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勝利!近20年倡議,聯合國宣布通過《全球海洋公約》!
2023 年 3 月,是海洋保育歷史性的一刻!在綠色和平等團體與個人近 20 年的推動下,聯合國宣布通過《全球海洋公約》,為 2030 年保護至少 30% 海洋奠定關鍵基礎這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文書,將能規範全球設立海洋保護區。以下為您整理會議亮點、回顧推動歷程,以及下一步您我應關注的海洋保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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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歷史性表決,批准通過《全球海洋公約》
重要更新:
2024 年 4-7 月,您我再度迎來海洋保育的好消息!
《全球海洋公約》在 4 月 24 日順利闖關歐洲議會,獲得 556 票的絕對多數贊成批准,取得關鍵進展!這意味著歐盟 27 個成員國,必須在 2025 年 6 月舉行的聯合國海洋會議前緊急批准該條約!截至目前,全球僅 15 國帛琉、智利、貝里斯、塞席爾、摩納哥、模里西斯、密克羅尼西亞聯邦、古巴、孟加拉、巴貝多、馬爾地夫、巴拿馬、聖露西亞、新加坡、東帝汶批准了該條約。根據程序,《全球海洋公約》獲得 60 個國家批准後 120 天即可生效,歐盟的加入將大大拉近您我與公約生效的距離!
在多國政府多番協商,以及海洋科學家、NGO 倡議代表、行動者、沿海社區代表等各界努力推動之下,全球將穩步達成於 2030 年保護 30% 海洋的共識,見證日漸分裂的世界依然能以共同目標,為保護海洋帶來關鍵勝利!
綠色和平守護海洋團隊將會加快推動各地政府簽署條約,目標於 2025 年聯合國海洋會議(UN Ocean Conference)能夠落實獲科學證據支持的海洋保護區方案,邁向「30x30」 ─實現 2030 年保護全球 30% 海洋的目標!再次感謝您與綠色和平一起守護海洋!
從議定到批准,推動《全球海洋公約》的四步驟:
經過近 20 年的推動,在多國政府多番協商,以及海洋科學家、NGO 倡議代表、行動者、沿海社區代表等各界努力推動之下,2023 年 3 月 3 日聯合國正式議定(agreed)《全球海洋公約》,並在 6 月 19 日正式通過(adopted)!下一步需要得到 60 個國家及地區簽署(signed)及批准(ratified),使公約正式生效並具法律約束力。
投入倡議工作的綠色和平北歐辦公室海洋專案主任 Laura Meller 表示:「這是具有歷史意義的一天,也顯示保護自然和人民的意志可勝過地緣政治。我們讚美尋求妥協、放下差異並同意通過公約的國家,這將讓我們得以保護海洋、建立韌性應對氣候變遷、守護數十億人的生命與生計。」
目前《全球海洋公約》的詳細文書將進入技術性修訂,並翻譯成聯合國各種正式語言,便於另一場會議正式實施。
Laura Meller 全程參與遊說工作,她說:「我們現在終於可以從『言談』進入『確實為海洋帶來改變』的階段。各國必須正式實施《全球海洋公約》,並盡快批准相關措施,讓地球擁有受全面保護的海洋保護區。距離 2030 年保護 30% 海洋,我們只剩下不到 10 年時間,已不容掉以輕心。」
《全球海洋公約》是什麼?
2023 年 2 月 20 日至 3 月 4 日召開的聯合國《全球海洋公約》會議,其實是延續於 2022 年 8 月落幕的第 5 次協商會議(Intergovernmental Conference 5, IGC5),由於當時各政府未能取得共識、協商過於緩慢,以致協議來不及完成就被迫暫停,於 2023 年 2 月重啟。(延伸閱讀:聯合國各政府再失職!《全球海洋公約》IGC5未達共識,今年必須定論)
《全球海洋公約》是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就「國家管轄範圍以外海洋生物多樣性」 (Biodiversity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 BBNJ)的保育和永續利用問題,擬定的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文書。簡單來說,就是協商保護公海生物多樣性與永續性的國際文書,簡稱為《全球海洋公約》(Global Ocean Treaty),國際間也常稱《公海公約》(Convention on the High Seas)或《公海條約》(UN Ocean Treaty / High Seas Treaty)。
這份公約的目的之一,即是在 2030 年前保護至少 30% 海洋,明文禁止工業捕撈、採礦、傾倒廢料等人為干擾,為海洋生態爭取休養生息的空間。(延伸閱讀:30%保護,足以拯救100%的海洋?)
