,尤其小島國家的碳排放最低,卻面臨最嚴重的氣候變遷衝擊。海平面上升導致小島低窪土地變得更鹹,更難以維持農作,也改變了原有的自然生態環境。
另外,富有的高碳排國家必須為它們過去與現在的行為負起責任,真正從源頭減少碳排放,減緩極端氣候對世界各地的衝擊。(延伸閱讀:世界人權日:氣候變遷引發哪些人權浩劫?誰該承擔減碳責任?)
國際海洋法法庭的意見不僅替未來的法律和外交帶來新見解,也賦予人民社群更多力量,要求全球採取一致行動,問責主要污染者。
2024年陸續迎來氣候正義勝利!
近年來,越來越多公眾透過法律問責政府與企業對抗氣候危機不力,藉此爭取人權保障,也陸續迎來令人振奮的好消息。
歐洲人權法院判瑞士政府違反人權
瑞士「年長婦女氣候保護協會」(KlimaSeniorinnen)2022 年 4 月上告歐洲人權法院(ECtHR),控告瑞士政府疏於對抗氣候危機,有違公眾人權。2024 年 4 月,大法庭裁決:瑞士政府沒有採取對抗全球暖化的必要行動,其中尤其違反了「私人與家庭生活權益」及「訴諸法庭的權利」,因此必須根據科學,調整當前的氣候目標。
挪威政府敗訴,禁止派發新的北極油氣田許可證
2023 年 11 月,綠色和平攜手挪威青年環保組織「自然與青年」(Natur og Ungdom)狀告挪威政府,指出政府批准開採 3 座北極油氣田的行為違反憲法。2024 年 1 月,法院表示政府批准許可證的流程有問題,缺乏足夠的公眾參與,因此裁定許可證無效,並禁止派發新的許可證。
美洲人權法院舉辦歷史性公聽會:國家與企業有義務尊重人權
2023 年 1 月,哥倫比亞和智利向美洲人權法院(Inter-American Court of Human Rights,IACtHR)提交了諮詢意見的請求,訴請釐清氣候危機之下的法律基礎和人權範圍,並要求法院重申國際人權法當中,各國應肩負哪些義務。
2024 年 4 月和 5 月,美洲人權法院歷史性地於巴貝多和巴西舉辦公聽會,以此針對「氣候緊急與人權」提供諮詢意見。公聽會著重在國家與非國家掌權者對氣候危機的義務,超過 150 名代表出席表達訴求,包含公民社會團體、原住民、受災社區、科學家與學者等。
這是歷史性的氣候人權成就,預計法院將於 2025 年做出決定,公布諮詢意見結果。而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也將準備諮詢意見,為「氣候變遷下,國家保護人權的義務」作參考依據。
公眾的權益不應被少數人的利益蒙蔽,在氣候危機成為全球考驗的此刻,訴訟與法律是保障人民的重要工具,更是為環境發聲的關鍵力量。期盼在眾人的推動下,政府與企業能夠負起責任,以行動與決策打造永續且共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