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首頁 v2018

推動改變

專題報導 氣候
9 mins

「活在健康的環境是一種人權!」以氣候訴訟爭取生存正義

作者: Greenpeace 綠色和平

隨著全球因氣候變遷引發的天災日益頻繁,近年來「氣候訴訟」(climate litigation)已成為公眾倡議行動的方式之一,透過法律途徑檢視政府與企業的作為,改善原有的高碳排、以商業利益主導的政策,減緩氣候變遷衝擊。如今全球 28 國都有類似的訴訟進行中,為極端氣候下的人權持續奮鬥。

2020 年 9 月,6 名葡萄牙兒童及青少年向歐洲人權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控告包含 27 個歐盟成員國,以及英國、瑞士、挪威、俄羅斯、土耳其以及烏克蘭等,33 個溫室氣體排放國。指稱這些政府在氣候變遷上的不作為,將危害他們的未來。

這些學生分別經歷了 2017 年造成 120 人死亡的雷里亞(Leiria)野火,以及 2018 年里斯本(Lisbon)高達攝氏 44 度的致命熱浪,他們在聲明中指出:「我們必須盡一切努力,以迫使政府適當地保護我們。」這也是近年來氣候訴訟的共同訴求。

什麼是氣候訴訟?從荷蘭法院的判決開始說起

「氣候訴訟」始於 2012 年,荷蘭律師羅傑・考克斯(Roger Cox)提出了以法律訴訟對氣候變遷採取行動的構想。2013 年,擁有 900 名原告的荷蘭環保組織 Urgenda 基金會針對荷蘭政府提起訴訟,指其「未採取充分措施,減少造成危險氣候變遷的溫室氣體排放」。

過去荷蘭政府因減碳政策不力,於氣候訴訟吞下敗訴。在制訂氣候法,設下2050年前減碳95%,與達成電力系統碳中和的目標後,荷蘭目前持續發展再生能源,可望取代過去依賴的燃煤發電廠。
過去荷蘭政府因減碳政策不力,於氣候訴訟吞下敗訴。在制訂氣候法,設下2050年前減碳95%,與達成電力系統碳中和的目標後,荷蘭目前持續發展再生能源,可望取代過去依賴的燃煤發電廠。 © Bas Beentjes / Greenpeace

2015 年,海牙地方法院做出歷史性的判決,裁定荷蘭政府必須採取更多措施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保護其公民免受氣候變遷的影響,而後這項氣候案例被描述為先例判決 ,是「世界上第一個氣候責任訴訟」。2018年,面對荷蘭政府的上訴,法院維持原判,迫使荷蘭政府必須加大力度遏制溫室氣體排放。

在這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後,「氣候訴訟」,逐漸成為公眾要求政府與企業針對氣候變遷改革的有力途徑之一。

當極端氣候不再是偶然,為人權發聲的管道必須存在

菲律賓:四年努力,終得公眾倡議的勝利!

2013年,強烈颱風海燕(Typhoon Haiyan)挾帶破壞性的風雨,在菲律賓造成逾 6 千人死亡、近 3 萬人受傷,是菲律賓史上最慘重的颱風災情。

2013年海燕強颱重創菲律賓,災情慘重。
2013年海燕強颱重創菲律賓,災情慘重。 © Matimtiman / Greenpeace

2015 年 9 月,菲律賓地區組織「重建運動」(Reconstruction Movement)與綠色和平聯合代表 13 個組織和 20 名個別人士,要求菲律賓人權委員會(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 of the Philippines,CHR)調查高碳排放量者,在引致氣候變遷以及海洋酸化方面的責任。

綠色和平行動者希望提高人們對氣候變遷的認識,並動員公眾要求各國領導人立即採取氣候行動,向加劇氣候危機的高碳排放量企業及國家問責。
綠色和平行動者希望提高人們對氣候變遷的認識,並動員公眾要求各國領導人立即採取氣候行動,向加劇氣候危機的高碳排放量企業及國家問責。 © Nathaniel Garcia / Greenpeace

菲律賓人權委員會在 2015 年宣告展開調查,針對全球化石燃料的最大生產者,調查他們如何助長與氣候相關的侵犯人權行為。2017 年 12 月首次傳召 47 家化石燃料公司,成為國家機構因氣候變遷向企業問責的先例。2018 年,於菲律賓、美國紐約和英國倫敦,進行公開聽證會,聽取社區代表以及氣候科學家、法律、政策專家的證詞。

2019 年 12 月 9 日,菲律賓人權委員會主席 Roberto Cadiz 在第 25 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5)中宣佈:全球石油龍頭企業包括殼牌 Shell、埃克森美孚 Exxon Mobil、雪佛龍 Chevron、英國石油 BP、西班牙 Repsol、南非薩索爾 Sasol 及法國道達爾 Total 在內的 47 家碳排巨頭,需向因氣候變遷遭到人權損害的菲律賓人,承擔法律及道德責任。