協商會議自 2018 年 9 月首次召開,各國代表聚集聯合國總部紐約,預計 4 次政府間會議後,於 2020 年完成談判,但後來因疫情等因素而被迫延期,在 2022 年 3 月才完成第 4 輪協商(IGC4)且功敗垂成,最後分了兩次會議結束第 5 輪,所幸最終獲得制定。
關於通過《全球海洋公約》的3大亮點
聯合國逾百國家及地區政府代表經過 2 週的協商、並於 38 小時「加班」衝刺下,終於議定歷史性《全球海洋公約》。
其實會議起初進展緩慢,有關海洋遺傳資源(Marine Genetic Resource,泛指具有龐大醫藥研發潛力的深海生物基因資訊)經濟效益如何公平分配,也一度陷入膠著。但在第二週開始,協商逐漸跟上進度,各政府也表達了在這一輪會議完成協商的堅定意願。
以下為您整理聯合國《全球海洋公約》第 5 次協商會議重啟(IGC5-bis)的 3 大亮點:
各國逐漸達成共識,邁向公平的公約
由超過 50 個成員國政府組成的「自然與人類雄心聯盟」(High Ambition Coalition),包括歐盟、美國和英國,與中國在促成協議當中扮演關鍵角色。它們都在最後幾日的討論中,表達了妥協的意願,並建立聯盟而非強化分裂。
此外,島嶼國家也在全程會議展現領導風範,而 G77 七十七國集團 (The Group of 77)
由約 134 發展中國家組成的經濟組織,目的是扭轉開發中國家在聯合國及國際貿易中被動地位的處境。
也引領確認公約可行且公平,在各代表均展現誠意凝聚共識,最終如願見證《全球海洋公約》成真。
會議主席暨新加坡海洋和海洋法議題大使 Rena Lee 在「加時」會議後,釋懷宣布:「這艘船靠岸了。」
完成協商、保護海洋是共同目標
聯合國秘書長在會議第二週表達聲明,呼籲所有代表團同意公約。在討論海洋保護區的階段,不採用「一致表決」(consensus-based decision making,意即只要有一個國家反對,就無法通過)的決議方式,以完成協商為共同目標。
過往失敗案例如南極海洋委員會(Antarctic Ocean Commission)就是採取「一致表決」制度,以致 37 個成員國當中只要有一個國家反對,就無了期地阻撓海洋保育工作。2022 年 11 月南極海洋委員會(CCAMLR)年度會議,本來預計有條件通過威德爾海(Weddell Sea)、南極洲東部(East Antarctica)及南極半島(Antarctic Peninsula)3 大南極海洋保護區議案,保障面積近 400 萬平方公里的南冰洋(Antarctic Ocean,也稱南極海),可惜最終無法達成共識。
IGC5 會議中,曾有一些以漁業為主的國家積極地想限制締約國的影響力,擺脫公約中海洋保護區的相關決定,試圖有選擇性地遵守規範,但這將削弱公約保護海洋的力道和執行力。所幸許多政府和團隊都捍衛保護海洋的立場,要求制定對所有人都具約束力的決策。
雖然目前的文書與綠色和平所期望的還有一些落差,但做為保護 30% 全球海洋的起點,仍是個可行的公約。
財務依然是最關鍵的議題
北半球國家如英國、美國、歐盟成員國必須投入足夠的資金,以幫助建立和執行公約。為了加速通過決議,全球環境基金(Global Environment Facility)曾發布聲明表示,只要公約通過制定,就會提供 3,400 萬美金,期望加速公約進程,隨後歐盟也承諾提供 4,000 萬美金。
而關於公平分配海洋遺傳資源的議題,曾成為會議的關鍵瓶頸,直至會議最後一天才獲得解決。
超過550萬公眾支持,艱難崎嶇的推動之路
覆蓋地球 43% 面積的公海,竟只有約 1% 受到完整保護,如今因各種人為破壞,如過度捕撈、石油開採、塑膠污染、氣候危機,甚至深海採礦等新興產業而面臨生存危機。
