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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頂光電新制該不該推動?借鏡德國、日本,保障購屋族長期權益

作者: 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專案主任 忻儀

本文想讓您了解的三件事:

  • 德國柏林與日本東京已推動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並透過發電收益與節省的電費,降低社區公共支出、累積長期修繕基金。
  • 臺灣屋頂光電新制雖引發增加建築成本、推升房價等疑慮,但政策評估顯示,設置成本佔建案造價比例有限,未來發電收益也能挹注社區公共基金。
  • 面對 AI、半導體產業帶動的用電需求,擴大屋頂光電有助增加分散式綠電供給、提升能源韌性,也是臺灣推動建築參與能源轉型的重要一步。

【原刊於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預計於 2026 年 8 月 1 日上路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屋頂光電新制,正面臨關鍵的角力期。遺憾的是,先有國民黨立委質疑恐成「天降血滴子」等誇張言論,後有業者宣稱新制將導致行政大塞車、推升房價。然而,在政策即將定案的關鍵時刻,與其讓這場爭議流於無效的口水戰,政府更應聚焦於新制上路後,對於全臺廣大購屋族能否產生實質的長期效益,以及如何有效管理新建築物往後數十年的維護成本。

德國、東京屋頂光電政策:讓建築物成為社區的發電資產

放眼國際,建築物屋頂光電政策,非但沒有降低購屋意願,反而大幅提升了建築物的資產價值和能源自主。以德國柏林推行《柏林太陽能法》(Solargesetz Berlin)為例,自 2023 年起要求新建或翻修建築設置太陽能,大樓屋頂化身為社區的小發電廠,產生的電力優先提供電梯、地下室照明與抽水馬達等公設使用,多餘的綠電再以比市電便宜 10% 以上的省錢價賣給住戶,這讓居民同時省下公設與自家的電費帳單,社區也因為這筆「獨立且穩定的發電資產」,在房屋租售市場上身價上漲。

日本東京自 2025 年起強制大型建商實施新建物光電新制後,提供最高達安裝總成本 41% 的補助,在綠能示範社區裡,白天屋頂的太陽光電賺來的售電收益與節餘電費,源源不絕地存進管委會的「修繕積立金」(社區公共基金),未來建物面臨外牆剝落、電梯更新或屋頂漏水等需要修繕時,即能用「修繕積立金」進行維護。在二手屋市場上,展現極佳的保值性與詢問度。

臺灣屋頂光電新制:降低社區長期維護成本,增加能源自主

再來看臺灣此刻的討論,其實內政部國土署之前已經明確回應,新制光電具備抗 17 級強風能力,且以 1,000 平方公尺(約 303 坪)大型建物來看,裝設 50 瓩(kW)系統的成本不到新臺幣 200 萬元,僅佔整體建案造價的 1% 左右,屬於法定設施,對整體房價波動微乎其微。更重要的是,估算約 12 年即可回收成本,此後的發電收益,還可以全數轉為社區公共基金。怎麼算,對於夢想擁有自己房屋的購屋族,都是實質利多。

此外,經濟部長龔明鑫年初也公開說明,地面光電受到環評限縮,為確保綠電佔比 20% 的目標可以達成,將加速推動屋頂光電,確保新制在八月如期實施。在 AI 科技與半導體產業爆發帶來用電爆發式成長需求下,擴大屋頂光電是增加分散式綠電供給、回應社會綠電需求的關鍵解方。同時,這也是臺灣首次把建築參與能源轉型制度化,緊跟國際趨勢。為了維護臺灣能源安全與韌性,和守護消費者的權益,這場綠電新制保衛戰,政府實在毋須退縮!

【原刊於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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