菲律賓人權委員會與氣候科學、政策和法律專家一起就氣候變遷進行了調查。
菲律賓人權委員會與氣候科學、政策和法律專家一起就氣候變遷進行了調查。 © Roy Lagarde / Greenpeace

調查結論表示,受氣候變遷影響、人權受到嚴重損害的民眾,必須有獲得補償和訴諸法律的權利。氣候危機當前,重大污染者及企業有責任保護人權

這是勝利的一役!綠色和平東南亞分部總監 Yeb Saño 表示:「我們為菲律賓人權委員會的聲明喝采!」更強調:「我們呼籲世界各地的民眾爭取氣候正義,向政府和企業問責,要求加速再生能源發展與規劃,避免氣候變遷助長嚴重災害。」

挪威:阻止石油企業開採油田的行動,未完待續

2016 年 4 月,挪威政府簽署加入氣候協議,並且承諾減少碳排放,實際行為卻與減碳背道而馳。挪威政府相繼批准多間石油企業開採新北極油田,國營石油公司 Statoil(現稱 Equinor)更公佈大規模鑽油計劃!

綠色和平與「自然與青年」組織聯合控告挪威政府批准北極石油鑽探許可,侵犯挪威憲法第112條賦予人民的權利。
綠色和平與「自然與青年」組織聯合控告挪威政府批准北極石油鑽探許可,侵犯挪威憲法第112條賦予人民的權利。 © Christian Åslund / Greenpeace

2016 年 10 月,綠色和平與挪威最大的青年環保組織「自然與青年」(Natur og Ungdom),共同以原告身分,控訴挪威政府批准北極鑽油許可證的行徑,侵犯挪威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更危害當代和後代子孫的生命健康與環境。

挪威憲法第 112 條:「任何人理應享有一個對健康有益的環境、一個維繫生產力與多樣性的自然環境。管理天然資源必須建基於周詳而長遠的考量,從而保障未來世代享有同樣權利。」

案件在 2017 年 11 月開始進行法庭審訊。然而 2018 年初,奧斯陸區域法院裁定挪威政府沒有違憲。這場「公眾力量 VS. 北極鑽油」(People VS. Oil)的訴訟,於 2019 年 11 月,再次於奧斯陸法庭展開聆訊。

在等待判決期間,綠色和平前往 16 個國家地區的挪威大使館,呈交逾 54 萬人的連署,要求挪威政府聽取民意,停止北極鑽油。

綠色和平瑞典辦公室行動者將全球54萬人連署反對鑽油的心聲,交給駐瑞典挪威大使館,要求停止助長氣候變遷。
綠色和平瑞典辦公室行動者將全球54萬人連署反對鑽油的心聲,交給駐瑞典挪威大使館,要求停止助長氣候變遷。 © Jana Eriksson / Greenpeace

2020 年 1 月 23 日,奧斯陸上訴庭做出最新判決。法院接受原告指出「挪威出口石油造成的溫室氣體排放,是挪威政府的責任,也認同挪威憲法 112 條保障民眾享有健康環境的權利」。不過,由於法院裁定挪威政府批出鑽油許可證的行為,並未達到違憲門檻,因此宣告維持原判。

雖然如此,上訴庭仍認同案件對於當代和後代子孫的生活環境,展現重要原則,與公眾利益息息相關,因此裁定綠色和平及「自然與青年」不須支付訴訟費用。

綠色和平、「自然與青年」與律師團成員將繼續努力,推動挪威實現能源轉型。
綠色和平、「自然與青年」與律師團成員將繼續努力,推動挪威實現能源轉型。 © Johanna Hanno / Greenpeace

如今案件仍在終審法院等待排期聆訊,但最高法院已率先宣佈 19 位法官將全數參與判決,也顯示全球環境守護者與各國政府企業對簿公堂所帶來的意義:我們的生活不應恢復正常,因為原來的「正常」就是問題所在

德國:全球暖化導致的衝擊,可能侵犯基本人權

2019 年 10 月,三位德國農夫因為農產受氣候變遷影響,在綠色和平德國辦公室陪同和協助下,向聯邦政府提出控訴,指責政府沒有達到承諾的氣候保護目標。

2019年10月,柏林行政法院的氣候投訴聽證會,三位農夫及其家人,在綠色和平的陪伴下,控告德國聯邦政府未能達到制定的氣候目標,因而侵犯他們的憲法權利。
2019年10月,柏林行政法院的氣候投訴聽證會,三位農夫及其家人,在綠色和平的陪伴下,控告德國聯邦政府未能達到制定的氣候目標,因而侵犯他們的憲法權利。 © Gordon Welters / Greenpeace

此案經過五小時的聽證後,柏林行政法院裁定:原則上可以接受尋求更多氣候保護措施的申訴,但考慮到三個農業家庭的基本權利尚未受到損害,因此駁回了訴訟。這意味著基本人權是否受到侵害,可能成為未來氣候保護訴訟能否成功的主要依據

