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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結230萬人力量!法國氣候訴訟勝利!

作者: Greenpeace 綠色和平

2021 年 2 月 3 日,巴黎行政法院於一起氣候訴訟中,判決包括綠色和平法國辦公室在內的原告勝訴。宣告政府對氣候危機負有責任,也彰顯了氣候變遷的惡化是政府失責,人民可採取法律行動。

2016 年《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的 55 個締約國簽訂具指標性的《巴黎氣候協定》(Paris Agreement),共同承諾將全球升溫控制在攝氏 2 度以內,並致力追求不超過攝氏 1.5 度。即便新任美國總統拜登重返協定,但許多環保專家表示,包括法國政府在內等締約政府未能履行氣候承諾。

2021 年 2 月 3 日巴黎法院裁定,法國政府未對氣候危機採取行動已違法,對全球關心氣候危機的行動倡議者來說,這是氣候正義歷史性的勝利。

2021年2月3日,綠色和平參與的「世紀案件」(Affaire du Siècle / Case of the Century)團隊,喜獲訴訟勝利,巴黎法院判定法國政府未對氣候危機採取行動已違法,應位環境破壞負起責任。
2021年2月3日,綠色和平參與的「世紀案件」(Affaire du Siècle / Case of the Century)團隊,喜獲訴訟勝利,巴黎法院判定法國政府未對氣候危機採取行動已違法,應位環境破壞負起責任。 © Emeric Fohlen / Greenpeace

綠色和平法國辦公室執行總監Jean-François Julliard表示:「這項判決不只考量了科學家的意見,也反映了人民對法國公共政策的期望,更將激勵全球公民以法律行動要求政府對氣候變遷負責。對政府而言,不顧科學事實,以空談和空頭支票來面對氣候危機,只會大難臨頭 ! 」

政府無視氣候危機,人民一狀告上法庭

法國是《巴黎氣候協定》發起國之一,理當成為其他國家效法的模範,卻因為無法推展實際措施,讓人民備感失望「未能遵守溫室氣體減排承諾」、「面對氣候變遷毫無作為」。

2019 年,法國通過「能源與氣候法」,在能源政策目標中,承諾 2030 年前減少 40% 化石能源消費,並於 2050 年達到「碳中和」。雖然法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在 2018 至 2019 年度下降了 0.9%,但距離達到目標所需的年降幅(2015 至 2025 年降 1.5%,2025 至 2050 年降 3.2%),仍顯不足。2020 年 7 月,法國氣候高級委員會(High Council for the Climate)的報告指出「氣候行動沒有達到目標」,嚴厲批評政府的政策。

2019 年 3 月,法國的 4 個非政府組織:眾人事務(Notre Affaire à Tous)、綠色和平法國辦公室、樂施會法國分部(Oxfam France)和自然與人類基金會(Nicolas Hulot Foundation)組成「世紀案件」團隊(Affaire du Siècle / Case of the Century),以​​「在氣候問題上毫無作為」為由,提出請願書並獲得 230 萬人連署,將政府告上法庭

2021年1月14日於巴黎行政法院外,「世紀案件」團隊行動者設置寫有「230萬」大型標語,象徵230萬人民連署支持氣候訴訟,這是法國史上最多人加入的線上連署。
2021年1月14日於巴黎行政法院外,「世紀案件」團隊行動者設置寫有「230萬」大型標語,象徵230萬人民連署支持氣候訴訟,這是法國史上最多人加入的線上連署。 人加入的線上連署。© Nicolas Chauveau / L’Affaire du Siècle

為何這是一場「世紀判決 」?

  1. 這是法國司法界首次承認:國家因缺乏行動,而必須對氣候危機負責。
  2. 氣候變遷事實勝過國家謊言,政府無視科學證據,持續聲稱已採取足夠的行動。事實卻是,溫室氣體排放量一直超過碳排放上限。
  3. 注意到「國家的過失和責任」,這是法院強制政府採取行動中,很關鍵一步。

法國政府在書面答辯中駁斥了「毫無作為」的指控,並要求法院駁回任何賠償要求。法國政府辯稱,國家不應對全球所有排放負責,因此不能獨立對氣候變遷負責。勝訴判決只是個起步,接下來幾個月,綠色和平法國辦公室與其他原告將推動法院下令:法國政府對氣候緊急狀態採取行動

這起「世紀案件」的團隊,在2021年1月14日公聽會結束後,於法國巴黎行政法院外合影。包括綠色和平在內的4個法國組織,共同向政府倡議應為降低碳排放採取行動,負起國家責任。
這起「世紀案件」的團隊,在2021年1月14日公聽會結束後,於法國巴黎行政法院外合影。包括綠色和平在內的4個法國組織,共同向政府倡議應為降低碳排放採取行動,負起國家責任。 © Nicolas Chauveau / L’Affaire du Siècle

全球氣候訴訟行動風起雲湧

民間團體為了氣候危機,向政府提出訴訟,法國並非首例。荷蘭的環保組織 Urgenda 基金會於 2013 年,發起全球首宗氣候訴訟,指控荷蘭政府的減碳政策不足,對人民的生存造成危害。此案在  2019 年獲得最終勝利,法院裁定荷蘭政府必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因而帶動歐洲民眾、公民團體氣候訴訟之風潮。

根據美國哥倫比亞大學Sabin氣候變遷法律中心統計,全球已經有超過 1,700 件氣候訴訟案例,在 30 多個國家或地區發生;公民與社會團體透過法律手段,促使政府立即採取氣候行動已經是全球趨勢

過去5年,捷克面臨長期的乾旱造成農損與森林破壞,2020年7月,近30個組織與個人走上街頭,倡議政府應為氣候變遷做出改變。
過去5年,捷克面臨長期的乾旱造成農損與森林破壞,2020年7月,近30個組織與個人走上街頭,倡議政府應為氣候變遷做出改變。 © Petr Zewlakk Vrabec / Greenpeace

請支持全臺第一場氣候訴訟

臺灣人口僅佔全球 0.36%,但根據環保署資料,每人平均碳排放在全球 200 多個國家或地區排名中高居 21 名。

臺灣高碳排又從哪裡來?根據綠色和平分析,臺灣有近 5,000 家企業的用電量合計超過全臺總用電量 50%,而臺灣以燃煤為主要電力來源,高用電戶正是臺灣溫室氣體排放的主要「貢獻」者。

隨著高用電量,高碳排企業理應負起氣候責任,然而,經濟部於 2021 年 1 月 1 日公告上路的「用電大戶條款」,卻拉高用電大戶的定義標準,讓用電大戶從 5,400 戶銳減至 約 500 戶,能夠貢獻的再生能源量不到全臺總用電量 1%。為了擺脫臺灣的「污名」,2021 年 2 月,綠色和平催生了全臺第一場氣候訴訟,正式向經濟部提告,要求經濟部修改用電大戶條款,落實環境正義。

2021年2月3日,綠色和平與環境法律人協會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經濟部加強規範用電大戶的減碳義務。
2021年2月3日,綠色和平與環境法律人協會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經濟部加強規範用電大戶的減碳義務。 © Yves Chiu / Greenpeace

氣候變遷帶來的海平面上升、高溫、極端降雨,影響的往往是最基層的民眾生活。用電大戶用電 50%,就該承擔 50% 而非 1% 的義務。面對氣候議題我們不該再沉默,請支持綠色和平的環境行動,讓高用電的企業、訂定規範的政府聽見來自公民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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