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海保法》通過只是起點?直擊臺灣海洋庇護區推動現場
2025 年 7 月臺灣《海洋保育法》正式上路,但法律只是開始。2026 年將成為臺灣首座海洋庇護區落地的關鍵分水嶺。本文由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第一手記錄,直擊海洋保育在制度、漁業與政治壓力之間的推動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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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海洋的初衷
我常常閉上眼,想起臺灣海面下的樣子。
這座島嶼被海洋溫柔地環抱著。水面下有超過 3,000 種魚類,是全球十分之一的奇蹟。這片海洋支撐著我們的餐桌、文化,甚至是許多人的童年記憶。
但這幾年,我親眼見證了海洋的「消瘦」。數十年來,過度捕撈與棲地破壞持續累積,本該生機勃勃的海底,逐漸變得沉寂。我常想,如果我們這一代沒有挺身而出守住它,下一代看見的海,會不會只剩下課本裡的文字,而不再有翻騰的生命力?
這份危機感,是我投入海洋工作的原因。

2024 年底,臺灣《海洋保育法》終於在公眾的期待中通過,並於 2025 年 7 月正式上路。法律通過了,工作是否就此告一段落?其實不然。反而讓我們更加確定:如果沒有在地力量與公民社會的持續監督,法律很可能只會停留在紙面上。
在權責機關之間的妥協與在地立場的拉鋸中,我意識到海洋保育不能只依賴政府單向推動。當我與沿海社群交流時,看見那些守護海洋的人們眼中的期待與光芒,我知道:如果缺乏足夠的公眾支持,《海保法》很可能在漁業利益與政治壓力的妥協下,變成一張沒有實際效力的空頭支票。
《海保法》通過後,臺灣海洋保護面臨哪些挑戰?
《海洋保育法》的通過,為臺灣建立了海洋治理的法律基礎,但真正的關鍵在於能否透過海洋保護區與海洋庇護區的劃設,讓法律落實在海洋現場。從禁漁區違規頻繁、巡守人力不足,可以看出,若缺乏執法與管理資源,即使法律存在,也難以真正保護海洋生態。
臺灣海洋保護現況:3 個關鍵數字
8%:目前臺灣海域的保護比例
全球正推動「30x30」目標,希望在 2030 年前保護 30% 的海洋。然而目前臺灣真正受到保護的海域比例僅約 8%,也代表未來幾年,每年都需要增加 5%,時間已很緊迫。291 件:海保區違規通報事件
2024 年,小琉球海洋保護區共通報 291 件違規事件,但最終處分數為零。反映海洋保護區在執法與管理上的落差,也凸顯現場的挑戰。454 座大安森林公園:單一巡守員監管海域
在澎湖南方四島海域,每一位巡守員需要監管的海域面積,相當於 454 座大安森林公園。當人力與資源不足,難以有效落實保護。這些數字顯示,臺灣海洋保護的關鍵挑戰,在於如何讓制度真正落地。
直擊水下現場:當珊瑚礁逐漸沉寂