原告律師羅達弗海恩(Roda Verheyen)博士說:「史上第一次,德國法院裁定,全球暖化帶來的衝擊可能侵犯基本人權。這項訊息很清楚:氣候保護意味著對基本人權的保護。德國的氣候政策必須遵守這一原則。」

原告德國農夫Heiner Lütke Schwienhorst控告政府無為,氣候變遷引發熱浪直接衝擊農作收成,影響生計。
原告德國農夫Heiner Lütke Schwienhorst控告政府無為,氣候變遷引發熱浪直接衝擊農作收成,影響生計。 © Gordon Welters / Greenpeace

事實上,包括綠色和平在內的環保組織已向德國最高法院提出了兩項訴訟,指責總理梅克爾(Angela Merkel)孱弱的氣候保護法無力保護人民,已讓全民感到憤怒。

德國政府的原定目標是必須在 2020 年以前減少 40% 溫室氣體的排放,2030 年前減少 55% 排放, 2050 年前需減少 95% 。但是到 2018 年 6 月為止,每年監測的結果都顯示德國政府持續地落後 2020 年的目標。

瑞士:將不作為的國家政府送進歐洲人權法院

2019 年 1 月 21 日,瑞士「年長婦女氣候保護協會」(Verein KlimaSeniorinnen)聯同四位公民,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要求瑞士政府必須加強力度保障國民基本生命和健康。此案於 2019 年 5 月遭駁回上訴之後,協會轉向歐洲人權法院控告瑞士政府,罔顧她們的健康正遭受氣候變遷導致的熱浪所威脅。

瑞士「年長婦女氣候保護協會」於歐洲人權法院,對瑞士政府提起訴訟。
瑞士「年長婦女氣候保護協會」於歐洲人權法院,對瑞士政府提起訴訟。 © Greenpeace / Emanuel Büchler

協會主席 Rosmarie Wydler-Wälti 表示:「我們對瑞士政府的要求很簡單:面對氣候危機,保護我們的健康。我們將瑞士帶到歐洲人權法院,盡一切可能使瑞士立即採取大膽的氣候行動。」

2020 年 10 月,代表團向歐洲人權法院親自遞交起訴書,法院將在接下來的幾週審理法律文件。

綠色和平瑞士辦公室氣候專案主任 Georg Klingler 表示:「綠色和平協助建立案件,因為氣候危機是一場公共衛生危機,瑞士政府和法院卻駁回了司法公正的呼籲。老年人、青年、婦女和許多其他團體不斷在這裡向世界各地發出氣候警報。政府何時才能為人民的福祉採取行動?」

為氣候發聲的「年長婦女氣候保護協會」成員,搭乘綠色和平船艦「白鯨號」來到法國史特拉斯堡,向歐洲人權法院遞交起訴書。
為氣候發聲的「年長婦女氣候保護協會」成員,搭乘綠色和平船艦「白鯨號」來到法國史特拉斯堡,向歐洲人權法院遞交起訴書。 © Greenpeace / Joël Hunn

瑞士政府需要在 2020 年減少國內溫室氣體排放最少 25%,並在 2030 年提升減排幅度到 50%,才可達到該國在巴黎氣候協定訂下的目標。然而儘管科學界多次警示,瑞士當局並未在減緩氣候危機的政策上有所作為,政府的散漫態度,等同侵犯國民的基本權利。

此案目前仍在歐洲人權法院審理中,綠色和平也將持續關注這起訴訟。

氣候正義:每個人都應享有活在健康環境的權力

「氣候正義」的基本概念是:那些對氣候變遷責任最小的人們卻承受最嚴重的後果。也就是從人權以及社會的角度去理解氣候變遷的影響,並以法律訴訟來解決既是「天災」也是「人禍」的氣候危機。

「活在健康的環境是一種人權。」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巴舍萊(Michelle Bachelet),2019 年 9 月人權理事會

近年全球有越來越多法律訴訟,根據氣候變遷對人類生存的威脅,向政府、企業問責。從菲律賓、萬那杜,到德國農夫、挪威青年組織、瑞士銀髮族等等,皆由人民發起,從法律途徑伸張氣候正義。

氣候行動的參與不能缺少全球公民中任一族群,公民訴求的力量需要您我共同維護,在實踐氣候正義的路上,綠色和平將持續向政府與企業要求正視氣候危機,也邀請您分享環境資訊,關注氣候議題,並一同加入督促政府,倡議制訂減緩氣候變遷的政策與法規,為人類與地球生態的未來,做出強而有力的決策。

守護氣候行動急需您支持!

氣候緊急已成現實,綠色和平致力推動政府修法、要求企業轉用再生能源,加速減碳腳步!

捐款支持

延伸閱讀:

相關標籤:

環保行動政策倡議化石燃料

捐助支持 捐助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