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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血汗海鮮上桌 政府、豐群水產責無旁貸

作者: Greenpeace 綠色和平
綠色和平今天發布「浩劫漁生」- 臺灣遠洋漁業調查報告,發現充斥在全球市場上的血汗海鮮與臺灣政府寬鬆、縱容的查核,以及水產貿易龍頭-臺灣豐群水產脫不了關係。

【2018年5月24日 臺北】 綠色和平今天發布「浩劫漁生」- 臺灣遠洋漁業調查報告,發現充斥在全球市場上的血汗海鮮與臺灣政府寬鬆、縱容的查核,以及水產貿易龍頭-臺灣豐群水產脫不了關係。之前臺灣人經營的巨洋國際漁業因非法販運一千多位柬埔寨人,並讓這些漁工遭到挨餓、虐待、死亡威脅等悲慘遭遇,在2014年遭柬埔寨政府起訴判刑,五名巨洋國際的股東與董事,不但未入獄服刑直接潛逃回臺灣,其中二名被告竟出現在漁業署現在合法的仲介白名單上,繼續招募外籍漁工。另外,綠色和平發現的新證據也顯示,豐群水產在柬埔寨政府起訴後,仍持續與巨洋國際所屬漁船交易漁獲,收購可能來自於非法販運或漁工受虐的海鮮。

綠色和平在進一步調查已遭柬埔寨法院判刑確定的巨洋案,每名被告以「非法意圖移置人口」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並應給付賠償金給受害者,卻有五位巨洋的董事和股東潛逃回臺灣,臺灣檢方卻以「行政簽結」結案,檢調程序明顯有瑕疵。綠色和平遠洋漁業專案負責人李宜蕎說:「巨洋案已涉及臺灣《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2條第2款,且國際也判刑確立,臺灣司法卻未能替受害者彰顯法正義,反而輕輕放下,包庇縱容的態度讓臺灣漠視外籍漁工的惡名遠播國際。」

進一步調查發現,巨洋案中兩位被告目前在漁業署許可的單位擔任外籍漁工仲介,另有兩位則依舊替臺灣漁船招募漁工的相關工作。李宜蕎質疑漁業署,被判以非法人口販運相關罪行的國際罪犯未服刑,竟在漁業署的允許下在臺灣重操舊業,後續的監管機制是什麼?如何避免非法販運人口或其它侵害人權再次重演?

YMFU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則提到:「現有的境外聘僱制度,讓仲介可以在第三方國家將漁工送至世界各地,藉機轉錢或規避責任,成為人口販運的漏洞,應立即廢除境外聘僱,杜絕非法人口販運。」

2015年遭受虐待最後死於臺灣漁船「福賜群號」上的 Supriyanto,再次突顯臺灣司法主管機關與司法單位執法不力。綠色和平認為,漁業署身為漁業主管機關,應嚴格監管人力仲介公司、船東和漁船動態,防堵虐待、暴力、苛刻薪資事件重複發生,但漁業署於事後卻未將失職仲介公司自合法名單中除名,也未有任何懲處。而在遠洋漁業三法去年上路後,漁業署表示已加強保障外籍漁工的薪資、保險與勞動稽核,但綠色和平在2017年訪談15位外籍漁工後發現,不當扣薪、超時工作、言語或肢體暴力等現象仍然是現在進行式,但卻不見漁業署有任何違規紀錄。目前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持續為 Supriyanto 上訴以還原事件真相,面對檢調單位及主管機關消極的辦案態度,研究員陳秀蓮表示:「漁業署的專長在於管理漁船作業,不熟悉漁工勞動更不懂處理侵害人權案件,建議漁工管理應全面移交給勞動部,並比照勞基法給予最基本保障。」

巨洋案揭露出臺灣遠洋漁業是結構複雜的多角關係,從最底層、勞力密集的漁工到最末端的消費市場,中間還横跨了政府部會、漁會、公會、整個供應鏈及全球中盤貿易商等,都與血汗漁工與非法漁業脫不了關係。在調查中的新證據則點名全球最大水產貿易商-豐群水產,收購了來自非法販運漁船的漁獲,再轉售到國際市場;在2016年發生喋血事件的「和春61號」將漁獲轉載給 Shin Ho Chun 102轉運船,從交易紀錄看到豐群水產收購了 Shin Ho Chun 102的漁獲。李宜蕎指出:「豐群水產聲稱收購合法、乾淨漁獲,但卻與涉及非法販運和漁工受虐的漁船有交易往來,不僅違背內部核心理念,助長臺灣漁業不法風氣,也可能影響黃牌。」

面對臺灣遠洋漁業的複雜產業鏈,即使新法上路也仍難以防堵非法及不平等對待事件,因為這是整個漁業體系出了問題,在系統裡的每個階層都須為血汗海鮮負責。綠色和平除了再次呼籲政府跟監管機關須加強執法,大力掃除各種非法漁業行為,同時,要求豐群水產在獲利的同時,也應確保漁獲的合法性,讓這些外籍漁工能安心、安全的繼續為臺灣漁業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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