我們對海洋現況的判斷並非憑空而來。2025 年,專案團隊走訪小琉球與澎湖南方四島。昔日燦爛、被稱為「紫色薰衣草森林」的珊瑚礁,如今被藻類大面積覆蓋,只剩下一片慘白的骨骼。
同時,我們分析船舶航跡資料發現,即使在禁漁區內,漁船活動仍然相當頻繁。2024 年,小琉球海保區共通報 291 件違規事件,但最終處分卻是零。在南方四島,每一位巡守員必須監管的海域面積,相當於 454 座大安森林公園。
沒有強而有力的漁業管理與落實執法,再完備的法條也只是空談。
為何法律通過仍不足以守護海洋?
我不打算美化海洋保育面臨的困境。漁業不只是產業,更深深牽動政治與利益結構。更嚴峻的是時間。
全球正推動「30x30」目標,希望在 2030 年前保護 30% 的海洋。目前臺灣真正受到有效保護的海域比例僅約 8%,與全球 2030 年保護 30% 海洋(30x30)目標相比仍有明顯落差。要追上國際進度,未來幾年,勢必需要快速推動新的海洋保護區。
保護海洋不只是綠色和平的主張,而是成千上萬臺灣公民對這片海域的共同期待。而每一位支持者的聲音,都是我們在這場不對等博弈中最重要的力量。
現在是臺灣首座海洋庇護區的關鍵時刻!
2026 年,推動臺灣首座海洋庇護區,將是檢驗《海洋保育法》是否能真正落地的重要分水嶺。
綠色和平將致力於終結「法律先行、實踐掛零」的困局,推動《海保法》真正落地。我們將要求政府兌現承諾,通過首座最高規格的海洋庇護區,同時也會持續走入沿海社群,串聯學者與公民團體,讓海洋保育從遙遠的政策議題,成為全民共同參與的守護行動。
這一年,將決定《海保法》的歷史位置。它究竟會成為守護海洋的利劍,還是淪為裝飾門面的口號?如果成功落地,這將成為未來十年海洋保育的重要基石;如果退卻,多年累積的改革動能也可能隨之消散。
什麼是「海洋庇護區」?臺灣現在要推動的是什麼樣的海洋保護?
「海洋保護區」(Marine Protected Area, MPA)是全球常見的海洋保育工具,泛指透過法律或管理措施,對特定海域進行保護與管理的區域。海洋保護區的類型很多,有些是為了漁業資源管理、景觀保護或其他用途而設立,並不一定完全以生態保育為主要目的。
在臺灣,《海洋保育法》則進一步設立了「海洋庇護區」,這是專為生態修復設計的法律工具。它賦予主管機關更完整的權限,在重要的生態熱點海域採取嚴格的管理措施,如禁漁或限制開發,讓珊瑚礁、魚群和整體海洋生態系得以恢復。因此,《海洋保育法》上路後,能否推動臺灣首座以生態修復為核心的海洋庇護區,成為檢驗這部法律是否發揮實效的重要一步。
簡單來說,海洋保護區是一個廣義概念,有各種不同類型與強度的管理方式;而海洋庇護區則是臺灣法律中保育強度最高的一種。它的首要任務是讓受損的海域得以喘息,透過最嚴格的保護,讓海洋生態能真正恢復。
三個國際案例,看海洋庇護區如何找回魚群與繁榮
守護海洋,需要更徹底的系統性解方:依據《海保法》,推動地方政府主動提劃「海洋庇護區」!海洋庇護區的劃設,能事前統合專家、在地漁民、原住民與地方團體的意見。國際案例顯示,讓熟悉這片海的在地人一起參與、落實管理,將達到更好的保護效果。
菲律賓阿波島:生態與生計雙贏

阿波島(Apo Island)曾因過度捕撈、珊瑚礁破壞,令魚群減少、漁獲量下降,漁民生計陷入困難。1982 年,在地將 10% 區域劃入重點保護,經過悉心維護,周邊漁場漁獲量大增 6 至 13 倍。阿波島透過分區管理,保護小魚成長的關鍵區域。而當核心的禁漁區達到飽和,成年魚群向外擴散,更達到「外溢效應」,促進了生態、經濟甚至觀光都受益的三贏策略。
塞內加爾卡瓦瓦納:在地共管讓自然恢復

在塞內加爾的卡瓦瓦納(Kawawana),經過十年的社區主導管理,20 多種魚類以及海牛、海豚重返了瀕臨滅絕的水域。在地社區集結 8 個村莊之力,成立協會並共同制定規範。他們在轄區劃分區域,第一區禁止進入以保護魚類的繁殖地。第二區專供村莊捕魚,漁獲供給當地所需。第三區允許所有人捕魚,但禁止使用法律不允許的漁網,魚類和魚製品可自由銷售。
泰國查納:居民是資源保護者

在泰國南部查納(Chana),居民藉由社區合作,推動海洋管理條例,成功讓魚類數量增加。泰國政府制定政策,賦予村民資源保護者、而非僅僅是資源使用者的角色。社區運用天然材料製作傳統人工魚礁,恢復生物多樣性。漁民經營蟹苗場,讓抱卵螃蟹在出售前在此釋放幼蟹,從而成倍增加螃蟹數量。社區的管理方案實施一年後,當地漁民的收入增加了 20%綠色和平國際總部:Global Ocean Justice Now。
邀請您加入,守護海洋
海洋保育從來不是一場短跑。如果沒有更多人現在站出來,我們可能會錯過最後的機會。如果我們這一代沒有守住海洋,下一代或許只會在課本裡讀到它。這也是為什麼,海洋需要更多人願意站出來,在關鍵時刻與我們併肩支撐,讓這條漫長的復育之路,走得更遠。
海洋庇護區的劃設,可以平衡保護與永續利用。透過分區管理、在地主導,集結地方智慧,將能創造多贏,既幫助魚群恢復,也保障守法漁民的長遠生計。
今年 11 月的縣市首長選舉,是改變的關鍵時刻。邀請您一同要求縣市首長候選人提出海洋保育具體政見,公開承諾劃設海洋庇護區。越多人站出來支持海洋保育,候選人將不能忽視。
保護海洋生態,就是保護海洋社區的繁榮,以及世世代代共享的蓬勃生機,邀請您一起加入連署,守護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