綠色和平自 2006 年發布《復原之路》(Roadmap to Recovery)報告,推廣成立海洋保護區的可行方案,並連同「公海聯盟」(High Sea Alliance)共同推動聯合國納入海洋保育議程。
經過多年努力,2015 年 1 月聯合國終於決議擬訂「公海生物多樣性公約」(High Seas Biodiversity Agreement),即如今的《全球海洋公約》。(延伸閱讀:聯合國正式公告!將擬訂「公海生物多樣性公約」)
這條路走來並不容易,自 2018 年開始的協商會議至今《全球海洋公約》歷屆協商會議日期:
IGC1:2018 年 9 月 4 日至 17 日
IGC2:2019 年 3 月 27 日至 4 月 5 日
IGC3:2019 年 8 月 19 日至 30 日
IGC4:2022 年 3 月 7日至 18 日(原定 2020 年 3月 23 日至 4 月 3 日,但因疫情二度延期)
IGC5-1:2022 年 8 月 15 日至 26 日
IGC5-2:2023 年 2 月 20 日至 3 月 4 日
,多番遭受利益方阻撓,各國也對於提供資金、妥協立場等合作猶豫再三,導致進展緩慢。再加上新冠疫情衝擊全球,數度延後召開會議的期程,使保護海洋的時間越來越緊迫。
為了促使各政府持續關注海洋保護議題、避免過去的進展付諸流水,綠色和平多次展開船艦海上調查、揭露海洋遭受破壞的現況、與科學家合作研究海洋生態、發布全球海洋保護網絡方案相關報告等。
感謝全球累積超過 550 萬公眾、沿海社區居民代表的支持與力量,在 IGC5 會議前夕及期間積極發聲,向各政府表達強烈訴求,幫助成就公約通過。
2023 年第 5 次協商會議重啟期間,綠色和平派團隊在場內,與各政府代表直接溝通、倡議保護海洋的必要性,並即時將會議進展分享給各地辦公室。而各辦公室團隊如西班牙、瑞典、挪威、加拿大、荷蘭、紐西蘭、法國、墨西哥、阿根廷、智利、中國、芬蘭、泰國、印尼、越南、英國、美國、塞內加爾等地,也積極向當局政府聯繫、直接在社群媒體表達訴求。這些合作真的有助於將協商導回正軌,也讓綠色和平展現團結。
此外,在聯合國會議大樓場外,綠色和平也展開了多場倡議行動,包括與藝術家合作,在街頭進行創作、眾多行動者在聯合國大樓外遊行、邀請到各地沿海社區代表進行街講、鼓勵街上民眾加入守護海洋的聲量。更多次以巨型布條和巨型投影,表達「立即制定全球海洋公約!」訴求,提高公眾關注和政府代表的壓力,在全球獲得超過 1,000 則媒體報導。
下一步,促盡快落實執行30x30目標
隨著 2022 年 12 月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大會(CBD COP15)通過最新框架,確立 2030 年保護 30% 陸地與海洋的宏觀願景,2023 年通過《全球海洋公約》,將能提供適切工具及機制,包括定期召開締約方會議,推動成立與管理以科學為本的海洋保護區,保障公海免受工業捕撈、採礦、鑽油等人為破壞的影響。
《全球海洋公約》獲得通過令人振奮,不過當務之急是促請各地政府盡快批准條約,並立即展開於公海建立海洋保護區的籌備工作,積極在 2030 年前保護全球 30% 海洋。距離 2030 年僅剩 7 年,未來每年必須建立 1,100 萬平方公里(相當於 304 個臺灣面積)的海洋保護區,才能趕上進度。
綠色和平將持續串連全球團隊,在各地推動落實設立海洋保護區,確保 30x30 的目標能夠達成。感謝您的長期關注與支持,使綠色和平得以完成艱鉅任務,邀請您將相關訊息分享給關心海洋的親友,並支持守護海洋工作,一同監督臺灣與全球各地實施保護海洋的措施,不容拖延。
最後向所有簽署制定《全球海洋公約》連署的支持者,表達衷心感謝。這次重大勝利,屬於您與全球超過 550 萬加入連署的人。